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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森·鲁宾因为鼓起勇气而赔上性命——但并非那种得以获颁勋章的战场大勇,而是会让人横死街头的一时之勇。

他一大早便出门,一年五十周、一周六天,天天如此。他早餐吃得很节制,对一个矮小略胖、想在不惑之年保持身材的人来说,份量恰到好处。他的房子坐落湖畔,出门前得先走过一条又一条铺上地毯的走廊,对一个一年工作三百天、日进一千美元的人而言,气派得恰到好处。他按下车库门的按纽,手一转,昂贵进口车的引擎顿时发动。他把CD放进音响,倒车进入砂石车道,脚踩了一下煞车,换了档,再往油门上一踏,便步上人生最后一段短程路途,时间是星期一早上六点四十九分。

途中只有一个红绿灯,而且刚好闪着绿灯,结果种下他丧命的前因。也就是说,当他把车开进办公大楼后方的僻静车位时,巴哈B小调赋格前的序曲还剩三十八秒才结束,于是他坐在车内,听完曲末那记澎湃的管风琴声。也就是说,他下车时,看到三个男子靠得很近,不禁怀疑起他们有什么企图,所以看了他们一眼,见到三个人将目光移开,然后有如舞者或军人般,踩着整齐一致的步伐走向另一头。他转身走向大楼,突然又停下脚步,回头一看,只见那三人正在他的车旁想办法要把车门打开。

“喂!”他叫了一声。

这短短一声放诸四海皆然的语调中有震惊、有愤怒、有责难。一种认真单纯的老百姓碰到坏事时直觉会发出的声音,一种认真单纯的老百姓会因此送命的声音。他不自觉地往回走,虽然面临一对三的局面,但他是有理的一方,心头这么一想,他便理直气壮起来,同时也更有自信。他大步往回走,心中怒气腾腾,觉得自己身强体健,有办法镇住对方。

但这些都只是幻觉,像他这样个性温和、住在郊区高级住宅的人,肯定没办法控制眼前的局面。他虽然健壮,但那只是健身房锻炼出的体格罢了,派不上什么用场。第一拳重重挥了过来,扯裂了他结实的腹肌,揍得他头往前低下去。脸上被拳头的指关节一撞,嘴唇被打烂了,牙齿也打断了。几只粗壮纠结的手臂把他高高举起,仿佛他没有重量似的。他手上的钥匙被抢走,耳朵狠狠挨了一记,嘴里鲜血直流。他被摔到柏油路上,厚重的皮靴踹向背上,接着是肚子,接着又是头。他昏迷过去,有如电视机在暴风雨中断讯,整个世界在眼前逐渐褪去,变成一条细细的白线,啪地一声化作乌有。

他就这么赔上性命,只因他一念之间鼓起勇气。不过,他并非当场死亡,在断气前的那几个小时,他的一时之勇逐渐被极度的恐惧取代,而在断气前几分钟,恐惧又爆发成惶恐、歇斯底里的嘶吼。

杰克·李奇得以幸存,是因为他变得机警,他会变得机警则是因为听见来自过去的回声。他有不少过去,但这个回声来自最惨烈的一段。

他服役十三年间,唯一一次受伤不是因为中弹,反而是因为一块某个海军士官的腭骨碎片。李奇当时驻扎在贝鲁特机场附近的美军基地。军营遭到卡车炸弹攻击,当时李奇正好站在大门边,那名军官距他约一百码,离爆炸地点很近。那个士官被炸得全身粉碎,这块仅剩的腭骨碎片如子弹般飞了一百码后射进李奇的腹部。负责帮李奇治疗的军医事后说他很幸运,钻进肚子的要真是子弹的话,后果可能更不堪设想。这就是李奇听到的回声,他全神贯注地倾听,因为事隔十三年后,他站在此地,有把手枪直指着他的肚子,距离只有一英寸半。

这把是九〇自动手枪,全新,上过油,压得很低,正好瞄准李奇的旧伤疤。对方看来不是生手,保险已经打开,枪口看不出明显颤动,握姿也不紧绷,食指已准备扣下扳机,李奇看得出来,因为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对方的食指上。

他身边站着一名女子,他正扶着她的手臂,两人素昧平生。女子眼睛盯着相同的九〇自动手枪,同样正瞄准她的肚子。她的对手紧张多了,样子很不自在,指甲有咬过的痕迹,看来是个容易紧张的神经质家伙。这四人站在街上,其中三个动也不动,另一个微微换脚踱步。

