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谢谢你。”她说道。

“不必客气。”哈蒙德回答说。

“当时情况很不妙。”

“我的办法起了作用,这使我很高兴。如果不成功,我就得对付三个,那倒是很荣幸的事情。”

“我赞赏你的勇敢。”

“也许是愚蠢。他们可能会把我打个半死。”

她听见这话笑了笑。这一下哈蒙德更加得意,觉得自己傻乎乎地凭一时之勇救了她。他对她可谓一见钟情。不过隔着舞池跟近在咫尺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她的眼睛避开了他炽热的目光,越过他的肩膀,看着他身后某个地方。在压力之下,她显得很冷静。这是毫无疑问的。

“你的朋友呢?”她问道。

“我的朋友?”

“布兰查德先生。诺姆,是叫这个吗?”

“哦,从来没听说过嘛。”他说着轻声笑起来。

“是你编的?”

“是啊,我也不知道这名字是哪儿来的。就这么冒出来了。”

“脑子真快。”

“我得说得合情合理。让人听了觉得我们是一起的。很熟悉。至少得说一些能把你带进舞池的话。”

“你当时完全可以邀请我跳个舞什么的。”

“是啊,不过那就没意思了。而且那样还可能被你拒绝。”

“啊,再次向你表示感谢。”

“再说一声不必客气。”他领着她绕过另一对舞伴,“你是这附近的人吗?”

“原本不是。”

“南方口音。”

“我是在田纳西州长大的。”她说道,“离纳什维尔不远。”

“好地方。”

“是的。”

“很漂亮。”

“嗯。”

“九-九-藏-书-网音乐也很优美。”

他心想:很擅辞令,克罗斯,颇具才气。

对于最后那句不着边际的话,她没有做出任何反应,不过他并没有责怪她。如果他再这样,她不等曲子结束就会离开的。他领着她绕过一对正在做复杂旋转动作的舞伴,接着他毫无表情地问了一个蹩脚得不能再蹩脚的问题:“你常到这儿来吗?”

她明白此话不必当真,便笑了笑,不过他如果不当心她的笑,那就真是个大傻瓜了。

“实际上,十多岁之后我就再也没参加过这样的游艺会。”

“我也是。我记得跟小伙伴们去过。当时我们十五岁左右。是找地方买啤酒的。”

“买着了吗?”

“没有。”

“那是你最后一次去?”

“不是。还和女朋友去过。我带她进恐怖屋,目的是为了和她亲热。”

“是不是很成功?”

“结果跟想买啤酒那次一样。天知道,我尽了力。可是我似乎总是跟那个姑娘……”他的声音越来越小,因为他感到她突然紧张起来。

“他们不想善罢甘休,对吧?”

一点不错,那三个当兵的就站在舞池边上,一面喝啤酒,一面用眼睛瞅着他们。

“这个嘛,如果他们这么快就投降,我们的国家安全就成问题了。”他的手紧搂着她的腰,以优雅的华尔兹舞步从他们身边闪过,并得意地朝他们微微一笑。

“你没有必要来保护我。”她说道,“我自己就可以应付。”

“我相信你可以。打发自己不喜欢的男人,是每个漂亮女人都必须具备的本事。可是你是个不愿意让别人看笑话的女子。”

她抬头看着他的眼睛。

“很有眼力。”

“所以,既然如此,我们不妨跳个痛快,好不好?”

“我想也是。”

虽然她同意继续跳舞,但是她的紧张心情丝毫未减。尽管她没有急于回过头去看什么,可是哈蒙德觉得她想回头看。

这就使他琢磨开了:跳完舞之后,她想干什么呢?他想她可能会溜开。也许是很客气地离开,但毕竟是离开。幸好此刻乐队正在演奏一首忧伤、甜美的民谣。歌手的嗓音很细,像是没经过什么训练,不过对每一段歌词却很熟悉。哈蒙德觉得,这次舞跳得时间越长越好。

他的舞伴跟他很相配。她的头顶正好到他的下巴。尽管他很想把她搂得紧一些,可是从把她搂过来到现在,他还没有打破她心目中设立的界限。

此刻他感觉良好。他的小臂搂着她的细腰,她的手——没有戴结婚戒指——搭在他的肩头,而他们的脚步则随着慢节奏的舞曲在缓缓挪动。

偶尔几次,由于双方大腿有轻微的摩擦,引起他些许冲动,但他仍可以自控。他可以居高临下地看她那低领口下的胸脯,不过他很像个正人君子,没有朝下看。他的想象就像闷热天气里的马蝇,四处乱飞,还不时撞在墙上。

