第六部 痴儿

城市被一条护城河环绕,其中有一段就是著名的京杭大运河,少年时代我只是从电视上看到过长江黄河,它们在十二吋黑白荧屏上浩荡奔腾,而我对河流的理解却始终停留在这条宽阔、凝滞、浑浊,每到雨季必然泛滥而在旱季水位下降露出陡峭的河岸犹如深渊的护城河。

它同时也是一道分界线,正如一九六七年武斗非要隔着护城河对打,如果没有它的存在,说不定就不会死那么多人。它解决了人们对于城市与农村、时尚与土鳖、今与古、内与外、正与反之间的种种疑问。这是一条哲学的河。

八十年代以后,城里的人陆续迁去郊外,大量的公房拔地而起,花了整整十年时间,差不多在护城河之外又形成了一个包围圈,这时人们感到这条河的不便,只有几座大桥通往城外,每天上下班都堵得严严实实的,疆界逐渐成为绳索,勒在了城市的脖子上。人们对此无能为力,造桥很费钱,也不可能像对待臭水沟那样把河道填上,唯一的办法就是让现状维持下去。

河流是复杂的,你会看到河面上漂浮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木排、垃圾、水草、货船上的弃物、各种动物的尸体包括死猪。它们分布在河道两侧,终年拍打着河堤,仿佛是经历了透明的埋葬,又被河流的魔法复活,一旦河水泛滥就狂笑着涌向街道。夏天时,每一块西瓜皮、每一寸烂菜叶都在努力分解发酵,那种膨胀起来的臭味烘烤着沿河的人家,而他们所做的就是把垃圾和粪便继续倾倒在河里,使之看上去像是一片沼泽。到了隆冬,枯水季节的河流向下收缩,搂紧了这一切瑟瑟发抖。

偶尔也会有人的尸体。死猪已经够可怕,死人就别提了,每次都会招来很多活人围观,有一次城西大桥下漂来一具赤裸的女尸,那简直像首长进城一样,里里外外全都是人,公共汽车停在桥上走不动,车上的人探出脑袋打听情况,听说是赤裸女尸,全都要求售票员打开车门,他们要看。不久来了一辆救护车,这令人奇怪,人都死了还要救护车干什么?原来尸体漂在了某一户人家的窗下,仰天看着屋子里对河梳妆的女人,微微撞击着她窗下的基石,这个女人吓出了心脏病。

这是唯一必须捞起来的东西。巡逻艇停在不远的地方,他们等待着一艘小船,负责打捞尸体的专营商户。它果然出现了,搭一个破旧的篷,船沿绑着废轮胎,像死神的黑皮鞋锳过河水和层层垃圾,不徐不疾靠在巡逻艇边上。船上两个老头,一个摇橹,一个站在船头拄着丈余长的挠钩,和警察交谈了几句,就向着浮尸划去。他们是护城河里著名的捞尸人,河里的尸体都归他们管,那个手持挠钩负责捞尸的老头和我一样,也是个歪头。

只要他们到场,周围就会肃穆起来。他们有可能工作很久,如果尸体沉入水中,那通常是失足落水的倒霉鬼,也有可能是城南一带水质较好的河段上游泳的孩子。对于浮尸,打捞的时间一般来说都很短,捞尸船迅速做完工作,迅速把尸体交给警方,随之便消失远去。

尸体出水的一刹那,桥上桥下都会发出低沉的呼喊,既悲痛又惊讶,好像是一种带有宗教性质的祷词。而那次捞赤裸女尸,看的人实在太多了,猫脸站在桥栏杆上发出了剧烈的惨叫,然后就被人推下了河,四脚扑腾着向捞尸船游去。歪头老人说:“找巡逻艇去,我的船只收死人。”猫脸本来想骂娘,近距离看了一眼尸体,那具浸得像巨肥症的女尸上半身趴在船头侧过脸从湿漉漉的长发缝隙间瞪了他一眼,吓得他魂飞魄散,双腿抽筋,不由大喊道:“救命啊!”

胆大妄为的联防队员猫脸连发了三天高烧,病愈以后,他巨细靡遗地讲给我们听:那个女人,不,尸体,她真的什么都没穿,头像篮球那么大,身上的皮像一层壳,她的嘴巴已经被鱼吃掉了……运河里还有鱼吗?面对我的质疑,猫脸说:“你看见那个捞尸体的老头吗?他和你一样也是个歪头。你以后很适合去捞尸。”

这种话并不足以伤害我。歪头顾小山已经十五岁,他同样胆大妄为,并不逊色于猫脸,他只是有自己的风格,一种沉默、阴郁而又无所谓的狂妄。

我独自来到运河边,捞尸船踪影皆无,在没有尸体的日子里,大部分日子,平淡无聊肮脏缓慢,它躲在哪里?我寄希望于它再次出现,那是我的秘密所在。

有那么一阵子,每个星期天的下午,我都会陪伴着方小兵去往城西大桥以外,坐上公共汽车,一直把他送到北郊的聋哑学校。他将在那儿生活学习一个星期,到下个星期六的中午又回到蔷薇街。城外的路不好走,坑坑洼洼,下雨天变得泥泞不堪,环城线的公共汽车无不破破烂烂,车上尽是北郊那一带化工厂里上中班的工人。

小兵十五岁的时候比我高出半个头,常吃肉的孩子发育得早,去澡堂洗澡时可以看到他两腿之间如水藻般飘荡在池子里的黑毛,而我仍是瘦骨嶙峋,说话声音像小鸡一样啾唧啾唧的,歪着头看上去最多也就十二三岁。我并不足以保护他,我只是无聊,想找个机会出去兜兜风。

我们坐那趟汽车直到终点,一个铁塔林立的巨型配电站附近下车,河道散发着浓重的化学品气味,像一锅蒸腾着热气的酸辣汤。小兵的学校就在一片破败的厂房后面,同样破破烂烂,远看还以为是个车间。四下里全是工厂的低频轰鸣,起初还好,听久了你就有一种想大便的念头。我怀疑小兵住在这地方是不是成天肛门发胀,后来想起他是个聋子。

我和小兵的交流靠一个小本子,他随身带着。通过这种书面交流我对聋哑学校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两百多个学生,二十个老师,专供聋哑人使用的课本,大量的关于聋哑人谋生技能的课程,比如刺绣,又比如在蛋壳上画画。等到毕业了,小兵就可以去聋哑职校,所学仍然是,刺绣,在蛋壳上画画。反正这里的旅游市场大量地需要这些东西。

我在小本上问小兵:你什么时候毕业?

小兵答:明年。

我问:你想做什么?

小兵答:我去聋哑职校。

我写:听说你爸不让你念书了。

小兵写:你呢?

我写:我也不知道。

内心深处,小兵还是想上学的,聋哑学校很友善,穿过工厂之间的缝隙(它也可以叫街道),走到校门口,一个女老师在门口迎接他,他们互相用手语打招呼,我看不懂什么意思,但手语配合着她脸上的微笑显得和蔼可亲。这让我艳羡,并痛恨起自己悲惨不堪的小学生涯。有一次我企图跟着方小兵一起混进去,一位女老师把我拦住了,柔声说:“你不是我们学校的。”我说你怎么看出来的。她说:“这个学校每一个学生我都认识。”

我应该去另一种残疾人学校,可惜世界上不存在。如果可能,我宁愿跟着小兵一起来聋哑小学上课,我觉得一个人不说话,光用手比划比划,高兴的时候写几笔,不高兴了什么都不听,这很不错。

经过老师们的教导和软化,方小兵十五岁时彻底忘记了他的扒手技能,这使他成为一个真正无用的残疾人。有一次我送他,在公共汽车上捡到个皮夹子,他居然没有揣进自己的口袋,而是老老实实地交给了售票员。失主就在车上,她是一位勤劳苦闷的靠死工资吃饭的女工,她做了一面锦旗,送到了聋哑学校,上书“拾金不昧,身残志坚”。假如她见识过方小兵从前的样子,大概会把锦旗改成“人小鬼大,耳聋手快”什么的。反正这面旗被学校收藏,学校又发了一张小奖状给方小兵,方屠户骄傲地把奖状贴在了正对大门的墙上。那个位置原来贴的是领袖画像。如此一雪前耻,但他们家的耻辱也未免太多了些,两个儿子聋的聋痴的痴,方屠户本人又在外面拈花惹草,一张奖状显然是不够的。众人怜悯小兵身世多舛,不免刻意多夸了几句,小兵羞惭地低下了头,两个脸红得像红苹果一样。

这一年,小兵的弟弟方大聪又留级了,他功课实在太差,老师认为如果有退级的话更适合大聪。这坚定了方屠户的一个理念:念书没用,念书对方家的人尤其没用。结果是方小兵倒霉,老方决定结束他的学业,出去学门手艺。我爸爸私下里还劝过他:老方,让孩子多读几年吧。方屠户傲慢地说:“你还是为小出多想想吧,我家的事你就别管了。”

我的前途确实很成问题,比方小兵好不到哪里去。假如初中毕业去升高中,那就意味着要考大学,可是我不可能通过体检这一关。假如不升高中,而是选择技校职校什么的,一则体检仍然通不过,二则那种学校流氓成群,我爸爸想到我小学时的遭遇也不禁暗自发抖。

那时人们以为我会子承父业,成为一个摄影师,也待在苏华照相馆里。我爸爸叹了口气,他很清楚我这么个瘦弱的歪头是难以撑起门面的,苏华照相馆这几年来一直是靠着他卖帅、跳舞才能维持下来。

有一天我在小兵的本子上写道:我们做捞尸人吧。

小兵迷惑地看着我,写道:什么是捞尸人?