事情发生在芝加哥市中心一条繁忙的人行道上,这是六月的最后一天,星期一,夏日阳光大剌剌地洒下。这件事发生得迅雷不及掩耳,不像是精心策划过的。李奇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脚步不疾不徐,原本正要经过干洗店门口,店门突然在他面前打开,一支老旧的拐杖伸出倒在人行道上,挡住了他的去路。他抬起视线,看见门口站了一个女人,手上九个衣物干洗袋险些掉在地上。女子年纪不到三十岁,衣着昂贵,肤色黝黑,相貌迷人又有自信。她似乎受了伤,有只脚不良于行。从女子别扭的姿势看来,李奇知道她的脚还在痛。女子抛给他一个“麻烦一下”的眼神,李奇回以“没问题”的眼神,一把拿起金属拐杖,然后用一只手把女子的九个袋子都拿过来,另一只手把拐杖还给她。他把袋子甩到肩后,九支衣架压迫着手指。女子把拐杖杵在人行道上,慢慢将手伸进手肘托架。李奇伸手要扶她,女子先是愣了一下,接着才不好意思地点头。他牵着女子的手,等了一下,心中想要帮忙,却又觉得别扭。接着,两人转过身要离开,李奇心想应该陪她走几步路,让她走稳一点再放手,然后把衣服还给她,没想到一转头,却撞见这两个手持九〇自动手枪的男子。

四个人站在街上,两两相对,就像在小吃店狭窄的雅座用餐一样。两个持枪男子都是白人,身材微胖,略带军人气质,长相也有点相似,中等身高,棕色短发,手掌粗大,一副阳刚模样,五官大而明显,皮肤白里泛红。他们表情紧绷,眼神锐利。紧张的那个身材较小,全身能量仿佛都被心中的忧虑给消耗掉了。两人都穿着格子衬衫和挡风夹克,紧靠彼此站着。李奇比其他三人高很多,他从他们头上看着四周,站在那儿,心里觉得惊讶,肩上还扛着女子的衣物。女子靠在拐杖上,只是瞪大眼睛不发一语。两个男子持枪逼近。李奇觉得好像已经这样站了很久,但心里很清楚这只是错觉,整个经过可能根本不到一秒半。

面对李奇的男子看起来应该是带头的,他的身材高大些,也比较镇定。他看向李奇与女子中间的空隙,枪管指向马路边。

“贱女人,上车!”男子说。“还有你!王八蛋!”他语气急促,但音量放得很低,口音不重,但带着权威感,李奇在想他可能是从加州来的。路边停了一辆轿车等着,一辆黑色高级轿车。驾驶从前座将手伸向后座,要把后车门打开。面对李奇的男子再次挥枪示意。李奇没有移动,只是往左右瞄了一下,心想有一秒半的时间可以衡量局势。对他来说,两个手持九〇自动手枪的男子不是什么问题,他虽然拿着干洗衣物,只有一只手可用,但心想应该不用太花力气就能打倒这两个家伙。问题出在他身旁和身后。他把视线往上移到干洗店的窗户,用窗上的倒影来观察,在他身后二十码处,斑马在线行人来来往往,一不小心,流弹百分之百会扫到两、三个民众,错不了。这是他背后的问题。身旁的问题在于这名陌生女子,她的能耐仍旧是个未知数,她有只脚不良于行,反应会变慢,行动也会变慢。在这样的环境下,加上身旁又是这样的人,李奇没办法进行肉搏战。

李奇背上挂了九件沉甸甸的衣服,把他的手腕紧紧压在衣领上,然后被操加州口音的男子伸手抓住,把他拉向轿车,他从眼睛余光可以看到对方的食指仍旧随时准备好扣下扳机。李奇放开女子的手臂,走向轿车,把袋子丢向后座,钻进车内,女子也跟着被推进来,然后又挤进那神经质男子,把车门大力关上。带头的坐到右方前座,一样用力关门。驾驶换了档,汽车便安静平稳地驶向前方。

女子痛得喘气,李奇在想是因为神经质男子拿枪压着她的肋骨。带头的坐在前座,他转过身来,拿枪的那只手摆在厚重的皮革头垫上,枪对准了李奇的胸口,是一把葛拉克十七式手枪。李奇对这种武器了若指掌,在贝鲁特受伤后的休养期间,上级交派给他一件简单任务,让他帮部队评估葛拉克手枪的原型枪。这种枪体积虽小,威力却大,从撞针到枪口末端长七英寸半,以长度来讲准头是够的,李奇就曾用这把枪射中七十五英尺外的图钉。同时,葛拉克手枪的弹头也够力,能以将近八百英里的时速射出四分之一盎司的子弹。由于弹匣可装十七发子弹,所以才会取名为葛拉克十七式。枪身很轻,虽然杀伤力强大,但重量不到两磅,枪身重要部分由钢铁打造,其余部分则像昂贵的相机一般,采用黑色聚碳酸醋制成。整把枪可称得上是个精品。

