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你的新同桌

丁晓曦只要看见秦小天,就会很高兴,有时候会脸红,有时候心会怦怦跳,但她一直以为,她和秦小天之间的相处,向来没有性别诧异,一个招摇、一个闷骚,合该做很好的朋友,或者本就是相见恨晚的知己。

考试比赛,下课聊天,心情好了就拽上甘喆他们几个去校门口炸串串吃,日子在简单平淡中充实有序的走过春夏秋冬的轮回。

丁晓曦习惯了每个课间作一个向后转头的动作,因为秦小天永远都会因为她的转头,而停下手中的事儿,有的没的同她聊上两句,或者是哪本好看的小说,或者是那道题的算法,又或者单纯就是哪里有家小吃店刚刚开张。

丁晓曦曾以为,自己和秦小天能一直以这样的状态走完高中所有剩下的时光,甚至还可以这样一起去到大学,直到席楠成为了秦小天的新同桌。

席楠留着斜刘海,扎着高马尾,乌黑光滑的发间总是散发着好闻的洗发水味道,她的五官秀气,眉若柳叶,眼里有一泓秋水,本就是天生的美人胚子。便是一身宽大的校服,她也会找裁缝改了尺寸,收紧上衣的腰,收窄裤管,穿出几分灵动曼妙;而联欢会上、艺术节上,她还会放下她的长发,穿上晚礼长裙,踩着漂亮的高跟鞋,优雅的拉起她的小提琴。

丁晓曦原本觉得,高中入学以后,秦小天一定会过上被人送信送水送巧克力的生活,但低调如秦小天并没有因为他的外表享此殊荣,再加上丁晓曦轰走了蔻婉婷之后,秦小天的生活似乎就只被她丁晓曦瞎掺和的份儿。

但席楠不同,她本就是一个丢在乌泱泱的人群里,第一眼就会被瞧见的姑娘,在懵懂青涩的十六七岁,席楠无疑是全班最夺目耀眼的那一个,追求者不断,爱慕者不乏,艳羡者不已。

有人望着席楠的背影勾勒着痴痴暗恋得小心翼翼,有人鼓起十二分的勇气大胆表白,她的课本里永远会冷不丁的夹进一支小小信封,里面往往还都是放着各种形状的漂亮卡片,上面的字体有的工整、有的洒脱、还有的像苍蝇爬,但无一例外都在表达着对席楠的喜欢。

而丁晓曦和席楠站在一起,倒是没什么好比较的,颜值比不了,身高比不了,学习在丁晓曦赶上来以后勉强不相上下,可英语也比不了,甚至连头发的干净程度都比不了,毕竟她丁晓曦可以扎着半长不短参差不齐的小辫,炸着梳不利索的呆毛,还能挺四五天不洗头。

再说了拉小提琴的席楠,通身上下自带优雅buff,可会画画的丁晓曦可以以任何奇怪的站姿和动作,把自己糊在墙上画板报,一个是亭亭玉立的大家闺秀,一个是不修边幅的梁山好汉,似乎是连放在一起比较的必要都没有。

在席楠没有成为秦小天同桌的时候,丁晓曦和席楠顶多就是个见着脸熟的同学,虽然毛宇追席楠的情书还是丁晓曦撺掇着瞎写的,上面的小插画还是丁晓曦帮着画的,但她自己和这个美女学霸·提琴小公主·大长腿班花·楠无甚交集,属于打个招呼都会显得亲切过了头的那种没交集。

可席楠一招惹上秦小天,丁晓曦就对她丁点儿都友好不起来,一边把她幻想成道行高深的女妖,一边对她的种种行为嗤之以鼻。

“小天,我可以借一下你的笔记吗?”席楠那声音分明很好听,但丁晓觉得十分刺耳,简直像透了兰若寺那些摄人魂魄的女妖一样,恨不能魅到骨子里。

“给。”

席楠翻过秦小天的笔记本,先不看重点,只是先惊叹着:“同桌,你的字真漂亮!”一双会说话的秋水眸里分明是掩藏不住的欣赏和爱慕,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意图,表现十分招摇。

可要是丁晓曦要借笔记,那肯定是直接转过身,直接来句:“秦小天,笔记拿来!”便是那好看的字,在丁晓曦眼里也完全没有美丑之辨,即便是想刻意夸两句好看,那也是:“嚯,没看出来你还挺会写字嘛,真他娘好看!”