我解释了一下,就是那个歪头的老人,拿着一根挠钩,把尸体拖到船上,然后找死者的家属收钱。如果死者没有家属,警察也会给他一笔劳务费。我知道这能挣很多钱,尸体在船上的时候,你想要多少钱,他们都会给你。

小兵写道:我不是歪头,我不要捞尸。

我写道:我需要一个划船的。

小兵写道:怎么才能做捞尸人?

我写道:找到捞尸人,拜他们做师父。

小兵是我能找到的唯一的同谋。第一他没出路,第二他很健壮(适合划船),第三他哑,不能把这种事情说出去。另外,虽然我童年时代扮演了各种闷葫芦小软蛋跟屁虫的角色,但是在方小兵面前,我可以恢复本色——我是大脑,他是四肢。只有面对着方小兵我才能产生如上的优越感,细想想也挺没意思的。

我和方小兵徘徊在城西大桥上,在河汊纵横的戴城你是很难找到这条捞尸船的,而城西大桥高高地跨过护城河,视野极佳,我们在这里等待它的出现。经历了几个失望的午后,我和小兵都意识到,想再次看到那条船,除非大桥下出现一具尸体。

水很脏,没有人下河游泳,并且这是深秋,雨水稀少,河流寂静干枯。我们站在桥栏杆边俯瞰,水位的下降与河流自身的收缩,令大桥感觉更高。云在远处,运土的汽车不断经过我们身边,它们马力强劲,巨响隆隆,像高速行驶的坦克般一往无前,看起来只可能有压扁的而不会有淹死的。

它不出现,我们只能干等着。小兵其实不爱捞尸,聋子根本也不明白捞尸意味着什么,他只是觉得划船挺好玩的。问题是,如果你热爱划船,那并非一定要去捞尸啊,你可以去参加亚运会。

在等待中我第一次体会到了虚无,那不是雾,而是什么东西消释了,分解了,就像在掉下大桥的途中变成了一根稻草。我的计划只是停留在方小兵那本巴掌大的、用订书机订成的本子上。

不过我还是有额外的收获。

有一天我在桥上遇到了罗佳,她正趴在桥栏杆上,身体弓出,两股长发从肩膀垂向河流。我以为这是一个想要自杀的人,还没想好到底是在她纵身跳下大桥的瞬间冲过去抱住她呢,或是为了我的捞尸船而袖手旁观呢,她忽然直起身子,对我说:“顾小山,你鬼鬼祟祟地想干吗?”

我这才认出她。四年不见,这段时间是漫长的,占据了我生命的四分之一,如同你四十岁的时候遇见了一个暌违十年的人。她站在我面前,还是以前那种眼神,恹恹地看着我,好像我是一个已经打碎几经努力也无法再恢复原状的花瓶。我愣了片刻,说:“罗佳啊。”

“认不出我了。”

“是啊。”

“我变了。”

也就是发型变了,以前是辫子,现在全都披散下来。她的身材本来就是细长的,现在长高了些,更细长了,从前黑色的搭扣皮鞋代之以流行的旅游鞋。我正想问她这些年去了哪里,她说:“过来给我看看,头是不是更歪了。”全世界只有她可以这样说。我走近过去,她端详了一会儿说:“更歪了。”

她应该在另一座桥上,远离城市西区,靠近监狱,更晚一些的黄昏。那座桥的栏杆是水泥的,很宽,可以舒服地坐在上面,不像西环大桥用的是圆形铁栏杆,都生锈了,你趴在上面看上去就像厌倦了人生。你应该在另一座桥上等待着赌徒爸爸出来打水。

方小兵迅疾地在小本上写道:她是谁?

罗佳问我:“这人怎么了?”

我说:“聋哑人。”

我们靠着桥栏杆说了一会儿话。有传闻说她离开了戴城,去了别的地方,可她说她一直在这里,现在和我一样也是初中生了,二十二中。

“二十二中啊。”我说。

这所学校是出了名的混乱。每个中学都会有特产,有些出产大学生,有些出产落榜生,有些出产流氓混子,二十二中的特产是阿飞,女生都不太正经,甚至出过打胎的,虽属凤毛麟角,仍成金字招牌。不过那是高中部,他们的初中部被称为是打胎预备队。

我眼光一闪,她已吃透了我的心思,怪冷傲地说:“二十二中怎么了?今年还有两个考上大学的呢。歪头,不要乱想。”

“我什么都没想。”我说。

方小兵拍打我,把小本戳到我眼前,又指指罗佳。罗佳拽过本子,歪着头端详了一下,接过方小兵的自动铅笔写道:我叫罗佳,我是歪头的小学同学。方小兵很高兴,写道:方小兵。然后拿手指猛戳自己的胸部。

我把哑巴拽到身后,哑巴完全体会不到我的不乐意,再次挤到我和罗佳之间,举起本子要写,被我又拽了回去。罗佳饶有兴致地问:“他想干什么?”我说我真没想到,一个哑巴也能这么啰嗦。罗佳说:“你们来桥上干吗?”

寻找捞尸人,我说。跟着又解释了一下,捞尸人和他们的船,他们的挠钩,还有一个和我一样的歪头老人!这个仅仅存在于我和方小兵之间的秘密,被我自己给捅出去了,但她是罗佳,她不一样,她可以分享我所有的秘密。

罗佳轻蔑地摇摇头说:“你就是喜欢这种奇怪又恶心的事情。”

“我没有!”我争辩道。但她并不想和我争。

后来她拍拍屁股上的铁锈,说自己要回城里。我很想和她一起去,可是找不到理由。我说:“什么时候一起到桥上去看你爸爸吧。”

罗佳说:“他快要放出来了。”

我说:“那太好了。”

“有什么好的。放出来还是赌钱。”

“那我怎么找你呢?”我说。

她说:“到二十二中来呗。”

我心想我这个德性跑自己学校里都很危险,跑二十二中去,搞不好也会被人弄成打胎。看着她郁郁寡欢地踢着石子离开,我心里很伤感。方小兵兴奋地举着小本给我看:漂亮。然后拿手指猛戳罗佳的背影。

我真希望自己能和方小兵互换一部分,我还是我,但拥有方小兵的身体,这样我就会追上罗佳,跟她多说点话。不过我又想,这样互换的结果是,另一个人既聋且哑还是个瘦弱的歪头,别活了(倒也很彻底)。还是趁早收起这种妄想吧。

那次方小兵看到了去往聋哑学校的公共汽车,后来他哭了,我就只能留下安慰他。聋子哭起来的声音很刺耳,引来路人驻足围观,以为我欺负他。我解释了几句,没人听我的,不由耿耿于怀。连罗佳都觉得我恶心又奇怪。

报应很快就来了,谁也没想到方屠户会定期检查方小兵的小本,小本记录着方小兵几乎所有的言论,同时也有我的笔迹,无可抵赖。方屠户拎着小兵冲到我家,对着我爸爸大吼:“小出要带小兵去捞尸,什么意思!”其时我姐姐已在上海,老方未免有恃无恐,我爸爸接过本子看半天,也吓了一跳,问我:“你真的想去捞尸?”

“说着玩的。”我惭愧地说。

“捞尸体这种事情,是很下等的。”我爸爸说。

“我知道啊。”我继续装出惭愧的样子。

方屠户说:“小兵还要去学画画呢,带坏了我们小兵,要捞尸自己去!”我爸爸很不乐意,说他跟小孩子一般见识,同时也很奇怪,难道屠户给儿子寻觅到的手艺,竟然是个美术工作?

一点没错。那阵子,屠户夜夜用自行车载着小兵出去,在定慧寺附近一个业余画家那儿学国画,此人在工艺品街上开一个小门面,既做生意又教画。方小兵是他众多学生中的一个。这不由令人刮目相看,按照我爸爸对屠户的理解,还以为他会让儿子去学个修车修伞磨剪刀之类的手艺呢。

小兵这孩子天生好学,只要有人肯教,他连做扒手都是能学会的。他没辜负屠户的期望,勤奋刻苦,镇日在一堆报纸上画着各类线条,远看像是地图,近看像是鬼画符,问了才知道是枯藤老树。这样画了三个月,小兵已经能用毛笔勾出好几种花鸟鱼虫。方屠户问画家,小兵什么时候能出师,像他一样靠卖画给游客为生(顺便卖点其他假古董),画家说最起码十年。方屠户发急,说十年还不得饿死?业余画家很不高兴,说,屠夫就是屠夫,庸俗无知,你以后不要来了,脏了我的门槛,自从你这个哑巴儿子来了以后,我的好几个学生都去对面那个竞争对手的店里学画了。

就在这样的逆境下,小兵画出了他人生的第一个彩蛋,这个蛋上有柳树,有远山,留白部分是一条河,河上有一艘小船,一个人站在船头,另一个人在划船。方屠户捏着这个蛋,在蔷薇街上作了一个盛大的巡展。过了几天,街口的墙上出现了一匹马,和徐悲鸿的那幅画一模一样,一问之下才知道是小兵的杰作。众人大惊,蔷薇街上第一个艺术家也就这么诞生了。

这给了我一点压力。捞尸显然是没有可能,我也得去学门手艺。我曾经问过我爸爸,是不是能教我拍照,但他说:“拍照是个体力活,你这个身体哪干得了?还是先好好念书吧,像你姐姐那样。”于是,在很长时间里,我都输给了方小兵,看着他不断地画出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勇猛精进,当代王冕,而我只能无所事事地游荡在街头,令自己感到相当地失望。