“他们走了。”

她的声音使哈蒙德从恍忽中醒来。他意识到她说的是什么,便朝四周看了看,发现那几个陆战队队员都走了。音乐已经结束,乐手们纷纷放下手中的乐器,乐队指挥则叫大家“呆在原地”,并说他们稍事休息之后接着演奏。跳舞的人们纷纷朝桌子或者吧台方向走去。

她把手臂放下。这时哈蒙德意识到自己的手臂还搂在她腰上,于是只好松开了她。他的手放下后,她朝后退了退,离开了一段距离。

“呃,可别让人说骑士风度已经不见了。”

他笑了笑。

“不过,如果除暴安良之举再成时尚,那就别提了吧。”

她微笑着伸出手。

“我谢谢你的侠义之举!”

“不用客气。谢谢你跟我跳舞。”他握了握她的手。她转身准备离开。

“呃……”哈蒙德穿过人群跟在她后面。

他们走到大凉棚边上时,他先跨下去,然后把她搀下去。这纯粹是不必要的礼貌姿态,因为向下跨一步顶多也就一英尺半。他跟她的脚步一致起来。

“我能请你喝啤酒吗?”

“不用了,谢谢。”

“爆米花的味道很香。”

她笑着摇摇头。

“玩玩费里斯大转轮?”

她没有放慢脚步,但痛苦地看了他一眼。

“不去恐怖屋?”

“不想拿运气冒险。”他说着笑了笑,觉得她态度有所缓和。不过他高兴得太早了。

“谢谢,可是我真得走了。”

“你才来不久嘛。”

她猛然站住,转过身,微微仰起头,用眼睛盯着他。

落日的余晖照着她淡绿色的眼睛。她把眼睛微微眯起,用比她头发还黑的睫毛挡住阳光。他心里思忖:这双眼睛真漂亮,直率、坦诚、很迷人,这会儿又充满了好奇,似乎想知道他怎么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来的。

“你一进凉棚我就注意到了。”他承认道。

她凝视着他的眼睛,接着便难为情地低下头。

人们从他们身旁绕过去。一群小男孩跑过来,差点儿撞在他们身上。他俩很快就被孩子们脚下扬起的呛人尘土裹了起来。一个刚会走路的小女孩哇哇哭起来,因为她没有抓牢,气球从她的小手上飞了起来,朝树梢飘去。两个文身的少女从他们身边走过,装腔作势地点着香烟,嘴里还叽里呱啦地说个不停。

对这些,他们全然没有反应。喧闹的游艺会似乎没有渗透到他俩静悄悄的世界之中。

“我想你也注意到我了。”

在一片喧嚣声中,她竟然奇迹般地听见了哈蒙德低声说的这句话。她没有用眼睛看他,但是他看见她微微一笑,而且听见她因窘迫而发出的轻微笑声。

“你看见了?注意到我了?”

她微微耸了耸一只肩膀,表示承认。

“呃,好吧。”他出了口大气,这足以说明他觉得轻松多了。

“既然这样,我看就没有必要把我们参加游艺会的活动局限在跳舞上了吧。倒不是刚才跳舞不好。好得很。我有很久没有刚才那种美好的感觉了。”

她抬起头,无奈地看了他一眼。

“嗯,我是自作多情了,对吧?”

“彻头彻尾。”

他咧开嘴笑了,因为她太迷人,而且对他的调情满不在乎。他二十年来还没有像这样调过情呢。

“怎么样?我今天晚上闲着没事。像这样没有安排的……”

“这是暗示吗?”

“足够了。”

“分文不值。”

“我是说如果你晚上没有饭局……”

她摇摇头,表示晚上没有安排。

“那我们干嘛不一起玩个痛快?”

罗里·斯米洛看着卢特·佩蒂·约翰没有闭上的眼睛,自言自语地问道:“谁杀的呢?”