所以她着实不知道,作为一个女生,活成她那个大咧咧的样子,一边口出狂言,一边霸气侧漏,和每个人都能称兄道弟,遇见秦小天这样清隽的还能冲上去用她的梁山本领护着一二,才真的是比较小众的哪一种。

席楠还在同秦小天聊着些有的没的。

“小天,你周末都喜欢做些什么呢?”

“发发呆、看看书、练练琴,很单调的。”

“你学得是?”

“钢琴。”

丁晓曦听着身后的两人聊天,心里百十个不爽,还没等席楠接上话,便是忽然转身,硬生生插进去一句:“哎妈呀,秦小天你小子深藏不露啊,曦爷我一直都不知道!”

秦小天在她脑瓜上轻轻一弹,笑着对她说:“毕竟没机会露一手,我总不能把钢琴从家里抬过来嘛。”

丁晓曦却势要吓退席楠似得较起了真:“那电子琴不也一样,你可以拿电子琴来演奏啊,不就是一个机械结构一个电子结构?”

秦小天被这小傻子逗得忍俊不禁,“这,不是的……”

可还没等秦小天给丁晓曦这个音乐白痴科普两种乐器的差别,席楠便率先开口道:“这是两种乐器,触键方式不同,力度强弱不同,对于指法的要求也不同。”席楠的音调语气并没有剑拔弩张的意味,但那种在小白面前秀懂行的优越感,让丁晓曦完全不想听她讲话,特别自然的给她甩了个白眼,意思是——我没和你说话来着,你起什么劲儿?

丁晓曦的回应里更是掺进了浓郁的火药味:“那我肤浅的理解到底对不对,是不是一个算机械结构一个算电子结构?叽叽歪歪说了一堆,你有解释清楚吗?”

秦小天看着这两人之间剑拔弩张的意味,尴尬摇摇头:“他们起源其实不同,所以不能用单纯的这样去理解……”秦小天搜罗着脑海中词汇,想着要怎么简单直白又不伤丁晓曦自尊心的去同她解释清楚二者的差别,可还没开口,丁晓曦便连他一起白了一眼,就转过身去。

而席楠在丁晓曦转身以后,便是缠着秦小天,从贝多芬、莫扎特,聊到《A大调克鲁采小提琴奏鸣曲》……

平淡静好的时光里,突然平添了些许少年女汉子的烦恼,而这烦恼的根源,来自于后座的那两位,丁晓曦真不知道为什么别人心中的女神席楠,竟然可以是一只聒噪的花孔雀,整日秦小天长、秦小天短的,而她自己似乎因为这花孔雀的存在,与秦小天多了几重生分,但心大如丁晓曦也没怎么太把这些小烦恼放在眼里,毕竟那时候,她心里想的更多的是武大的录取通知书。

高三开学,教室的黑板右边挂上了一块倒计时牌,而经过一个短暂暑假的酝酿,班里毫不意外的传出了席楠和秦小天在一起的八卦。

有人感慨女神的品味原来是清隽书生这一款的,有人说秦小天心机深沉才抱得美人归,还有人说,席楠一直不答应别的男生的追求,是因为席楠一直喜欢秦小天,从开学第一天开始。

一切的真假虚实无从考证。即便是好学生真在谈恋爱,只要不过分张扬,不影响学习,连班主任都不怎么过问。

可流言总归会听进愿意相信它的人心里。

“曦爷,听说你好兄弟脱单了?”说这话的是李睿,席楠众多追求者中,从高一进校坚持到高三的一位。

丁晓曦本觉得秦小天那样的人,便是多漂亮的美人勾搭他,他也不会心动的,毕竟他又不是个俗人,虽然在自己面前可以变沙雕,但总归还是个带点仙风,长点道骨的清隽书生,除了能和她一起吃学校门口的炸乐店,到底还是不食人间烟火的。

蔻婉婷不美吗?结果把他吓成那个孙子样,没自己解围,不知道还要痛苦多久。席楠好看是好看,可那掩不住的喜欢,每每谈吐中体现的刻意,和对她丁晓曦都能竖起的锋芒,还真没高明到哪儿去,那种花孔雀的好看那种非要乍起尾巴才有的气质,也顶多能骗骗肤浅的小男孩,秦小天才不会上钩。所以一直也没把席楠和他的八卦太放在心上,想着不过是看上去颜值相当被人故意组了CP。

“你说谁?甘喆?陈彪?毛宇?还是蔡航?”

“你后面的那个,秦小天啊!”

听到这,丁晓曦的心里虽略有些不自在,但还是基本无恙,她故作对此的一无所知:“我天,我咋不知道,他没和我说啊?”