我初中考进了一所新办的中学,全称西环中学,简称西中。它新到什么程度?只有初一年级两个班八十个学生,四层高的教学楼里空荡荡的,放学以后静得可以闹鬼。这所中学面向城郊的新村招生,像我这样住在老街的,本来应该去市六中或者市十八中,但那两所学校都是出了名的野蛮,我爸爸怕我继续小学时代的悲惨生涯,托人把我弄进西中,果然很灵验,除了被人嘲笑几句以外,毕竟没有再发生抢球鞋扒裤子或者被老师揍的事情。

老师们也是新鲜水嫩的,高大帅气的生物老师(到了初三他将摇身变为生理卫生老师,为我们讲授万众瞩目姗姗来迟的生殖系统知识),美丽婀娜的英语老师(她的男朋友每天出现在校门口,其高大帅气更胜生物老师一筹),丰盈凶悍的音乐老师(不放过每一个变声期的男生,必须唱出她需要的C调),最为动人的是体育老师,女的,竟然,她穿着玫瑰红的运动衫,在温暖的季节里,胸口的一抹拉链未免开得稍低了些,有的时候,我们甚至能看到更多的内容,对初中生而言实在是太不宜了。

班主任姓毕,教语文,是个深度近视的胖老头,为人温和而糊涂。他酷爱中国古典文学,可是又常念白字,把颧骨念成罐骨,又带着很重的口音把鞋子读成“孩子”,这使你不由得怀疑,他的罐骨是不是也来自于某个神秘的乡村。总的来说,他是个好心肠的人,他第一次见到我就露出了感兴趣的眼神,穿透瓶底眼镜打量我,问:“你是歪头吗?”

我说:“毕老师,这病叫斜颈,并不是我自己想要得的,天生的。”

毕老师说:“不要自卑啊,不要自卑。”我心想你管得还真宽,自卑都不允许吗?他吟哦道:“吾有大树,人谓之樗。庄子曰,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顾小山同学,你就是那个樗哇。”

我问他:“什么是樗啊?”

毕老师说:“就是没有用的树。”我听了觉得很疑惑。毕老师说:“不要骄傲,不要骄傲,还是要努力做一个新时代的有用的人。”

为了解释樗的问题,我跑了一趟图书馆,借到了《庄子》,带注释的,发现樗基本上属于损人的话,那本书里全都是神经兮兮的残疾人,变着法给自己的存在寻找理由。我心里暗骂毕老师不是好鸟。下一次他再夸我,我说:“毕老师,我们都是樗,你是大本臃肿,我是小支卷曲。”老头听了非常高兴,夸我是个才子,虽然外形欠佳,但很机敏。老师们都喜欢机敏的孩子,于是我在中学里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靠山。

只有一个人让我觉得头疼,她就是野兔子。曾经长征小学留级两次的女生,她终于和我一起从那里逃出来,落脚在西中。这次还是同班同学,作为全年级个子最高的女生,她理所当然地坐在最后面。在中学里她差点又留级,可是运气似乎开始照顾她了,一直念到初三,我都没能甩掉她。

我们之间是有仇的,当年她造谣令罗佳转学,还打我,此仇不报,我就让自己的脑袋歪向另一边。

论长相,野兔子并不难看。她肥嘟嘟的,有一双超级大的眼睛,可以稍稍抵消掉她的粗俗和混账,不料初一的时候她发育了,除了少女正常的体形变化以外,她下巴上的一颗痣,逐渐地长出了细长的黑毛。她为此烦恼,找到了生物老师,把这英俊高大的帅小伙子当成了私人医生,不断征询关于去痣除毛的问题。生物老师也犯了愁,一时答不出个所以然,于是她趁机暗恋上了他。

那时台湾言情小说已经遍地都是,其中较为著名的《窗外》,不但有书,还有林青霞主演的电影在录像馆里反复播映,深得女性的喜爱。这部小说主要讲一个师生恋的故事,结局虽然很悲惨,却不妨碍女生们的憧憬。于是这憧憬全都砸到了生物老师的脑袋上。彼时大部分男生都还没有进入变声期,等到初二,女生们迫不及待,坐地分赃,成绩优秀的女孩子必然率先得手,领走一个同样成绩不赖的男生,而那些孤独寂寞的、无依无靠的、残缺多余的笨蛋们,比如我和野兔子,就只能相互嫌恶地瞪视着对方,假装自己没有看过任何言情小说了。

生物老师是个外乡人,一口北京腔的普通话,特别招人喜爱。他没女朋友,看上去也挺穷困的,冬天穿着开了线的毛衣来上课。然而初中女生的爱情是绝对超然于人间烟火的,真挚的纯爱加上生物老师本人近似坚贞的王老五生存状态,使这所学校的爱情陷于一种宗教般的气氛。他可以被信仰,却不能有任何实质的染指,否则就是渎神。终于有一天,野兔子打破了沉默,她给生物老师织了一件毛衣,送到了办公室。

这招致双重的嘲笑,女生们讥讽她,毕老师也有点吃醋,心想自己也是破衣烂衫的,但野兔子居然把毛衣送给了一个副课老师。生物老师倒有心把毛衣转赠给他,无奈他太胖,穿不下。毕老师虽然讴歌老庄,骨子里却是孔老二贪图腊肉,但真要是让野兔子给他织毛衣,他准保又会吓死。

由于我们是全班仅有的来自长征小学的学生,所以学号紧挨在一起。这倒也没什么丢人的,只是必须一起做值日生,轮到我们的时候,两个人放学后留下来在教室里打扫卫生。

多么扫兴,在空荡荡的教学楼里,我和她孤男寡女,我更想念罗佳,更讨厌这个野兔子。

有一天她开口问我:“顾小山,你觉得生物老师怎么样?”

我说:“你不是已经给他织了毛衣吗?还想让我说什么?”

野兔子说:“不是我织的,是我妈织的。”

我说:“你爸爸不知道这件事吧,要知道了肯定把生物老师打死,你们家打老师都出了名的。”

“你不许传谣言,我念中学以后,我爸爸和我哥哥再也没打过老师。”她说,“你要是敢胡说八道,我就打你耳光,不用我爸爸和我哥哥出手。”

“知道了,不说。”

我心想,就算我不说,难道老师们不知道吗?只能嘴上应承她。她开心了,抡着扫帚把教室里弄得灰尘四起,一个美好的黄昏就这么给她破坏了。

我知道野兔子会倒霉,所有那些招来流言蜚语的人都会是这种下场,他不一定死在这个坑里,也会死在别的地方。樗的寓言告诉我,即使你有毛衣也别随便拿出来,别人不一定会贪图你的毛衣,但会找碴讨伐你。

有一天,野兔子安然地度过了一个上午,运气不错,没人找她麻烦,到了中午她忽然被英语老师叫住了。美丽婀娜而又洋气的英语老师在十米开外就看穿了野兔子的秘密——她半握着拳头经过走廊,好像在打虎形拳。英语老师喝道:“站住!你是不是涂了指甲油?”野兔子一哆嗦,被英语老师捏住了胳膊,十瓣指甲亮晶晶的,英语老师说:“嚯!眉毛也拔过了,去教导室吧。”

一个下午,她都在教导室里用香蕉水擦指甲,味道非常难闻。擦完了,化学老师过来检查了一下,认为她可以去上课了,但她拔除的眉毛却无论如何也装不上去了,物理老师建议干脆把她的眉毛全部拔光,这样她就能吸取教训。拔毛的事情当然是由生物老师来做,但他感念野兔子送毛衣的情义,又忌惮她的爸爸,遂借口肚子不舒服溜走了。政治老师比较聪明,对野兔子说:“从今天开始你必须戴黑框眼镜上课,平光的还是没镜片的随便你,必须是很粗的黑框,挡住你的眉毛,直到它长出来!”

放学以后我们又做值日生,她皱着眉头把指甲送到我眼前,问:“有味道吗?”

“很香。”

“香蕉水啦,你这个笨蛋。”

我凑过去看看她的眉毛,修剪得像两道触须,十分精致。

“好看吗?”她问。

这要是长在蟋蟀的脸上肯定好看。我违心地说:“还不错。”

她知道我在奉承她,但即便是违心的奉承,在她的世界中也是稀有的。她很高兴地说:“其实英语老师也修眉毛的,别以为我看不出来。我亏就亏在修得太显眼了,被人抓住了把柄。”我很想告诉她,你亏就亏在送毛衣了,但我没说,她会理解成英语老师暗恋生物老师,所以打击报复她。她头脑太简单,里面塞满了男欢女爱而不会有樗的哲学。

那以后我们开始正常地说话了,没用太多时间,竟建立起了友谊。这是环境造成的:那段日子她就像花园里的毛毛虫,天堂里的一摊鼻涕,已经没有人愿意和她说话;我也有点郁郁寡欢,青春期的到来使我陷入了巨大的惶惑中,我暗恋上了英语课代表,还是老口味,那种干净、漂亮、洋娃娃似的女孩子,像当年的罗佳,不过她比罗佳有品位,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我。我暗恋了一阵子,无趣加伤心,野兔子来找我了,她说:“去你们家照相馆,给我拍张照。”

