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她一走进大凉棚,他就注意到了。尽管夏天女士们大多穿得很少,她却显然更与众不同。奇怪的是,她是只身一人。

她停下脚步辨认方向,将目光投向乐队演奏台,稍后转向舞池,接着落在舞池四周随意摆放的桌椅那边。她看见一张空桌子,随即走过去坐下来。

那大凉棚呈圆形,直径大约三十码,上面有个圆锥状顶棚,四面没有遮拦,顶棚下挂着一串串五光十色的圣诞彩灯。锥形顶棚将声音罩在里面,产生了震耳欲聋的音响效果。

乐队在演奏方面的不足,被巨大的响声所弥补。他们显然认为,高分贝数可以掩盖他们的蹩脚演奏。不过他们的演奏确实充满激情,一心要引起观众的兴趣。那些声音仿佛是钢琴手和吉他手在乐器上用很大力气弹出来的。口琴师的头每动一下,他那编结在一起的胡须就要摆一次。小提琴手在拉弓的时候劲头十足左右晃动,不时露出黄颜色的牛仔靴。小鼓手似乎只要掌握住节拍就行,可他也是满腔热情地投入。

对这种不和谐的声音,聚集在那里的人们似乎并不在意。对此,哈蒙德·克罗斯也不在意。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游艺会上热闹的喧嚣声反倒入耳些。那喧闹声全飘进了他的耳朵——突然冒出来的尖叫声、调皮的男孩子们到了转轮顶部时的嘘叫声、感到乏味的幼儿的哭闹声,以及只有狂欢节上才能听到的铃铛声、口哨声、喇叭声、呼喊声和欢笑声。

他今天的日程上,并没有逛游艺会的安排。当地报纸和电视台也许事先对此有过宣传,可是他没有注意到。

他是在离查尔斯顿还有半英里的路上偶尔闯到这个游艺会上的。为何在此停留,他压根儿也说不清楚。他不是个热衷于逛游艺会的人。他的父母从来没有带他去过。对这类吸引公众的娱乐活动,他们尽量退避三舍。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些人跟他们不是一类的。

在一般情况下,也许哈蒙德是会避开的。这并非因为他自视清高,而是他工作时间太长,难得有个休闲时间,所以从事什么活动要有所选择。打一局高尔夫球,钓个把钟头鱼,看一场电影,到一家上好的餐厅安静地吃一顿饭。至于逛县城游艺会?这不会成为他首选的乐事。

他觉得今天下午那鼎沸的人声和喧闹的嘈杂声听起来特别顺耳。要是一个人呆着,他只会去冥思苦想自己的麻烦事。一想到那些事情,他就心灰意懒。像这样的夏季周末,今年已经没有几次了,谁愿意去想那些呢?

在公路上,他被困在小汽车、小货车和吉普车的车流中,像爬行似的进入一个临时停车场——实际上是个有经营头脑的农民的牧场。

有个嘴里嚼着烟草的小青年在替那个农民收停车费。哈蒙德付给他两美元,很幸运地把车停在一个有树阴的地方。他脱掉上衣,解下领带,卷起衬衣袖子,走出汽车。他小心翼翼地绕过地上的牛粪,心想要是穿牛仔裤和靴子,不穿这休闲服和轻便鞋就好了。不过他觉得自己的兴头上来了。这儿谁也不认识他。只要他不想开口,就无需与任何人寒暄。

他没有非做不可的事,没有什么会要开,也不必回什么电话。在这儿,他不是什么专业人员,也不是谁的同事,或者儿子。紧张、气恼、工作压力开始消解。他感到一身轻松。

游乐场四周圈着塑料绳,绳子上拴着的五颜六色的三角旗被晒得有气无力地耷拉着。空气中弥漫着烘烤食品的诱人香气——便宜食品。从远处听,那音乐也不难听。对于能在此停留,哈蒙德突然感到一阵欣喜。他需要这样的……孤独。

尽管通过旋转栅门进来的人源源不断,从实际意义上来说,他还是孤独的。他离开查尔斯顿的时候,原本打算到自己的小别墅里独自呆一个晚上,此刻他突然觉得,融入喧闹的人群比独自呆着要好得多。