但他不是很喜欢,这枪并不适合部队的特定要求,因此他建议不予采用。他反倒比较喜欢贝瑞塔九十二F手枪,同样也是九〇手枪,比葛拉克十七式重上半磅、长上一英寸,弹匣容量少两颗,但吓阻力高出一成,这对他来讲很重要。再加上枪身并非塑胶制品,所以李奇最后选择贝瑞塔手枪,部队指挥官也点头同意,并把李奇的评估报告发给各级单位,军中一致支持他的建议。尽管这款枪比较昂贵,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又特别推崇葛拉克手枪,而且李奇的结论算是独排众议,人又刚从西点军校毕业不久,但军中仍旧决定下单采购。当周,李奇亦获晋升,获颁银星与紫心勋章。之后,他便被调派至其他地方,在全球各地服役,再也没看过葛拉克十七式手枪。没想到此刻,经过十二年后,他又再一次看着这把枪。

他把注意力从枪上移开,再看了持枪男子一眼,男子的脸晒得黝黑,发际皮肤较白,头发刚剪不久。驾驶的额头又高又亮,稀薄的头发梳向后脑勺,五官鲜明泛红,脸上自以为是地笑着——那种丑男自认潇洒时的笑容。他也穿着连锁店买的廉价衬衫,同样的挡风夹克,身材一样壮硕,同样具备主宰局势的自信,呼吸稍显急促。这三个男子年约三十、三十五岁,其中一个是带头的,两个听命行事,一个镇定、一个紧张。他们神经都很紧绷,但事前演练过,似乎正在赶赴完成任务。李奇想不透,于是把眼光从葛拉克手枪移到带头那人的双眼,只见对方摇了摇头。

“别说话,你这王八蛋。”他说。“敢开口,我保证送上一枪给你。乖乖闭上嘴就不会有事。”

李奇相信他说到做到。看对方眼神锐利,嘴唇紧闭成一条线,因此李奇一句话也没说。随后,车速渐渐慢下来,开进一处坑坑疤疤的前庭,在水泥地上绕到一栋废弃工业大楼后头。车子刚才往南开,李奇猜想他们现在大概位于市区南方五英里处。驾驶慢慢停下车,后车门对齐一辆厢型车的后门。空荡荡的停车场只停了这辆福特厢型车,白色车身有脏污,车子不算旧,但已经跑了很多里程。车子一侧被人写过字,但才刚用白漆盖过,和车体不太搭调。李奇环顾四周,停车场到处是垃圾,有个油漆桶丢在厢型车附近,还有油漆刷,此外看不见其他人。这地方没有人会出现,如果他要行动,现在正是时候,地点正好适合。但他前面的家伙将身体倾向后座,皮笑肉不笑地用左手抓起李奇的衣领,右手把葛拉克的枪口压在他耳上。

“乖乖坐好,王八蛋。”他说。

驾驶下车,蹦蹦跳跳地绕过引擎盖,从口袋掏出一组新打的钥匙,把厢型车的后车门打开。李奇坐在原位。用枪压着一个人的耳朵不见得是明智之举,因为头一转,枪就会扑空,滑过这个人的额头,这时扳机扣得再快,也不会造成太大伤害,是可能把耳朵炸出个洞,但也只是外耳而已,倒是耳膜肯定会震碎。但这些都不至于致命。李奇花了一秒钟衡量这些风险。接着,神经质男子把女子拉出车外,迅速将她带到厢型车后头。这短短一段路上,她又跳又跛,从一个车门直接进去另一个车门。李奇用眼睛余光看着她,见对方拿走她的手提包丢回轿车里,落在自己脚边,重重摔在厚地毯上。手提包很大,表面是昂贵的皮革,里头有重物,应该是某种金属制品。在女人会携带的金属制品中,只有一种东西在落地时会发出这种响声。他瞄了女子一眼,突然间开始对她感兴趣了。

她手脚摊开在厢型车内,因为脚伤而动弹不得。接着,前座带头的家伙把李奇从皮椅上抓出来,交给神经质男子。葛拉克手枪才从他耳边抽走,另一支枪随即又抵着他体侧。对方拖着他走过崎岖路面,来到车子后方,把他推进车里跟那女子在一起。神经质男子手持葛拉克手枪瞄准他们两个人,枪身微微颤抖。同时间,带头的钻进轿车,拿出女子的金属拐杖,又走回来把拐杖丢进厢型车里。拐杖打在金属墙板上,发出铿铿锵锵的声音。他把干洗衣服和手提包留在轿车后座,然后从外套夹克里掏出一付手铐,抓起女子的右手铐上一支手铐,粗鲁地把她拉向旁边,再抓住李奇的左手铐上另一支,然后晃晃手铐看看是否牢靠,最后把车子的左后门重重关上。李奇看到驾驶拿塑胶瓶往轿车里倒,注意到液体呈透明色,还有汽油的臭味,一瓶倒在后座,一瓶倒在前座。接着,带头的又把车子右后门关上。李奇最后只看到驾驶从口袋掏出火柴盒,接着眼前便笼罩在一片黑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