为了她那代价惨重的眉毛。

不是派司照,是当时最流行的,朦朦胧胧的艺术照。

我爸爸觉得一个戴黑框眼镜的女生,大概是成绩不错的,那年月都是以学习成绩来衡量一个人的好坏,拍完了也就没收她钱。几天后我把照片带给野兔子,她很生气,因为柔光效果把她的眉毛整个儿淹没了,她成了一个没有眉毛的女人。我赶紧解释,这是永久性的技术难题,并非我爸爸手艺差,唯一的办法就是等她眉毛稍微长粗一点了,再去拍一张朦胧照,同样免费。这下她满意了,很仗义地请我吃了一碗馄饨,我们就此不能罢手。

我是有点寂寞的,我的少年时代相对童年比较平静,什么都没发生,仿佛我掉在了近似沼泽的深河里,任我怎么挣扎也不会有半点水花。那些巨大而密集的浮渣漂在河流的表面,随着时间,随着我长大,它们会越来越多,越来越难以清除。等到我成年以后,死于这条河中,尸体也会静静地漂起来,它甚至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我意识到了这悲哀的前途,我需要一个人,谈心,解闷,发呆,形影相吊,哪怕她是野兔子呢。

樗是不需要考虑这些的,作为一棵树它天然地占据了一个位置,而我比樗麻烦,我必须走到某个地方去,最好不要独自一人。

坦白地说,我和野兔子在一起玩的时候是很愉快的。她带我去溜冰,我带她去看录像,有一次我们坐上汽车去了邻近一座城市,玩了一整天,回家的路上经过城北化工厂,我向她指点了哪儿是硫酸厂,哪儿是糖精厂,那夹杂在破败厂房之间的是聋哑学校,只是看不到而已。

她觉得我很会玩,很懂,超出了对于歪头的预期。

我们在玩的时候也谈论一点感情问题,比如生物老师,野兔子竟然像言情小说一样充满了柔情蜜意,把我恶心得不行。幸好她及时地恢复了下流的本色,神秘兮兮地告诉我:“到了初三他就会教我们生理卫生了,你知道生理卫生的嘛。”

我说:“生理卫生怎么了?”

野兔子说:“第十章嘛。”

第十章是个暗号,指的就是生殖系统。我说:“这些我早就知道了。”小妍的生理卫生课本我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就预习过。野兔子撇嘴说:“你怎么可能知道男女之间的事情?”我说:“没见过人,还没见过狗吗?我们街道上的狗经常……”野兔说:“你真是一个恶心的男人。”说着大力拍我的肩膀。

她有个习惯,爱用手掌扇人,高兴了扇,不高兴了也扇,这是她表达情感的方式,偏生还是个断掌,扇人很疼。有一次在溜冰场我撞了一个小阿飞,被阿飞推倒在地,野兔子奋勇地冲上去,一巴掌扇得阿飞原地打转。这就是留级生的好处,换了英语课代表,或是罗佳,都不会这么干脆利落地替我解决问题。陌生人问起来,我就说这是我姐姐,心里也很内疚,感觉是把小妍给出卖了。我的姐姐她聪明漂亮剽悍无畏,是真正的战神加智慧女神雅典娜,不是野兔子可以比得了的。

一直到那年秋天,我在城西大桥上遇到罗佳,罗佳还在戴城,她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而我竟然和她的仇人野兔子玩在了一起。内疚感像暴雨一样撒向我。

终于野兔子又倒霉了。可怜的孩子,她在地摊上买了一副平光眼镜,质量很差,两个月之后眉毛倒是长出来了,她自己成了个近视眼。这个随时都可能留级的女生,近视眼对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只会让她将来找工作更麻烦些。她不甘如此,摘了眼镜,眯着两个大眼到处探索,等她看清了眼前的事物之后又会忽然瞪圆眼睛,令人毛骨悚然。

“你不会嫌弃我吧?”她说,“对了,你有什么资格嫌弃我?”

我歪着头努力避开她凑过来的眯缝眼,说,“去配副合适的眼镜吧,不要是黑框的。去眼镜店配,别再买地摊货了。我已经是个歪头,不希望你变成斜眼。”

她一时感动抡过来一个直径一米的巴掌,我早有防备,低头闪过。

“我以后找不到工作了。”她又伤心起来。

“你想做什么工作呢?”

“我想考烹饪职校,他们对视力要求很高的。”她说,“除了烹饪职校,当兵啦,做演员啦,都有视力要求。”

“我觉得你还是比较适合烹饪职校。”

这次她没有抡巴掌,她戴上了自己的黑框眼镜,很忧郁地找了一棵树靠在上面。她这种沉静的样子,看起来像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姑娘,实际上她才十七岁。

然后我猛然意识到,她已经十七了,而我才十五,这中间的距离有多远我不知道,但要追上她真得花好几年的工夫才行。

野兔子一直觉得我是个有钱人,因为我爸爸开店做个体户,肯定很来钱。时至一九八八年,下海潮已经过去一波了,各处的门面和柜台租金提高了不止一个档次,后面的人再想下海,就必须把裤子脱得更干净些。野兔子说她也想去做个体户,卖那种很便宜的羊毛衫,苦于没有本钱。我告诉她:“我爸爸的照相馆生意也不怎么样,地段不好。他挣钱的方式你学不会的。”

“他怎么挣钱的?”

“他长得好看,很多女的都来找他拍照。”

“你爸爸是长得好看,比生物老师还好看。”野兔子说,“为什么你会长成这样?会不会觉得很自卑?”

“我没什么可自卑的,我早就习惯了。”我说,“我姐姐长得才好看,你要是看见她才会自卑。”

“我才不会自卑,我只会妒嫉。”她说了句大实话,又说:“我还以为你会去做摄影师呢,我觉得男人做摄影师也不错的。”

“我要去做捞尸人,捞尸体的,我要去捞尸体,我要举着钩子开着船到河里去捞尸体,每次都能挣好几百块。”我故意说。

“你也就是说说罢了,你胆子比兔子还小。”

“我要找一个搭档,有了搭档胆子就不小了,我觉得你很合适。你划船,我捞尸,赚到的钱三七分账,我七你三。”

野兔子愤怒地说:“等你做上了捞尸人再来找我吧!”她扭头就走,走出去几步又回过头来对我说:“你真是个恶心的男人。”

有那么一段时间,她不理我了,我清净了几天很快就觉得难受,没想到竟会对她上瘾。彼时我和她的事情已经在学校里传开,歪头和女流氓搞早恋,我以为会引来无尽的嘲笑,然而没有,究其原因,还是野兔子太可怕了,没人敢公开讲她坏话。有一天开家长会,毕老师倒是把双方的父亲喊到了一起,让他们注意管教一下。野兔子那个可怕的爹,瞪了我爸爸一眼,民间艺术家顾大宏先生立刻吓退了半步,回家就对我说:“离那个女生远点,我可不想被她爸爸揍一顿。”

“拉倒吧,我也不想被关文梨的前夫揍一顿。”我恶声恶气地说,心里无限烦闷。

野兔子终于又来找我了。

那时她已停止了发育,同班的适龄男女一个劲地窜个子,野兔子不再是最高的,但她仍坐在最后一排,仿佛那是她天生所在的位置,背靠着黑板报,不知道是否因为出于自卑,她微微佝偻着身体,总不能是出于嫉妒吧?她戴上了最不想要的近视眼镜,黑板上的字隔着一众人头仍看得清清楚楚,然而她上课几乎已经不看黑板了。初三的课程她几乎全都听不懂,老师也懒得理她,反正她成绩再差也会毕业,毕业了肯定不会去念高中,不必再担心留级这种事。

每当想起她的样子,我总觉得,她是来自另一个世界,如果把青春期比作是花朵一样的年龄,她根本不属于学校这个花瓶,她是被强行采下来插在这里。人们憎厌她,觉得她根本就是来捣乱的,于是她自己也会觉得惶惑:我是不是真的来捣乱的呢?面对着这种质疑,她只能无所谓地翻个白眼,这是她唯一可以的表情,然而接受这个白眼的其实是她自己。

她来找我,说:“一起玩吧。”不免显得低三下四了。

“去哪里玩?”

“去我家。”

某个星期三的下午,意外地不用上课,我跟着她跨过城西大桥,向那一片的新村里走去。她住在那里。

“我可不想遇到你爸爸。”我说。“还有你哥哥,还有你妈妈。”

“他们都在上班。”野兔子一边走着,一边顺手摘下路边的野花,一种长得半人多高的、叫不出名字的白色小花。她玩弄几下,然后扔掉。

她家和穆巽家一样,位于公房顶楼最里面的那户。楼道里很安静,这不由让我恻恻,想起不久前穆巽的遭遇,不要落在我自己头上。进屋子一看,出乎意料的干净整洁,锅碗瓢盆放置有序,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全然不像是老土匪和女流氓的家。两室户的房子,厨房里还有一张床,是她哥哥睡的。

“你们家很干净。”我说。

她告诉我,她妈妈是个能干又聪明的女人,操持家务一把手(还会织毛衣),相比之下,我家里因为目前没有常驻的女人,我爸爸再爱打扮也只是做些表面文章,和她家没法比。我在墙上看到她家的合影,爸爸妈妈哥哥以及野兔子本人,土匪似的一家人,全靠她妈妈在幕后撑着,有了她,这伙人才可以所向披靡。如果没有一个给他们打扫卫生的女人,我怀疑他们会像过于炽热的恒星,一下子就自我爆炸,成为一个宇宙黑洞。

那个下午,野兔子和我在窗前说了很多话,我们再也没有谈什么远大理想,只是数落数落身边的人,顺带回忆一下小学往事。她忽然说:“你从小没有妈妈,一定很缺乏母爱。”

这倒从来没人说起过,甚至连我姐姐都不这么说。我无力地争辩:“我家里很和睦的,我有姐姐。”

“姐姐也不能当妈妈使嘛。”

“我们还是不要说这个了。”

“那说说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吧。”

“以前就告诉过你,王茜(我们的英语科代表)那样的。”

“你小学的时候最喜欢罗佳,人人都知道。”野兔子说,“王茜和罗佳属于同一种类型,不过性格不太一样的。”

想不到她还关心人家的性格,我以为她只关心长相。这个话题渐渐让我烦躁起来。王茜不是罗佳,罗佳和我的距离非常遥远,王茜则是火星人,野兔子呢,大概是山顶洞人。我不怀好意地胡思乱想。

野兔子问:“你还想罗佳吗?”

