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喘不过气

如我们之前所说的,这是一家很小的店子,只有半个门面的大小,我们一行人走进去,本来就不宽的店面就显得拥挤起来。

那天店里有生意,两个店员都在忙碌,以为我们去做指甲的,看了看景之行,又看了看穆文茵,大概是很少看到这么美丽的客人,所以脸上很快就绽开一个很大的笑容,招呼我们坐。

常蔬颖见她没留意自己,走过去伸出手说:“我的指甲就是在你们这边做的,你还记得吗?就是上个星期天,。”

“记得,”店员一眼就能看出指甲是出自自己的手笔,她又看了看正站在玻璃柜前随意观赏摆出来的指甲片样品的穆文茵,以为她是熟客引来的生意。

常蔬颖说:“你记得我来的是什么时候吗?”

店员回忆了一下:“应该是下午三四点。”

常蔬颖说:“3点50分,那个时候你们两个坐在吧台看一部韩剧。我们做完指甲到五点一刻才走。对了那韩剧叫什么?”

店员觉得这个顾客的聊天方式有点奇怪,但提到看韩剧很自然地点头,说是《屋塔房王世子》。

常蔬颖满意地点头,拿出手机按了一下。说:“你能留个联系方式给我吗?”

店员走到吧台找出一张名片给她,常蔬颖拿着名片走向我们,把手机递给穆文茵,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现在这个手机里存了一段录音。穆文茵也露出满意的表情,如果说当时她递一个手机给常蔬颖,说你过去找她聊聊你们当天来这里的时间时,我还有点不解,现在完全清楚她的目的了。

那店员见我们要走,在身后喊道:“你们不做指甲了吗?”

“你先忙,我们下次再来,说不定会有事来请你帮忙。”常蔬颖说。

走出指甲店,穆文茵对我们说:“记住,如果警方再传你们问话,你们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保持沉默并且及时打电话通知我,我会帮你们处理好的。”

“嗯,好。”

指甲店旁边有一家花店时,花店的门口摆着大束的捧花和花篮,姹紫嫣红,煞是好看,穆文茵的目光不自觉地飘向了里面,里面摆着不少小盆栽,她停下来,对我们说:“你们先回学校吧,我有几句话想和你们教授说。”

常蔬颖说好啊好啊,说着对我眨了眨眼,脸上写着“我就说他们关系不一般吧”,我们识趣地离开,走了不远,我忍不住回过头去看了一眼,发现他们还站在花店门口,穆文茵个子虽然在女生里算高的,却也只是刚过景之行肩膀,这样两个人站街上,像一道美丽的风景线,也许是因为出了一点太阳,我觉得在外面站久了眼睛有些刺刺的。

耳边却吹来了风,吹来了穆文茵对景之行说话的声音:“景,有件事我上次就想想问你。”

景之行似乎沉吟了片刻:“嗯?”

“我送你的那盆罗密欧现在还留着吗?”

走到转角的我微微一僵,自己绊了自己一跤,还好常蔬颖及时伸手扶住了我。

“你今天怎么了,心不在焉的?”她在我耳边说道,“有Professor景和穆律师在,就算那帮警察找我们,我们也不会有事的,别担心了。”

我仿若没有听到常蔬颖的声音般,喃喃自语地说:“原来是这样!”

“希腊人最喜爱午睡,他们经常互道午安,只有在分别的时候才道晚安。”

“黄色是凶丧之色,在巴西人眼里,人死就像棕黄色叶从树上飘落。”

“澳洲的公交没有报站系统,车站的站牌上也没有任何地名,当

地人都是靠自己记地名,外来人口除了站在司机旁边请他到站提醒自己,还有一种方法就是自己使用GPS导航。”

……

在医大,如果你在课上听到以上这些内容,那么毫无疑问,讲课的人一定是Professor景,如果你问这里的学生们最想选修哪位教授的课,毫无疑问,还是Professor景。

Professor景的全名叫景之行,是我们学校最年轻的英文教授,他的授课方式非常特立独行,几乎不带课本,也从不查考勤,却让每堂课都坐无虚席,学校里有很多他的传闻——他曾游学二十几个国家,曾独自穿行北欧与苍茫的非洲大地,我们这些人最喜欢听他讲游学的故事,外向一些的女生更是喜欢问她问题。

就比如这天,我们常蔬颖就举手站起来问道:“Professor景,你去过爱尔兰吗?听说爱尔兰有禁止离婚法律是真的吗?”

景之行点头,淡淡地说:“禁止离婚的法律在爱尔兰历史上是存在的,他们信奉天主教,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任何法律都不得允许婚姻关系的解除。”

常蔬颖是个漂亮的女生,性格也非常外向,听到这个答案不由得欢呼:“好想去爱尔兰结婚,这种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婚姻太浪漫了。”

景之行似乎不忍打碎少女的憧憬,但他还是淡淡地说:“1996年,爱尔兰投票修正的宪法中,已经修正了关于离婚的条款。无论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真正能让一段婚姻关系长久稳固的是爱情和责任。”

常蔬颖大着胆问道:“那么 Professor景,请问对于你来说,爱情和责任哪个更重要?”

我和所有人一起抬头看向了讲台上的那个高大的男人,他在学校里明明笑容温和,一派从容自若,对每个学生都好,但是身上有一种天然的疏离感。

说实话,打死我也不敢向他问这样的问题,可是景之行却回答了三个字:“都重要。”

后来有几年,我回忆起大学时光,这段对话无数次涌入我的脑海里。

爱情与责任——这五个字无形中定义了我和他的关系。

或许,他对我更多的是责任,可是我对他,从一开始,就是爱情。

从始至终,都是爱情。

高中刚刚毕业,我瞒着父母,和我的朋友方舟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绿皮火车,去看了一场主题音乐节,在此之前,我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学生,书包里永远装着课本和复习资料,口袋里带沙丁氨醇,从不敢剧烈运动,没有养过小动物,不曾穿过挂满铆钉之类饰物的衣物,因为我有哮喘病,并且对动物毛发和金属过敏。

直到有一天,我终于厌倦了那样小心翼翼地活着,音乐节成了一个霍然撕开的出口,我积蓄所有的力气,像扑火飞蛾般不顾一切地奔赴而去。

根据方舟在网上查好的她喜欢的乐队表演的时间,我们提前了一点赶到,那时一个摇滚歌手在唱歌,我被那一把漂亮的嗓子震慑到全身起了鸡皮疙瘩,人潮里有人摇着手臂,耳畔汹涌着尖叫和呐喊。我在其中,艰难地想走近去看一看那唱歌的人,朋友在后面紧跟着说,南江,你小心点儿。

终于等我挤到前面,歌声正好戛然而止!

接着,我看到了让我震惊的一幕——那个歌手在一曲毕后,竟然弯下腰去将舞台上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人扔上去的一只啤酒瓶子捡起来带走了。

排山倒海般的拥挤人流里,我忽然感到有点呼吸困难,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咳嗽着,喘不上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