打那位红棕色头发的女子进入大凉棚,在他对面的一张桌子上坐下之后,乐队已经演奏了两支曲子。他继续注视着她,心想她很可能在等什么人,也许是她的丈夫和孩子们。她看来年纪没他大,约莫三十出头。大概出生于合伙轮流用车的那个年代。很像童子军儿童的家长。抑或是家长教师协会的工作人员。抑或是个家庭主妇,关心的是白百破(白喉一百日咳一破伤风)三联强化注射疫苗、畸齿矫正术以及如何把白色衣物洗得更白、有色衣物洗得更鲜亮。他对这类女人的了解全都来自电视广告,不过她似乎符合这类普通人的特点。

不过,她似乎有点儿太……太……紧张。

她不像一个由于孩子们被父亲带去玩旋转木马、自己可以清闲几分钟的年轻母亲。她也不像他熟人的太太们那么从容、那么有能耐,因为那些人都是小联盟或者其他社交俱乐部的成员,经常参加色拉午餐,操办孩子的生日聚会,宴请丈夫生意场上的朋友,除了参加有氧健身班、《圣经》学习班之类的活动,每星期还要在各自的乡村俱乐部打上一两场高尔夫球。

她也不像生过两三个孩子的母亲,因为她的身体不像她们那样软绵绵的已经定了型。她的形体优美,像个运动员。她穿着短裙和低跟凉鞋,露出好看——不,应该说是漂亮、光滑、健美、被晒黑了的大腿。她上身穿一件无袖浅口圆领衫,就像件紧身上衣。她解开与之配套的开襟羊毛衫领口的结,把它脱下。她这身行头很漂亮,也很人时,比那些穿着短裤和球鞋的人们时髦多了。

她那只放在桌上的手袋小得只能装下钥匙环、手巾纸,也许还有一支唇膏。那手袋没有年轻母亲们使用的那么大,里面也没有灌满水的瓶子、餐巾纸、天然快餐食品以及遇上紧急情况可以生存几天的应急物品。

哈蒙德颇具分析头脑,善于进行推理演绎。他得出的结论是:这个女子还没有做母亲。他觉得自己的分析相当准确。

这并不意味着她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这方面的关系,或者不是在等人——不管那个人是谁或者与她的关系如何。她可能是个有事业心的职业女性、企业界的实干家或有影响的人物。抑或是成功的推销员、精明的企业家、股票经纪人或者贷款处的官员。

哈蒙德呷了一口因天热已经变温的啤酒,依然兴致勃勃地看着她。

突然,他意识到自己的目光受到了回敬。

他们的目光相遇之后,他觉得一阵心跳,大概是被对方觉察后的尴尬所致。尽管他们的视线不时被跳舞的人群所隔断,他并没有把目光移开。他们相互对视了好几秒钟时间。

接着,她迅速将目光转开,仿佛因为在众多的人里偏偏看着他而感到窘迫。对相互凝视这样的小事竟然做出像青少年那样的反应,哈蒙德觉得很懊恼。他起身离开,把桌子让给在附近转悠了半天、等着有桌子空出来的两对夫妇。他迂回穿插走过人群,来到专门为跳舞跳渴了的人设置的临时吧台前面。

这是个热闹的地方。从附近各军事基地来的人把吧台围了个水泄不通。尽管他们没有穿军装,可是从他们剃的短头发就能看得出来。他们一面喝着,一面打量着那些姑娘,暗自琢磨着自己的运气,看谁会愿意,谁不会愿意。

吧台服务员递送啤酒的动作很快,但仍应接不暇。哈蒙德向其中一个人打了几次手势,那人也没看见。于是他只好作罢,决定等人少些的时候再要。

他在一张桌子旁边坐下,内心已经不像外表那样沮丧。他将目光越过舞池,朝她坐的地方看去。他的心一下就凉了。有三个男子坐在她那张桌子的另外三把椅子上。她被其中一个人宽宽的肩膀挡住了一半。他们虽没穿军装,可从所留的发型和那股傲气来看,他觉得他们是海军陆战队的。

不过,他并没有感到惊讶。失望,但是并不惊讶。

在这样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像她这么漂亮的女人是不会只身一人的。她只不过是在耗时间,在等与她约会的人。

即使她是一个人来的,不用多久就会有人来约她。这是一个单身汉成堆的地方。一个获准外出度周末的单身军人,不仅会有这种直觉,而且会像鲨鱼似的追逐所看中的目标。他的头脑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找定一个女性伴侣度过这个夜晚。就算是送上门来的,这个女人也很引人注目。