我说我曾经遇见过她,就在城西大桥上,她现在在二十二中念书。野兔子说:“原来你又遇见了她,我还以为她去了别的城市。”

“要不是因为你,罗佳根本就不会离开……离开我。”

她哈哈大笑起来,太可笑了,罗佳,她不会,离开你,这个歪头。我坐在椅子上,她坐在床沿,我低头看自己的指甲有没有剪干净,十个指甲都看了过来,她还在大笑。好好的一个下午,事情就在此时急转直下。我向她扑过去。她顺势往后一仰,一个翻身把我按在了床上。

论打架我完全不是她的对手,论调情更不是,我才十五岁,她比较凶狠,十七了。我们打了几下,翻滚几下。她咯咯地笑着,时而又被我撩拨得恼怒起来,等我想收手时,她又咯咯地笑了。我一欠身看到墙上的全家福,她的土匪爸爸正怒视着我,一想到这家伙有可能会推门进来,我就感到害怕。

她忽然不动了,骑在我肚子上,若有所思地凝视着我。我说你在想什么呢,她说:“别说话。”我呆呆地看着她,假装不明白她的心思,其实我在等待着她下一个动作。她埋下头,照着我的嘴巴亲了过来。

我本来是可以献上初吻的,像班上那些早恋的同学一样,他们表面上很纯洁其实背地里都已经亲过嘴巴了。那真的很容易,只要有人给你亲,你亲了她,事情就办成了。初中的早恋很像是过家家和真实恋爱之间的过渡品,你甚至在亲过之后还可以赖说自己没有初吻,等到十八岁以后再把初吻献给另外一个谁,只要你没在当时做出更过分的事情。

可悲的是我还在过家家,野兔子却是认真的,而且没什么经验。她缓慢地凑向我,最后一厘米她用了太多的时间,我觉得下巴很痒,伸手一撸,摸到了她那颗长了毛的黑痣。

“你的痣,有毛。”我结结巴巴地说,忽然明白了事情的可笑,我说:“你痣上的毛比你的嘴巴更长。”

上天作证,我并不是有意要伤害她,更不知道这种伤害让她心碎,我以为这只是普通的玩笑。她把我拎起来,照着水泥地坪扔了下去,她大哭着向我丢过来被子、枕头、拖鞋,在一个茶杯即将飞来的时候我拔腿就跑。

“滚!找你的罗佳去吧!”她对着我的背影大吼。

“我会找到罗佳的。”我很硬气,然后像一条挨了踹的狗一样落荒而逃。

我和她彻底掰了,第二天收到她的一张纸条,说我不珍惜她的感情,以后不要再和她说话了。我承认我是有点狼心狗肺的,在这个世界上我可以珍惜的东西不多,可以浪费的东西就更少了,数来数去,只有野兔子一个。谁让她非要在我面前提起罗佳呢?后来我又想,这也许是我在为罗佳报仇。

不久以后,有四个外校的女孩闯进西中,她们是来寻仇的。在西中建校两年的历史上,这是第一次有人来踢馆(在别的中学则可谓司空见惯),她们看上去都是十七八岁了,而且不太像是有人管着的样子,如果她们敢于奉献一点的话,说不定身后还有一些很有实力的男人。总之,这四个女孩在学校里左突右冲,马踏连营,她们的仇家是野兔子。

没有人给野兔子报信,甚至那四个女孩问起野兔子,还有人给她们指路。在走廊里她们撞了个正着,野兔子已经变成了近视眼,根本没看清人家的路数,被擒住了,脸上挨了几十个耳光。

大快人心啊,她就像《红楼梦》里的赵姨娘,挨了打以后,就真的一文不值了。各个班级的人蜂拥而出,既害怕又兴奋地围住了这五个人,野兔子挣脱了八只手,企图逃跑,但已无路可走,那包围圈的直径只剩下一米,连打人都不太方便了。我也去看热闹,一不小心,被众人挤到了最前面。野兔子被薅住头发,像揭开锅盖一样朝我抬起头来,某一瞬间她那巨大的眼睛瞪视着我,我十分惊恐,还没来得及撤,她一口血沫向着我的脸上喷来。

然后,她就像曾经的罗佳一样,再也没有出现。所不同的是,野兔子不可能转学,她回家了。

有一度我会梦见她,她满脸血污,低垂着头颅像一个沮丧的女鬼,忽然抬头露出她的眼睛,张牙舞爪,定格,变成银行门口的石狮子。我被这个梦吓醒了好几次,祈祷它不要再出现,那种本身的恐怖,以及随之而来的可笑的恐怖。后来我终于达到了梦遗的崇高境界,这说明我发育了,就个人历史而言,不啻为辛亥革命、解放中国、文攻武卫、包产到户、改革开放。

抛开野兔子不说(她让我头皮发麻),我一直等待着这一天,这意味着我稍稍可以步入成年人的世界,在这里人们比较讲点规矩,不会随时随地扒下你的裤子,在这里更多的残疾人汇集在一起,他们必须出来谋生,必须设法让自己看起来没事,设法比正常人更强悍,比如捞尸的歪头、体格强壮的方小兵、白柳巷里擅长骂各种脏话的瘸子老炳。我这么想着,觉得又可以混过去一段日子了,烦恼的事情却接踵而来,街上新一拨的小孩,他们跟在我屁股后面,欢呼着歪头哥。这使我恼羞成怒,作为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成天被七八岁的小孩追骂,我不可能继续装出一副孱弱的样子,必须予以反击,但那等于说又坠入了儿童世界。

于是人们看到我凶狠地转过身体,对那些小孩说:“滚!再胡闹就揍死你们!”小孩大笑着撒腿跑掉,事实上我并不想让自己显得这么凌厉,我是个很温和也很机敏的人。

没有人发现我变得孤独而自闭了,他们认为我本来就是孤独而自闭的,他妈的!

我决定去找罗佳。

二十二中在百花巷,那是戴城的另一条花街,与蔷薇街遥相呼应。出于某种奇怪的自尊心,百花巷的居民都有点藐视我们,因为我们是贫民区,他们是清朝的老街,虽然同样地容易着火,他们烧掉的都是雕花梁柱,我们烧掉的无非废砖烂瓦,若一起着火那消防队肯定先浇他们。

那时已经是深秋,我请了半天病假,谎称去做颈部推拿,把唯一的高领毛衣套上,背起书包,跳进满城乱转的中巴车,这一新型交通工具介于公共汽车和出租车之间,可以载我去城里的任何地方。到了百花巷口,车子开不进去了,我下车,走进去一段路,听见眼保健操的音乐,知道自己没找错地方。我溜了进去,这所老牌中学的景色迷人,高大的银杏树像下雪一样撒落枯黄的树叶,凉风阵阵,国庆节残留的彩带丝条在头顶舞动。我遛了一圈,找到一个上体育课的女生,问她:“初三的罗佳你认识吗?”女生说:“哪个班的?”我说我不知道。她很好心地带我去问了另外几个女生,立刻有人告诉我:“哦,就是前阵子被人打的那个,处分通知都贴校门口了嘛。”我说:“谁被谁打了?”女生说:“罗佳啊,有两个女的在我们学校门口找碴,揍了她一顿。”

女生揍人成风了,野兔子惨遭不测,罗佳也是。我十分痛心,暗暗还有几分好奇,挨揍以后的罗佳不知道什么模样。女生说:“罗佳还来上学的,眼睛打青了,你去那边二楼初三一班找她吧。喂,你干吗老歪着头跟我说话?我很滑稽吗?娘逼,你好像是个歪头哎。”我暗骂她没见识,转身拔腿就跑。

在二楼的楼道里等了一会儿,下课了,学生们涌出教室。我看到了罗佳,她独自一人下楼,走得很慢。我跟在她身后走了一段路,她没发现我,穿过一条小路,快要到达操场,我才意识到她是要去那边的女厕所,赶紧喊了一声:“罗佳。”她猛回头,情况没那么严重,眼睛上的乌青已经褪得差不多了。她茫然地看着我,我朝她艰难地一笑,想以此来唤醒她的记忆,不料她从地上抄了一块砖头,对我说:“你要敢过来我就砸死你。”我大声说:“我是来看你的!”她说:“你是来打我的。”

看样子是被人打出神经病了,我不得不向后退去,她看了我半天,把砖头扔在地上,说:“等我上完了厕所回来跟你说话。”

等了好一会儿,她从女厕所出来,表情也稍微缓和了些。这时上课铃声响了,她说还有最后一节课,让我再等她四十分钟。

“但是别站在女厕所门口等,到校门口去。”她说,“这几年你一点长进都没有。”

