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3 宋亦城

今天是我关在这里的第七十七天。

之所以能够记得这么清楚,全靠我口袋里这把瑞士军刀。

刀是我考上J大的时候,沈暮歌送给我的。对于一个吃货来说,省下一学期买酸辣粉的钱,才攒出来这么一个礼物,挺让我意外的。

正因为如此,军刀显得特别坚挺。自从被关在这里开始,每天早晚会有人送两顿饭进来。我用军刀在墙根上划一刀,就是被囚禁的一天。

两个多月前,我还是一个志气风发的警察,J大历史上最优秀的学生之一,国境刑警组织重点培养的对象。

我站在沈叔叔面前,不顾他苦口婆心地劝说,执意要参加越南那件秘密任务的时候,我曾以为,那是我警察生涯最好的起点,我即将成为我从小到大立志要成为的那种英雄。

没想到这愿景却是个陷阱。十几年前夏阿姨的死,是沈叔叔心里一直挥之不去的阴影,同样也是我的。

我们都太想走出这段过去,都想让曾经炮制了所有不幸的人付出代价,所以才会一着不慎。

那一年沈暮歌才五岁。我和她只是想跟着夏阿姨去买她心仪已久的铅笔刀,再吃一顿肯德基,却落入了楚天南那帮人的手里。

我亲眼看着夏阿姨受尽折磨凌辱,看着他们给阿姨注射毒品,目睹了八岁的我从来没想到过会经历的事情。

好在那时的沈暮歌还不太懂事。一直到夏阿姨的追悼会,她好像才真的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

她一边跺脚踩着吃肯德基那天买来的她喜欢的铅笔刀,一边声嘶力竭地大哭,我内心就像被无数只蚂蚁啃咬那么难受。

早知道因为一个铅笔刀,能引发出这样一桩血案,打死我也不会跟沈暮歌抢。

但逝者不可追,世上没有后悔药。我能带着沈暮歌从那帮丧心病狂的人手里逃跑,但我却再也给不了沈暮歌一个完整如初的童年。

我唯一能做的,是从今往后,再也不会让她哭。

宠沈暮歌并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从外婆小住了一年回来后,那个和我一起去吃肯德基的小胖妞明显变了一个人。

她长高了长瘦了,留起了长发,变成一个漂亮的小淑女,笑起来更温婉可人,但眼底却多了一般人看不见的忧伤。

“宋亦城,原来你背这个米奇书包真的好搞笑!”见面的第一句话果然是她典型的腔调,一如既往地咯咯地坏笑起来。

我想伸出手去拉她,她却往沈重身上靠了一靠,小大人似地摇摇头,“我先回家啦,明天见。”

敏感脆弱,对曾经信任的东西都有了防备,也包括我。

期待了这么久的重逢,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同。但只要能看见她哪怕并不真心的笑容,我也愿意,我什么都不在乎。

就算时间不可以愈合所有的伤痛,只要我够努力,我相信也可以。

更糟糕的事情还在后面。沈暮歌回南临后第一次送她去上学,课间我正坐在教室里替她担心,犹豫着要不要偷偷去后门看一眼,就听见沈暮歌班上的小男孩趴在教室窗外大声叫我,“亦城哥,你赶快去,沈暮歌和人打架啦!”

男孩子是我早上上学路上特意拜托过,会帮我在班里照顾沈暮歌的小跟班。看着他趴在窗边伸长了脖子涨红了脸,我恨不得以光速冲到一年级的教室。

跑进教室就看到沈暮歌正骑在一个小胖妞的身上,体型悬殊却占着上风。

长发披下来乱七八糟,一副不依不饶的神情,“这不是你的,绝对不是,不是!”

“这明明就是我妈妈的,我偷偷拿来玩的。你妈的镯子早就跟她一起烧了,你这个神经病!”

那小胖妞我并不陌生,是以前也和我们一起住在公安大院里的程嫣。她手里拽着一个青白的玉镯,死死压在身下不让沈暮歌得手。

这下沈暮歌更是发了狠,“你才是神经病,你要烧了我妈妈,我先烧了你!”两只手死死扯住对方的发梢不放,紧咬着牙关还要再踹上两脚。

“沈暮歌!”我把她抱下来,死命箍住,“你在做什么,抢人家的东西还这么凶,不讲理!”

夏阿姨在世的时候确实是有一个差不多的青玉镯子,从来不离身,葬礼的时候也带着。所以这个镯子,千真万确只能是程嫣的。

“那不是她的,是我的,是我妈妈的!”眼前这个熟悉的女孩早已判若两人,愤怒得歇斯底里,细嫩的小腿蹬在地上噼里啪啦,眼里全是扭曲的怒火。

只怪我那个时候太蠢又幼稚,不知道有创伤后遗症这一说,更不知道如何去安抚她,只一个劲地吼她,“你又蛮不讲理!夏阿姨知道了也会批评你的!”

听到妈妈的名字她愈发张狂起来,整个人在我怀里张牙舞爪,“你叫啊,叫妈妈来骂我啊,打我啊,你叫啊!”