哈蒙德心想,倒不是他想把她弄到手。这已经不是他这种年龄的人干的事了。他不会倒退到大学生联谊会时代的心态,不会因此上去闹腾一番。再说,这样做也不合适,对吧?他没有确定要干什么,可是他也没有确定不干什么。

突然,她站起来,抓起毛衣,把手袋往肩上一挎,转身就走。就在这时候,与她同桌的三个男子先后站起来,把她围在当中。其中有一个似乎喝醉了,把手臂搭在她肩上,脸朝她的脸凑过去。哈蒙德看见那人的嘴唇在动。他对她说了点什么,惹得他的伙伴们哈哈大笑。

她并不觉得那有什么好笑,随即把头转向一侧。哈蒙德看出,她是想摆脱这种困境,但又不想把事情闹大。她把那人搂在她脖子上的手臂推开,强作笑容对他说了句什么,然后转身似乎准备离开。

那人遭到拒绝仍不甘心,加上两个伙伴起哄,于是就跟在她的身后。他再次伸手抓住她的手臂,把她拉过去的时候,哈蒙德按捺不住了。

哈蒙德后来已经记不得自己是怎么穿过舞池的了,不过他肯定是从当时正在跳慢节奏舞的一对对舞伴中硬挤过去的,因为几秒钟之后他就来到两个肌肉发达、身强力壮的海军陆战队队员中间,把那个胡搅蛮缠的家伙推到一边,而后说道:“对不起,亲爱的,我刚才遇到诺姆·布兰查德。你知道那小子一说起来就没完。我运气不错,他们正在演奏我们的曲子。”

他用手搂着她的腰,把她领进了舞池。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是的,先生,探长。不准进,也不准出。我们已经封锁了所有出口。”

“任何人都不准。投有例外。”

“是的,先生。”

罗里·斯米洛做了这番强调之后,朝那个没穿制服的警官点了点头,而后从大门进入查尔斯顿广场饭店。饭店的楼梯被多家设计杂志说成是建筑上的经典。它现在成了这座新大楼的标志性特征。象征南方人热情好客的两道宽宽的楼梯从大厅向上延伸,似乎是去拥抱那盏气派非凡的水晶吊灯。在大厅上方四十英尺处,两道楼梯会合,形成了二楼的走廊。

在这两层大厅里,都有警察混杂在住店的客人和工作人员中。现在他们都听说,在五楼发生了一起看似谋杀的凶案。

在对现场进行评估时,斯米洛心里在想,看不出任何造成这种谋杀气氛的迹象嘛。

皮肤晒得黝黑、浑身冒着汗、带着照相机的旅游者在四周围观,向有关负责人提出各种问题或者相互议论着,猜测死者的身份以及引发这起谋杀的原因。

斯米洛的衣着十分引入注目:一套做工考究的西装,配的是法式袖口的衬衣。虽然外面很闷热,他的衣服却平整干爽,一点也不湿。一个部下觉得不可思议,曾经小声问别人斯米洛究竟出不出汗。

“妈的,不出。”一名警官回答说,“大家都知道那个怪物没有汗腺。”

斯米洛朝电梯方向走去,站在电梯旁的警官已经礼貌地替他把门打开。肯定是大门口那个警官把他到场的消息传进来了。斯米洛对此未作任何表示,径直走进电梯。

“擦个鞋吧,斯米洛先生?”

斯米洛转过身。

“哦,啊,斯米迪,谢谢。”

这个人大家都只知其名不知其姓。他在饭店大厅对面凹进去的小屋里放了三张擦鞋的椅子。这一行他在城里另一家饭店曾经干了几十年。最近,广场饭店把他招引过来,他的老顾客也都跟了过来。即使是外来顾客,给他的小费也不少,因为对于该于什么、去什么地方、以及在查尔斯顿上哪儿才能找到快乐,他比饭店接待员知道得还多。

罗里·斯米洛也是他的老顾客。在一般情况下,他会停下来跟他寒暄几句,可是他现在有急务在身,实在不想因此而滞留。他很客气地说:“以后再找你,斯米迪。”电梯门随即关上了。