我答应了,走到校门口,站在公告栏前看了看,二十二中是著名的风流学校,他们出过打胎女生,最要命的是那个女生不但打胎而且死在了手术台上,成为了戴城日报上的社论。我看到公告栏里贴着:高三某女生因作风问题而勒令退学,初三某女生因偷东西而被留校察看,高二某女生在深夜的人民公园被联防队擒获,虽然她干了什么都没人知道但给予记大过。果然名不虚传。然后看到初三一班的女生罗佳,因在校门口挨揍而被警告处分。我无论如何没想通,挨揍的人为什么也要受到行政处罚,看来这几年她也没长进,老师并不喜欢她。顺便说一句,当时的社会风气还很传统,一个初中女生若是受了处分,那简直就是宣告了她破鞋、烂货、老菜皮的未来。

再一次下课铃声响起,学生蜂拥而出,我在小摊上买了两支棉花糖,像握着两朵白云等待与她分享。直到人群稀疏了,罗佳推着一辆淡绿色的自行车走出来,我送上一朵云,她淡然地说:“你自己吃吧。”于是我像个傻瓜一样手里拿着两坨棉花糖(现在它们不再是白云了),跟在她屁股后面,吃了几口,觉得自己太不像是个出来约会的男人。她左脚搁在脚踏板上,作势要上车,问我:“你没骑车?”我很不好意思地说:“我还不会骑车。”她故作惊讶地说:“还不会骑车?”我说:“我很快就能学会了。”她带着鼻音哼哼地笑了起来,说:“那我们得走上好一阵子了,总不能让我驮你吧?你的棉花糖呢?”我说:“扔了。”她摇摇头说:“你真是个奇怪的人。”

哦,我心目中唯一的罗佳,你还是以前那样,尽管眼睛被揍青了,尽管你挨了处分看上去像是烂货预备队,但歪头男孩对你的爱恋不变,直到永远。我默祷这些词,它们像纷纷而来的子弹打得我的心脏千疮百孔。

一直走到没人的地方。

她停住脚步,踩下自行车的撑脚,对我说:“好吧,你是来看我的。现在给你仔细看,把我打成这样,你来晚了,前几天更厉害。”

我说:“我又不知道你被人打。谁打的?”

罗佳说:“你怎么可能不知道?是野兔子打的。她在学校门口拦我,打我的眼睛,还掴我的脸。我倒了霉了,被人打,还挨了个处分。”

野兔子!我眼前一黑,还没理清楚事情的大概,罗佳告诉我:“野兔子说了,她喜欢你,你喜欢我,所以她来打我。”

我差不多明白了,我什么都说不出来,想了想,总算可以有一件事安慰她:“野兔子也被人打了,就在我们学校里,四个女的打她,可惨了,满嘴是血。上个礼拜她退学啦。”罗佳残忍地一笑,说:“你猜那四个女的是谁叫来的?”

我说:“哦,是你。”

好笑吗,悲凉吗?野兔子和罗佳,这两个女的为了我,居然互相攻伐,一个退学,一个处分。我毫发无损,犹在梦里。罗佳说:“我刚看见你的时候还以为你是来给野兔子报仇的,这种事情,男人不要掺和进来。”我说:“我不会给她报仇的,我站在你这边。”罗佳轻蔑地说:“随便你。”

后来她跳上了自行车,一溜儿远去。我追了几步,喊她,她头也没回地说:“我要回家了,你别再跟着我了。”我大声说:“以后我常来找你。”她说:“等我养好了伤再来。”深秋的凉风鼓动起她的头发,自行车被夕阳照得熠熠闪光,晃了我的眼睛。

我回到蔷薇街,下定决心,排除万难,要学会骑自行车。这无疑又是件出洋相的事,我推着小妍的自行车,黄昏时分羞答答地上街,后面跟过来一群无聊的小孩,大喊:“快来看歪头哥要学自行车了!”我上车,我捏闸,我摔倒,都会招致一片喝彩,后来索性连大人都蹲在马路边观看这场免费的马戏表演。这种气氛之下什么都别想学会,我只能改到早晨起来练车,天还没亮,借着路灯的照明,先迎来一拨上早班的人,再迎来一拨下夜班的人,等到买菜和倒马桶的人出现时我就差不多该收摊了。

早起的世界是不同寻常的,因为安静,因为人迹罕见,有些秘密反而清晰地呈现于眼前。那时关文梨也搬到了城西住着,我爸爸每天早晨在家门口刷牙,关文梨去买菜的时候会经过,两人像是掐准了时间,每天都能打一个照面,脸上抹过两丝笑容。自从孙保生大败老克拉以后,顾大宏和关文梨又恢复了以前的暧昧。

我还看到白柳巷的瘸子老炳,某一天凌晨从巷口蒯红英家里溜出来。蒯是花街著名的活寡妇,她男人去日本留学,顺便勤工俭学,搬东西,刷盘子,背尸体,都是些见不得人的活,但挣的是日元。那几年对日本人没那么恨,都喜欢看日本电视剧和动画片,所以也不觉得特别丧失尊严。蒯红英在街上算是有钱人,她家里有正经的日本原产索尼彩电,我对瘸子老炳说:“你是不是在蒯红英家里看了一夜的彩色电视啊?”老炳以为我说真的,趿着鞋皮敷衍道:“是啊是啊。”我说:“她男人明年就回来啦,你死啦死啦的有。”

还遇到过一个陌生人,他衣衫不整,神色慌张,走过我身边时对我说:“小朋友,帮忙去解放路十六号的朱家告诉他们,我走了,不回来了。”然后他迅速地穿过街道向西走去,消失在即将褪去的夜色中。我不知道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天亮了跑到他说的地址一问,原来他昨夜失手杀了个人,这是去逃亡了。警察已经在家等着,听到我说的,就打电话让人向西追过去。他的老娘已经哭背过气了。

凌晨的街道有另一种气息,被橙色的街灯浸泡了一夜的世界,既温润又寒冷地通往前方,熟悉的人们都消失了,其实他们只是缩在被窝里,隔了一堵墙,但他们置身于梦境确实是另一种消失。那些在凌晨出行的人,带着隔夜面孔,微微浮肿着双眼,半醒不醒,好像是被这个陌生的世界释放出来的游魂,直至晨光熹微,朝阳出现之前有一匹暗蓝色的巨兽跑过天空,它走了,白昼来临,人们逐渐恢复正常,街道热闹起来,我推着自行车从孤独的少年重新回到一个庸常的歪头,魔力瞬间褪去。

某一个凌晨我骑在自行车上,左扭右拐,艰难向前。差不多半个月了,自行车在我胯下始终难以驯服,我摔够了,我想要是再学不会,就学着瘸子老炳那样去搞一辆三轮车。很多瘸子都拥有一辆三轮车,可能它才是我的宿命之选。我在一个下坡处丧失了一切勇气,绝望地岔开双腿,可是奇迹发生了,车子顺坡而下,在获得那种平衡感的瞬间我也体会到了幸福,与暗蓝色的巨兽一起跑过世界,一股触电般的酥麻感从下身蹿到心脏,我把持不住,发出了一声女人般的呻吟。

城市变小了,自行车可以带我去几乎所有地方,二十二中不再遥远。我获得了自由然后决定自投罗网。

那时候我们能去的地方仍然屈指可数,为了避开仇家,我们不敢再去录像厅和溜冰场,她带我去了一个地下室,里面没有顾客,摆着四张小号的台球桌。她要了一局,拿过球杆在撬粉上擦了擦,盯着桌子上的十五个球,毫不理会我的惊讶和无奈,自顾自打了一杆,啪的一声脆响,球撞得四散滚开,她从桌子上扭过头问我:“会打吗?”

“不太会打斯诺克。”

“不是斯诺克。最简单的,谁先打进八个球就赢。”

真看不出来她会这个,以前她念小学的时候,学习成绩平平,音盲加色弱,完全不具备打台球的气质(后来她说她不太会打斯诺克就是因为分不清蓝色和绿色球)。我拿过球杆照着她的样子捅了一杆,打出一个跳球,白球飞过红球击中蓝球落袋。这次轮到她傻眼了。可惜这一杆以后我就再也没打出像样的。看着她打球,我说:“我从来没见过初三女生会打桌球的。”

“我也没见过。”她说。

灯光照在她的头顶,头发上有一圈亮光,像是一种天使的造型。

我在那台球馆里转了转,这是一九八八年最潮流的场所,看场子的是个打毛线的大妈,一边看罗佳打球一边对着我傻笑,手里的毛线活还没停。她身后的墙壁上贴着一张美女打台球的海报,美女打扮得像香港录像片里的小太妹,短发,巨浪般翘起的前刘海,以及赤裸的臂膀和黑色的半指手套,她紧紧地握着球杆,用一种哀怨的眼神看着我。这和罗佳真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形象,后者仍是个初中生,但眼睛里除了台球之外什么都不存在。

打完这一局,有一群高中男生走了进来,他们多看了她几眼,她感觉到了,把球杆横放在桌子上,对我说:“走吧。”

在路上,我问她:“谁教的你?”

“教什么?”

“台球。”

“不用教,”她说,“别人给讲讲,站在边上看看,自己打几次就学会了。我爸爸说只有桥牌是必须认真教的,其他什么都可以自己学。”

“这是赌棍的天分吗?”