身材瘦小的验尸官约翰·麦迪逊肯动脑子,面部透着机敏,说话轻声慢语,斯米洛对他非常尊敬——这是很难得的。

麦迪逊博士是个南方黑人,在一个地道的南方城市中确立了自己的权威和地位。对在逆境中取得业绩的人,斯米洛历来尊敬有加。

麦迪逊没有去碰趴在地上的尸体,而是对它进行了仔细的研究。他首先画出轮廓线,然后从不同角度拍照。接着,他检查了死者的手和手指,特别注意看了指甲缝。他还试了试两只手腕的灵活程度。

他用镊子从死者上衣袖子上镊下一颗不明微粒,把它小心地放进一只物证袋内。

直到他完成了初步检查,让助手把死者翻过身来,他们才第一次有了惊人的发现——佩蒂·约翰发际线附近的太阳穴上有一处很厉害的伤。

“你觉得罪犯打过他?”斯米洛边问边蹲下来仔细看,“还是先开的枪,他倒下后才受了这处伤?”

麦迪逊用手推了推眼镜,然后有些不安地说:

“如果你觉得现在谈这个不方便,我们可以以后再详细谈。”

“你的意思是说,我是他小舅子?”验尸官微微点了点头。斯米洛接着说:“我从来不让我的个人私事跟我职业上的事情搅和在一起。把你的想法跟我说说看,约翰。任何可疑的细节都不要遗漏。”

“当然,我得先把伤口更仔细地查验一下。”麦迪逊没有再提死者和探长的关系。

“但是,我初步猜测,他头部受伤是在死亡之前,而不是死亡之后。伤势很重,可能造成多种脑部损伤。任何一种都可能致命。”

“可是你并不这样认为。”

“这倒是真的,罗里。我不这么认为,看上去造成的损伤并不厉害。肿在外面。这往往说明内部没有受伤或者伤得不重。不过,有的时候我会感到非常惊讶。”

验尸官在进行尸体解剖之前有些犹豫,不愿说得太肯定,这是斯米洛可以理解的。

“眼下可以说他是中弹而死的吗?”

麦迪逊点点头。

“不过这只是初步猜测。我看他好像是临死之前先摔倒了,或者被人推了一下或者打了一下。”

“死前多久呢?”

“具体时间很难确定。”

“嗯。”

斯米洛很快向四周扫视了一圈。地毯。沙发。

安乐椅。都是软包面的。只有咖啡桌桌面是玻璃的。他慢慢走到那张桌子前,侧过头慢慢向下,直到眼睛和桌面齐平。桌上原先有从小吧台上取下的一只杯子和一个瓶子。不过已经被犯罪现场科的人放进物证袋里了。

从这个角度,斯米洛看见了几个潮湿的圆环,还没有干透。这是佩蒂·约翰曾经放过杯子的地方,杯子下面没有放垫子。他的目光慢慢地、一点一点地从玻璃表面扫过。指纹技师在桌子边沿处发现了一个看似手印的痕迹。

斯米洛直起身,脑子里在思索可能会发生的情况。他退到离桌子比较远的地方,然后又朝桌子走过来。

“假定卢特是要过来拿饮料,一头栽倒了。”他大声说出自己的推测。

“是意外?”有个警探问道。刑侦科的人都有点怕斯米洛,而且也不喜欢他,可是对他再现犯罪现场的才能,谁也不会提出异议。房间里的人都停下来,认真地听他说。

“也未必。”斯米洛仔细想了想之后说,“可能是有人从背后推了他一把,使他失去了平衡。于是他就摔倒了。”

他做了一个演示动作,但是十分小心,不碰任何东西,尤其注意不碰尸体。

“为避免摔倒,他拼命抓住桌子边沿,也许他的头重重地摔在地板上,摔晕了。”他扬起眉毛,以询问的目光看着麦迪逊。

“有可能。”验尸官回答说。

“他至少是晕乎乎的,这么说不过分吧?他可能就倒在这儿。”他伸开双手比划着地上的轮廓线,也就是尸体被发现的地方。

“推他的那个人接着就对着他的背后开了两枪。”有个警探说道。

“他肯定是脸朝下趴着的时候被人从背后打死的。”斯米洛说完之后,看了看麦迪逊,希望能得到认可。

“看来似乎是这样。”验尸官说道。

迈克·柯林斯警探轻轻地吹了声口哨。

“真残忍哪,伙计。人已经倒在地上了,还从背后朝人家开枪。那家伙一定是被惹火了。”

“把别人惹火是卢特的拿手好戏,他这方面是出了名的。”斯米洛说道,“我们要做的是把范围缩小到一个人。”

“是他认识的人。”

斯米洛看了看说话的那个警探,示意他继续说下去。那警探说道:“没有破门而人的痕迹。门上的锁也没有被撬的痕迹。所以罪犯可能有钥匙,要么就是佩蒂·约翰给他开的门。”