我看她这么激动,心里一软,不敢太弄疼她稍送松了劲,她却肆无忌惮一个拳头挥来打在我鼻梁上。

六岁小孩发起疯来的气力也是惊人的,我只觉得一股热流哗地从我鼻腔喷出来。鼻血如小瀑布般流下来,从下巴上落到衣服,再落到地板上,雪白的校服被染红了一片。

她哭着闹着却慢慢脱了力,见到我在流血,惊慌失措拿自己的小手来擦,边擦边嚎,“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妈妈不会骂我的,对不对,对不对。”

“不会不会。”我并不觉得鼻子有多疼。相比较起来,她这样痛彻心扉地哭,我的心里比鼻子痛多了。

沈暮歌踮着脚贴在我血糊糊的脸上,用了很大的勇气才说,“城哥哥,我想妈妈,我每天都梦见她。

我也想你,想你带我去找妈妈。但我看到你就会想起我们被抓走那天,我不敢哭。我不是存心打架的,你不要生我气,不要不理我。”

“嗯,我不生气。”我牵起她穿过人群往外走,指缝间的血还是汩汩地流,“只要你不哭,我就不生气。”

如果时间还能停留在夏阿姨穿着白衫短裙,牵着我们去吃肯德基的夏浪蝉鸣多好,只可惜昨天已没有办法倒带,而沈暮歌注定要背负着丧母之痛,也许很久,也或者再也不能痊愈了。

她这个傻瓜,留起了长发,学会了外婆的规矩,却为什么也学会了在我面前虚与委蛇,把泪水和恐惧都藏起来在我看不见的地方了呢?

这一刻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是像以前那样宠着沈暮歌,给她寻各种她喜爱的小玩意儿,让她在过家家的时候演公主是不够的。

她遭受了太多超出这个年纪的痛苦,我将来要做沈叔叔和爸爸那样的英雄,这样才能保真正地保护她。

这样的想法从这一天起就植根在了我心里,我后来的人生好像都是为这个目标而进行的一样。

我再也不觉得爸爸严酷的体能训练是一种辛苦,反而我迫不及待地要提升自己的体魄和技能,未来才能够有足够的能力保护我想要保护的人。

我放弃了Q大的保送名额,选择了J大。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天沈暮歌很喜悦,又似乎很担忧。

和中考时故意少做了两道数学大题,从而顺利地留在了南临一中,而不是考去省城最好的高中一样。我每一个人生最重大的决定里,排在第一位的都是沈暮歌。

为了一个英雄救美这么俗气的梦想,走上一条生死未知的职业道理,现在看起来或许是幼稚的,在那个时候却是我全部的少年意气。

成为警察,是沈暮歌和我的家人都觉得自豪期待的,但同时也是会让他们感到担心恐惧的。而这种忧惧,对于警察家属来说,将会是一生。

我以为我做了足够充足的准备,让自己足够优秀,就可以在生死竞速的游戏里保持不败之地。所以我在J大才受训三年,到国境刑警培训也仅仅半载,便急不可耐地要跟着沈叔叔来执行这个任务。

出师未捷身先死,大概就是说的我眼前面对的这种情况。我的英雄梦想还没来得及实现,就已经折戟成沙,而留给沈暮歌的,却是这世上让人最难堪又难以置信的现实——青梅竹马的恋人无故失踪,而就在这之前我还“杀害”了她爸爸。

沈叔叔不是我亲手开枪打死的。但眼睁睁地看着对我来说像父亲一样的人,拿着我的枪死在我面前,和我亲手所杀没有什么分别。

我也知道萧芷兰已经录下了视频。这会成为她将来一直威胁我的证据,也是我这一生抹不去的黑点。

有朝一日沈暮歌知道了如今发生的这些事,大概会一刀捅死我。

然而此时此地,我却似乎没办法考虑她会怎么接受我,我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活下去。

只有先活下去,所有的屈辱和忍受,才有意义。

而沈叔叔用他的生命给我上的最好的一课,是作为一个警察的使命,最重要的并不是保护某一个人,而是保护每一个人。

我余生所剩的每一秒,都是为了入警校那天宣誓的誓词而存在的。

从今往后,我心里要保护的那个对象,不再只是沈暮歌,而是和她一样善良无辜又需要保护的人。

大门缓缓打开,又是一天送饭的时间到了。

今天进来的是个新面孔,一个高挑纤瘦的女孩子,开门的看守叫她小白。

看上去十分漂亮清纯的一个女孩子,眸子里却是一潭深不见底的冰湖。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少女,一定目睹了不少血腥杀戮的往事吧。

她的眼神很毒辣,目光似是无意地落在我所坐的角落,我却感觉到她明显的停顿了。

我刚想沈暮歌太出神,没有及时把刀收回来,没准儿已经被她发现了。

而被我身体挡在身后的那几道深深的划痕,就是我还拥有这把刀的最好证据。

我绷紧了全身所有的神经。如果她要喊叫起来,没收我在这个不见阳光的地方里最后的依靠,我就用手里这把刀,和他们白刃相见。

这里的生活实在太窒息黑暗,无数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要比这边刀先一步折断了。

但每当我又可以握住它,在墙上留下新一天的痕迹,我又觉得自己可以多捱过一天,离能够见到沈暮歌又近了一天。

我最后的精神支柱,我不可以失去。

那双好看的凤眼却是若无其事地扫过我,这个叫小白的女孩轻轻放下了饭菜,默不作声地退了出去。

莫名地,我觉得她应该很善良,善良到不会随便伤害一个我这样在萧芷兰眼中十分危险的人物。

而不知道为什么,我甚至有一种感觉,今后在萧家如果我还能有一个盟友,那么一定是个不错的选择。

回想着这年轻女子的面容,我似乎又间接获得了某种力量。我拿起她放下的饭菜,大口大口地吞咽下来。

死比这样活着容易多了。但无论再难,我也要按照沈叔叔所希冀的那样,竭力活下去。

我一定会活下去。

我又摸出我的军刀,在墙上留下了新一天的记号。

等我,沈暮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