“我可以叫他赌棍,你不可以。”她说,“嗬,你竟敢说我也是赌棍。”

“我什么都没说。”

“你嘛,也不陪我玩,你说你来干什么呢?只会看录像片的人。”

我指指自己的头,说:“我脖子扭不过来,你打桌球的姿势我摆不出。”

她怪同情地看看我,说:“是的,我也看出来了。以后不带你来打台球了。”

我说:“我也不想看着老太婆对我怪笑。”

然后我迎来了圣诞节,这个节日以前没有,忽然就出现了、流行了。

有一段时间我们短暂地失去了联系,我找不到她,在十二月二十日那天我寄出了一张贺卡。贺卡很好看,是我姐姐的一个台湾笔友送给她的,我从中挑出最适合罗佳的那一张,一个大头细腿的美女在打台球,写上自己的祝辞寄了出去。没有回音,她像是被冬天的寒流吹走了。过了几天,我在冷飕飕的街道上遇到了她,她和几个女的在一起,然后我认出来她们之中就有曾经揍过野兔子的。

我那时已经喊了她的名字,引起了她们所有人的注意。

“啊,真的是个歪头!”她们捂着嘴巴笑了起来。

我退回到电线杆旁边,靠在那里,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烂糟糟的香烟,抽出一根叼在嘴里。她们笑得前仰后合。罗佳走过来把香烟一把薅走。

“装什么深沉呢你?”

我看着她不说话。那些女的跟了过来,说:“我们都知道你的,你的头歪得没她说的那么厉害。”

我说:“我也知道你们。”

罗佳回过头说:“去去,你们走吧。我要和他说话。”这几个人勾肩搭背离开了。我继续靠在电线杆上,感觉到很无助,很彷徨,总之是被几个举止轻佻言语乏味的女人给捉弄了。罗佳说:“你怎么不来找我了?”

“我给你寄过明信片的。”

“没收到。寄我们学校那肯定是被人冒领了。”

“明信片有什么可冒领的。”

“也许他们觉得好玩。”

“你是怎么会认识那种女人的?”我望着那几个女孩的背影问。

“同学。”她说,“有几个是高中部的。她们好玩吗?”

“不好玩,是阿飞。”

“我呢?”

我一时语塞,然后机械地摇摇头。在她脸上刚才还流露出的一丝轻佻忽然又变成了怀疑和厌烦,这种表情我太熟悉了,她从小就是这样,随着成长而变得隐蔽、坚硬,再有一百个马老师恐怕也难以攻破。

我们去了很远的郊区,骑着自行车,顶着寒风。在空旷的公路上她逐渐加快速度,我问她要去哪儿,她不告诉我,继续加速像是要甩掉我。我们离开戴城已经很远,柏油路变成了土路,天色阴霾似乎要下雪,周围全剩下些农舍。我觉得离公墓区越来越近,心里一阵阵的疑惑,后来她停下自行车说:“知道吗?我现在和你一样。”

“哪儿一样?”

“我妈妈也死了。”她说,“她是气死的,人要是总在生气就会得癌。”

“我妈妈是车祸死的。”我说,“那你现在住在哪儿?和你爸爸一起住?”

“我爸还没放出来,我和爷爷奶奶一起住。”

我想我渐渐明白了,你为何喜怒无常,但也许两者之间并无关联,也许只是你喜怒无常。

后来她说,她本来是要去墓地,可是又打消了念头,因为天黑了。我们往回走,我说我认识一条小路离城更近,但二十分钟后我们被一条河挡住了,河上的水泥小桥塌了。我们失去了方向。远处的农舍亮起微弱的灯火,河面上的薄冰泛着冷光。我们下了车子,她转头看我,在薄暮下我眼角湿润,泪光盈盈。

“你怎么回事?”

“我一想到你妈妈去世了就难过。”我说。

她愣了半晌,忽然愤怒地说:“谁要你同情我?你给我找到回家的路才是正经!”

同病相怜是不存在的,即使是相同的遭遇、相同的残疾,人们也会认为对面那个人患的不是自己那种病。比如我和方小兵在一起,他觉得歪头可悲,我觉得聋子可笑。又比如我和罗佳,我不知道她怎么想的,但至少她不会承认自己落到了和我一样的境地。我也这么认为——她比我更惨些。

冬天里我们又断了联系。我一直记得那个迷路的夜晚,我们从断桥处折返回去,顶着北风,天黑时还在土路上猛踩自行车,内心非常焦急。农村的野狗成群地窜过眼前,发出一连串的怪叫。我想安慰她几句,刚一张口,一股冷风吹进食道,这一路上我始终在打嗝。等到进城后,我总算松了口气,再一转头发现她已经消失了。

剧情总有起伏,此后我没敢去找她,这样也好,我时常缺课已经引起了毕老师的注意,消停一阵子有助于我恢复元气。到了开年春天罗佳来照相馆找我了。

“我要去看我爸爸。”她说,“陪我去吗?”

“不是说就要放出来了吗?”

“又加了一年刑。”她沮丧地说,“这次是真的去探监。”

“要给他带什么东西吗?”

“不用。”她说,“他要的东西我全都没有。”

我们约好了星期天碰头。到了那一天,罗佳又出现在照相馆门口,这次遇到了我爸爸,他依稀有点记得,几年前她曾经在照相馆拍过一张照。我总共就带过两个女的光顾过他的生意,一个罗佳,一个野兔子,也难怪他会想起来。那天方小兵正好在照相馆里玩,终于,又轮到小兵出场了,我始料未及。

小兵看到罗佳,扔下了手里的一切。我赶紧在他小本上写:我们要出去,你自己玩。但小兵已经无心看他的本子,他微笑着抿着嘴巴站在了罗佳身边,天知道,这个聋子以前看见女孩子都是张着嘴的!我推了自行车想溜,但聋哑人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眼尖手快嗅觉灵敏,他早就揣上了自己的小本子,蹿上了我的自行车书包架,并且兴奋地向罗佳打着各种各样的手势。

“下去!”我用力挥手。方小兵闭上了眼睛。罗佳说:“带上他吧,他叫什么名字来着?”我说:“方小兵啦。”

小兵不会骑车,这和他的残疾有关,聋子的平衡比较差,学会了也容易出交通事故,他听不见汽车喇叭。我的车技有了长足的进步,已经可以带人了,于是方小兵坐在书包架上,我驮着他从城西骑到城东,累成一摊烂泥。小兵嘴里发出一些古怪的声音,罗佳问我:“他在干吗?”

我说:“唱歌。”

“哑巴唱歌?”

“反正就是这么唱的。”

“天生的哑巴?”

“打链霉素打出来的,聋了,然后就不会讲话了。你可别正对着他的脸说哑巴这两个字,他看得懂口形的,所有的聋哑人都看得懂,会揍你。”

“我既没见过哑巴唱歌也没见过聋子打人。”

快到那座桥时,我问她:“我可以进去探监吗?”

“当然不可以。”

“我倒也想去监狱里看看什么样的。”

“想进监狱很容易。”她微微地嗤之以鼻。

“骑不动了。”我停下车子。前面就是大桥的斜坡,小兵顺从地从书包架上出溜下来,在小本上写道:这是哪里?

监狱。我告诉他。我们是去探监,看罗佳的爸爸。

小兵点点头,一点没露出惊讶的神色。后来我想起小兵八岁的时候就和犯罪团伙生活在一起,他见多识广,比我厉害。

过桥就是监狱。我和罗佳推车上桥,小兵掏出本子写道:和罗佳出门真好玩。

我向罗佳介绍:“他现在已经是画家了,每天都在家里画图,他画的彩蛋每个三毛钱有人来收购的,一天画二十个他就挣六块钱,一个月挣一百八十块。不过收购的人只要一百个彩蛋就可以了,所以他现在一个月只能挣三十块,以后等他画出名了,或者学会画扇面啦、屏风啦,就能挣到好几百了。”

“你在讽刺他。”罗佳说。

“都是真的。”

“你在背地里说过我的坏话吗?”过了一会儿她问。

“没有,从来没有。”

她摇摇头,看她的样子是不相信我的话。

大桥上全都是人,他们趴在桥栏杆上向河中探望,河岸上大批警察。一问才知道,是有人越狱了,警察在后面追,这个犯人向警匪片学习,跳进了河里,企图泅水而逃。

“结果他沉下去啦。”看热闹的人说。

罗佳走过去问了一下,被告知今日探视一律取消。罗佳说:“真倒霉,白跑一趟。要是有人越狱,狱警都要扣奖金的。”我说:“会不会是你爸爸?”忽然想起来那人可能已经淹死了,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转头一看,罗佳板着脸说:“他没这本事也没这胆子,他只不过是个赌棍。”

她是一个很容易得罪的人,多年来我小心谨慎地和她说话,仍不免冒犯她。我想向她道歉,才露出一点内疚的眼色,她就很敏感地翻了个白眼走到方小兵身边去了,两个人在本子上涂涂写写,进行着秘密的交谈。小兵乐坏了,我暗暗嫉妒,心想等回家了肯定把你的小本抢过来看看,到底谈了些什么。罗佳似乎了解我的心思,写完一张,撕下来,扯碎,纸屑向大桥下纷纷扬扬地飞落。她瞟了我一眼,神色依然冷峻。

那艘黑色的小船又出现了,歪头的捞尸人站在船头,手执带钩的竹篙,有气无力地东戳一下,西戳一下。这可以理解,凡是无主的或属于政府的尸体,他们都敲不到竹杠,因此也缺乏动力。桥上的人让他们卖力些,再这么捞下去,天就该黑了,明天捞出来一具被鱼吃掉大半的尸体,很不雅观。

方小兵不识相,拽着我的衣袖,对着小船指指点点,意思是让我下去拜师。罗佳说:“这不就是你要找的人吗?”我很生气地说:“我已经忘记这件事了。”

罗佳趴在桥栏杆上,定神向河中凝视。船越来越近,已经到了桥底下,我说:“走吧,别看了。”罗佳不理我,像是要把这场恐怖电影看到底。天色有点暗了,夕阳又一次落在河流的上方,照得金灿灿的。在这过程中,她一直没有说话。忽然听到一声吆喝,歪头老人双手交替从水中拔出竹篙,一具尸体就此漂上水面。距离很近,就在大桥的正下方,围观的人发出“轰”的一声低喊,集体打了个哆嗦。

一直到尸体上岸,罗佳说:“我们走吧。”又嘟哝了一句:“真恶心,今天晚上做噩梦。”

我说:“早就让你回家嘛。”

罗佳恶声恶气地说:“我是按你提醒的,看看淹死的人到底是不是我爸爸!”