“佩蒂·约翰的钥匙在自己的口袋里。”另一名警探报告说,“动机不是抢劫,除非这个动机未能得逞。他的钱包在上衣口袋里,被压在身子下面,而且似乎没有被动过。什么也没有少。”

“好了。这么说我们就有事干了。”斯米洛说道,“不过离破案还差得远呢。我们还没有找到凶器和疑犯。这幢大楼里到处是人。除了工作人员,还有住店的客人。有人可能看见了什么。我们开始进行调查询问吧。把他们集中起来。”

他慢慢朝门口走去,这时一个警探嘟哝道:“已经快到吃晚饭的时候了,他们是不喜欢这样的。”

斯米洛立即反驳说:“这我可不管。”与他共过事的人谁也不会怀疑这一点。

“安全监视摄像机呢?”

他问道。广场饭店所有的设备都是一流的。

“录像带在什么地方?”

“这个现在还有点乱。”

斯米洛转身看着派到饭店来查验保安系统的警探。

“怎么个乱法?”

“这你也知道。乱嘛。一团糟。录像带现在还说不清。”

“找不到了?”

“他们还不愿意这么说。”

斯米洛低声诅咒了一句。

“负责录像带的那个人保证说,很快就能有带子。可是你知道……”他耸起肩膀,仿佛想无可奈何地说,真拿他们没办法。

“说嘛。我要尽快见到带子。”他是冲着他们几个人说的,“这是一起非常明显的谋杀案。除了我之外,谁都不准接触媒体。嘴巴要紧。明白了吗?罪犯的作案痕迹会逐渐消失的,所以要立即行动。”

警探们先后走出房间去盘查饭店的客人和工作人员。对于这种询问,人们自然会反感,因为这是很丢面子的事情。这样的任务令人不快,让人讨厌。

可是他们从以往的经验中知道,斯米洛是个铁面无私的人,他布置的任务是不能讨价还价的。

斯米洛转身对着麦迪逊博士。

“你能很快把这个做完吗?”

“两天吧。”

“星期一行吗?”

“这就是说,我的周末要泡汤了。”

“我也一样嘛。”斯米洛的话中没有丝毫的歉意,“我要毒物检查结果,什么都要。”

“你每次都这样。”麦迪逊善意地笑了笑,“我尽力而为吧。”

“你也每次都这样嘛。”

尸体被抬走之后,斯米洛问犯罪现场调查组的一名技师:“怎么样?”

“饭店是新开业的,对我们有利。指纹不是那么多。所以说。大多数指纹可能就是佩蒂·约翰的。”

“或者是罪犯的。”

“这我就不指望了。”技师说着皱起了眉头,“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干净的现场呢。”

其他人离开房间之后,斯米洛独自在里面走了一圈。他亲自查验了所有的东西,包括所有的抽屉、壁橱、嵌入式保险柜、床垫下面、床底下、卫生间里的小药品柜、抽水马桶的水箱。他检查了佩蒂·约翰可能留下的任何东西,因为那上面可能留下罪犯的蛛丝马迹。

斯米洛总共只发现一本基甸国际的《圣经》(基甸国际是信奉基督教的工商业者和自由职业者的组织,它的活动就是在旅馆客房、医院病房、拘押处所和学校放置《圣经》。)和一本查尔斯顿市的电话号码簿。他没有发现佩蒂·约翰的记事本、收据、票据、便条、食品包装纸或者其他个人物品。什么也没有。

他发现小吧台上少了两瓶苏格兰威士忌,可是现场只有一个瓶子,或许是凶手很聪明,临走把自己喝的那瓶带走了。现场还有三只干净的高脚酒杯。可是后来斯米洛找客房管理部门核对时才知道,每个套房里高脚酒杯的标准配置数量是四只。

就犯罪现场而言,除了客厅地毯上的血迹之外,这个现场仿佛是个不毛之地。

“探长?”

此刻正看着浸透血污的地毯而若有所思的斯米洛抬起头。

站在门口的警官用大拇指冲着走廊指了指说:“她非要进来。”

“她?”

“是我。”一个女子用手肘把那个巡警推向一边,好像根本就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她把挡在犯罪现场门口的绳子拨到一边,然后走进房间。她的黑眼睛扫视着房间。当她看见地上的血迹后,失望和反感地呼出了一口气。

“麦迪逊已经把尸体抬走了?见鬼!”

斯米洛抬起手臂看了看手表。

“祝贺你,斯蒂菲(斯蒂芬尼的昵称。)。你打破了自己的速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