他和那个穿制服的警官一起上到顶层,其间谁也没说话。斯米洛跟同事从不称兄道弟,即使对与他级别相当的人也是如此,跟比他级别低的当然就更不会这样。他从不主动跟人搭话,除非话题跟他调查的某个案子有关。局里有些胆子大的想跟他聊天,很快就发现自己是徒劳。他的举止使人不敢跟他套近乎。要说与他接近,他那整洁的外表就像一知道铁丝网,足以使人望而却步。

电梯上到五楼之后,门一打开,斯米洛就感觉出晋一种令人惊骇的气氛。他到过数不清的谋杀现场,有的平淡无奇,有的让人毛骨悚然。有的是常规作案套路,看过之后留不下多少印象。有些现场看了之后却让人永远也忘不了,其原因无外乎作案者富有想像力的手段、发现尸体的特殊地点、杀人者的离奇怪招、凶器的独有特点或者受害者的年龄及其所处的环境。

每当初到一个犯罪现场,他都会感到肾上腺素在涌动,对此,他并不感到惭愧。这是他天生的本能。他很喜欢自己的工作。

他走出电梯时,走廊上身穿便衣的警官们的谈话声立即停下来。他们或出于尊敬或出于畏惧,纷纷给他让道。他朝今天里面死了个人、此刻敞着门的套房走去。

他看了看房问号码,然后朝里扫视了一圈。使他感到高兴的是,犯罪现场调查小组的七名警官都已到场,正在各司其职。

对他们毫无遗漏的工作,他感到满意。他转身面对由刑侦科派来的三名警探。一个正在吸烟的赶紧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斯米洛用冷峻的目光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但愿那里面不要留下重要的证据,柯林斯。”

那警探把双手插进衣兜里,就像个便后不洗手而受批评的三年级小学生。

“听着。”他对这个小组的人说。他说话从来不提高嗓门,而且从来没这个必要。

“对任何错误我都不能宽容。如果犯罪现场受到任何污染,如果操作规程受到任何破坏,如果有人粗心大意漏掉任何细微的证据,都将受到严厉的惩处。由我亲自惩处。”

他一一看着他们,然后说:“好吧,我们进去。”

他们戴上塑料手套,先后进入房间。他们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别行动,而且轻手轻脚,不该碰的一概不碰。

斯米洛走到最先赶到现场的两名警官面前。他没有任何客套,直截了当地问道:“你们碰过他没有?”

“没有,先生。”

“碰过什么东西?”

“没有,先生。”

“门把呢?”

“我们赶到的时候,门是开着的。发现他的那个清洁女工没把门关上。饭店那个保安可能碰过。我们问了他,他说没有,可是……”他耸了耸肩。

“电话呢?”斯米洛问。

“没有,先生。我用的是我的手机。也许保安在我们到来之前用过。”

“到目前为止,你们跟谁交谈过?”

“只有那个保安,因为是他打电话给我们的。”

“他怎么说的?”

“他说一个清洁女工发现了一具尸体。”他指了指那尸体,“就像现在这个样子,脸朝下,左肩胛骨下面中了两枪,从背后打的。”

“你们询问过那个女工没有?”

“问过,不过她受刺激太大,我们没问出什么。再说,她又是个外国人。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人。”

听着那警察的回答,斯米洛扬起了眉毛。

“从口音上听不出来。她老是重复说‘死人’,接着就不断用手帕擦鼻涕眼泪。她吓得不轻。”

“你摸过脉搏没有?”

那警察看了他同伴一眼,那人才第一次开口说话。

“我摸了。看他是不是真死了。”

“这么说你动过他了?”

“呃,是的,只有那一次。”

“我想你是没有摸到。”

“脉搏?”那警察摇摇头,“没有。他死了。毫无疑问。”

问到这里,斯米洛就不再问有关尸体的情况了。他朝尸体走过去。

“验尸官来了没有?”

“已经出发了。”

斯米洛在听他回答的同时,眼睛却盯着死人。要不是亲眼所见,他根本不会相信接报的这起谋杀案的受害者竟会是卢特·佩蒂·约翰。此人在当地算个人物,小有名气。他最重要的头衔是开发公司的总经理。这个壮观的、新落成的广场饭店就是该公司在原先破旧的棉花仓库的基础上改建的。

他曾经是罗里·斯米洛的姐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