罗佳曾经问我:“为什么我跟你在一起,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我觉得你随时随地都会嘲笑我。”

“你想让我怎么样呢?”

“像方小兵那样。”

“做哑巴不说话?”

“不,稍微笨一点。”她说,“你有时候显得太聪明了。”

若论方小兵的笨,可谓尽心尽力,万死不辞。那次探监回来,罗佳的自行车坏了,后轮屏死,她从车头那儿翻了出去。我下车扶起她,她拍了拍身上的土,说自己没事。这时方小兵已经在捣鼓她的自行车,发现后轮不转了。小兵和马福大叔学过一点修车的知识,用小本子告诉我们:轴坏了。于是他扛起自行车,一溜小跑。我目瞪口呆,想不到这聋子能使出惊人的力量,是爱情使然吗?足足跑了一刻钟,来到一个修车摊上,换了一根轴,摊主要价二十元。小兵潇洒地从口袋里甩出两张旧钞。他妈的,我竟忘记了他一个月能挣三十块!而他为罗佳付出了大半个月的收入,六十六点六六个彩蛋!

我和罗佳的二人世界终结于方小兵之手,从此他与我们形影不离,在我身边有罗佳的时候基本上都少不了方小兵。聋子不用上学,在家画彩蛋属于早期的自由职业,他有的是空闲时间。罗佳也乐意他跟着,大概觉得他笨头笨脑很可爱,而且掏得出二十元的巨资,在十六岁的同龄少年中非比寻常。

有一天我去方小兵家,他独自画画大概太寂寞了,手里拿着一根拖把杆子,趴在桌子上,摆出打台球的姿势,而那些台球,理所当然是他干活的材料:彩蛋。

我气坏了,他们单独出去过,而且罗佳教了他打台球。这玩意儿我永远学不会,也不想去学,但它也未免太适合聋子了。在和小兵的比赛中我落了下风,为了弥补,我从我爸爸那儿借了一台傻瓜相机,又顺了几盒胶卷,于是在这场欢乐竞赛中我又领先一步,她可爱拍照呢,不知出于什么心理,还不喜欢彩照,就喜欢黑白的。这么干了几次之后我发现拍出来的照片中没有我,只有罗佳,或是方小兵,或是罗佳和方小兵。如果把照相机交给小兵,让他拍我和罗佳的合影,冲出来的照片永远都只有她,我只剩小半个脑袋尖。这聋子有多聪明吧,罗佳根本不知道。

那时我们经常出去,虽然明争暗斗,也没有伤了和气。在这个组合中,罗佳体会到了女王般的快乐,我和方小兵,从远处看,她身边左右各站一个残疾人,很没有品位,然而人间的快乐是不能用常理来解释的。

为了能像正常人一样出行,方小兵也学起了自行车,那确实很危险,当他摔倒时从喉咙里发出的吼叫能把人吓死。方屠户看出端倪,有个美妞正在我和方小兵之间左右摇摆,虽然他此生输给顾大宏,但他的儿子必须赢。有一天屠户从肉摊上骑回来一辆很旧的小三轮,郑重地交给了方小兵,后者终于可以和我并驾齐驱了。为了让小兵更安全,方屠户把该车刷成红色,好像是救火队里出来的,又在车头上绑了一面镜子,充当后视镜,车尾用白漆刷了一行字:“聋哑人在骑车!!”

这辆车子是欢乐的源泉,我和罗佳都不骑车了,坐在三轮后面,由方小兵带我们。好几次去探监都是如此。小兵任劳任怨,方屠户心疼不已,对我说:“小出,小姑娘坐三轮我没意见,你能不能自己骑个自行车?”我说:“你这就不懂了,要是她一个人坐车,只坐一边,那车子会翻的。”方屠户说:“我情愿让方大聪坐在车上!”我说:“好吧好吧,下次我来骑车,这总可以了吧?谁让你非要写‘聋哑人在骑车’的呢?”

那时候我和小兵轮流骑三轮,去城东的监狱。罗佳独自走进去,我和方小兵在大桥上把车子骑成S形路线,另一个人就躺在车子里。天气总是那么好,太阳照在身上,令人想睡觉。我想那岗楼上背着刺刀枪的哨兵一定觉得很奇怪,这两个人是怎么回事,或者干脆说,是什么毛病。

我和方小兵曾经承受过一种嘲笑,即,那美妞是耍你们的,你们痴心妄想。这种嘲笑来自瘸子老炳,来自街道主任鲍翠芬,来自蔷薇街上很多闲人,这种嘲笑像天边遥远的雷声,并不足以引起警惕,但我可以看到另一个地方正在下着滂沱大雨。雨也许不会来,也许很快就来,谁知道呢?我和小兵都无所谓,他反正听不见,我假装听不懂。只有一条秘密是我们共同保守的:绝不告诉别人,我们是陪那女孩去监狱。

在我十六岁时,人们把这种感情称之为早恋,也称之为少男少女的友谊,更有一种说法,叫做“朦朦胧胧的感情”,好像我们都是近视眼,不知道此生将会爱上A型血呢,还是B型血。事实上就在我更小的时候,我已经知道,将会爱她到很久很久的以后。我承认,这种爱情是朦胧的,可一旦褪去那层雾,它将会变得异常的锐利。

有一次我对罗佳说:“他们都说我们很早熟。”

罗佳说:“你不早熟,我比较早熟。你就像个土豆,我像菠菜。”

这真是一个美妙的比喻,土豆爱着菠菜。那么方小兵又是什么蔬菜呢?罗佳胡诌道:“他是西红柿,生的熟的都可以吃。”我大笑起来,请问土豆菠菜西红柿的好日子还会有多久呢?

她消失在晚春阳光明媚的时节,那时她忽然不愿意再和我们一起玩,我去过二十二中,看见她背着书包,和那群疯疯癫癫的女生一起骑自行车呼啸而去,她的书包架上甚至还带了个人。那种速度不是我能追得上的,必须方小兵骑着三轮才可能让她们笑翻在地。我意识到自己失去了她,至于什么原因,我猜不出来。有一天她又在校门口遇到我,她对我说:“别再来找我了。”

“可是为什么呢?”

“前阵子我很伤心,有你们陪着。现在我好一点了。”

“我还以为你一直要和我们玩。”

“那当然也可以。”她犹豫地说,“可是想想又觉得不甘心。”

我暗暗点头,她给了我十六岁时最诚实的理由,即使还有其他原因都不必去猜了。

她跟我说过,小时候看过一个童话叫《绿野仙踪》,多萝茜和狮子、铁皮人、稻草人一起去冒险,但在童话结束的时候,狮子、铁皮人和稻草人都得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他们不能和多萝西一起回家。那个童话我也看过,我说,多萝茜帮助狮子找到了勇气,帮助铁皮人和稻草人找到了心和爱什么的,而你让我伤心。她说这就是她打个比方而已,也许顾小山是多萝茜,而她罗佳才是铁皮人呢。后来我想,这不是童话,原来是谜语。

我一度以为她冷酷无情、自甘堕落,但过了一些年,我认为即使是那些糟糕的事情,也应该具有并不糟糕的意义,反正你很快就会度过十六岁,向更远的地方去。

我又回到了自己的世界。

方小兵来找我,他用小本子问:为什么罗佳不来了?我告诉他,罗佳和别人玩了。小兵不解地写道:和别人玩,也可以和我们玩,这有什么关系?我很厌烦地说:“带着哑巴和歪头去打台球难道很有意思吗?”小兵无法理解,也听不见,他就走了。

第二天方小兵泪水涟涟,推着三轮车回到了蔷薇街,原来他去二十二中门口找罗佳了,结果小三轮的车链被人卸走,身上的钱也抄空,聋子可能还挨了打,十分悲惨。小兵一生中挨打的次数并不少,且都是被成年人下的狠手,那种痛他受得了,因此我怀疑他有着更惨烈的伤口留在内心深处了。我一问,他果然告诉我:罗佳和很多男生在一起。那天他在二十二中门口苦等,坐在小三轮上既不像个运货的也不像个小贩,招来了很多异样的目光,等到罗佳出现了,他笑眯眯地走上去对着她打手势,她身边还有几个男生女生,显然他们都不喜欢一个太主动的聋哑人,于是教训了他一顿。而我们的罗佳,她始终低着头不说话,最后方小兵发出了撕心裂肺的惨叫,她才跑过去劝解。小兵只看见她说了很多话,具体说什么却不知道,然后,她就抛下他,跟着那伙人走掉了。

为了方小兵,我再一次去了二十二中,防着挨打,在路口的电线杆后面等着她。等了三次才看见她落单,我走过去对她说:“以后方小兵可能还会来找你,别让人打他。聋子不懂事,好好地让他回家就可以了。”

“我只看到你又来找我了。”

“我来找你只是为了说这个事,”我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