李睿满脸的酸劲儿,“他们暑假一直一起去图书馆上自习呢,还拉小手呢,那谁都见了!”长叹一口气,道:“唉,可怜我女神,就这样被秦小天这头猪给拱了。”

她想起秦小天在高二那个被补课占走的,为数不多的暑假假期,曾给去成都陪着外公喝茶遛鸟下象棋的丁晓曦打过电话,问她要不要和自己一起去图书馆上自习。

知道高三会有吃不完的苦头,她便打着劳逸结合的幌子,享受着所剩不多的暑假里心安理得的安逸,眼看着自己要被外公将了军,便是有些敷衍和慌张得回应秦小天,“我这下棋呢,不去!”

自己远在成都,又不想输了那局棋,便毫不遮掩和委婉得拒绝了秦小天的邀请,可万一秦小天给席楠打电话,以席楠的性子,又怎么会拒绝和心头男神一起上自习的美事?

三个星期的暑假一点都不长,但如果独独只有二人相伴,拉上了小手,也真不一定是凭空瞎说的,更何况李睿那笃定的言语里,还有不知名的目击者,

那一瞬她直接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道:“你才是猪!你是吃不到天鹅肉馋到嫉妒的蛤蟆脸臭猪!”

“喂,怎么还骂人啊?还骂这么难听呢?我又没惹你!难不成你个铁血真汉子也喜欢秦小天?”

李睿这喜欢二字出口,丁晓曦便直接冷下了脸,用她那本自招摇霸道的做派,低沉沉说了一个字:“滚!”

遭此待遇,李睿便是骂骂咧咧的走了。

留在原地的丁晓曦的大脑空白了良久,她不明白,为什么亲耳听到秦小天同席楠在一起的事实,会让她这么反常。

不知是不是有了先入为主的概念,虽然课间的时候,秦小天和席楠说的都是些无关风月的话,但聊天的声音辅一飘进丁晓曦的耳朵,她便觉得刺耳非常。

就好像是一个密闭的房间里只有够两个人呼吸的空气,再多一个人进去,那就会局促、窒息。

丁晓曦开始刻意控制自己去改掉一下课就想往后转的臭毛病,刻意得少和秦小天搭腔,拿着自己的一腔虎劲儿,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在了高三的复习生活中,俨然变成了一台学习机器,终于那种不留情面的决绝中,她的模拟考成绩超过了秦小天,成为了全班第一,这一次,再没有作弊的非议,只是那个会无条件相信她的人,好像已经与她没什么关联。

在学习的头脑发胀,身心麻木时,她会漫无目的的翻弄课本,而翻久了,终于在某个刹那,几页纸恰如其分的从书里掉了出来——那是高一期末前,秦小天塞进她书里的复习大纲。

而今,白纸泛黄,字迹却依然隽秀,清晰的知识脉络变成了恼人的小虫,一条条往人心里钻。

那个开学第一天就认识的清隽书生,那个会穿着单薄的校服在雪地里寻她的暖气片儿,还有那个当着她的面连话剧台词都说不利索的小傻子……写在青葱岁月里的往事,历历在目,历久弥新。

她会因为他瑟缩在书本后面,听着快震破耳膜的英语听力而挺身而出,她会在看见他因为说不好台词被甘喆嫌弃的时候站到他这边,用出她所有的心计与小聪明与别人针锋相对……后知后觉,不把莫名的脸红心跳当回事儿的丁晓曦,终于回过味儿来,原来,看见秦小天,就会高兴,会脸红,会心跳加速,也会张牙舞爪的莫名勇敢,其实是喜欢!只是那种喜欢既孤勇霸道又陷于其中不曾察觉。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如果那个暑假她不在成都,那她一定是会答应秦小天,同他一起去图书馆上自习的。

只是有些细枝末节的小事,一旦错过,很多故事就不会再有重写的机会。

她觉得席楠刻意又聒噪,不该是秦小天会喜欢的姑娘,可她丁晓曦呢,桀骜、霸道,虎得飞起,秦小天又凭什么对她又半分心思?

席楠是软糯的桂花糕,她是烫嘴的驴肉火烧;席楠是慢锅小火折腾良久煮出来的佛跳墙,她就是食堂免费喝的大棒渣子,无论怎么样都是席楠和秦小天般配的紧。

平日里对席楠讨厌归讨厌,但真的和席楠这样的姑娘拿上台面一比较,会输的总归是她丁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