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北京法源寺》

《北京法源寺》作为书名,是十七年前我第一次做政治犯时在国民党黑狱中决定的。自一九七一年起,我被国民党政府关过两次,第一次十足关了五年八个月;第二次十足关了六个月,一共十足关了六年两个月,再加上被在家软禁十四个月,一共是七年四个月。七年四个月中,六年两个月是在牢里度过的。我历经七间牢房,其中有保安处不见天日的密封房、有军法处臭气四溢的十一房、有仁教所完全隔离的太平房、有台北看守所龙蛇杂处的三二房……其中住得最久,是军法处的八号房,我一人住了二年半之久。八号房不到两坪大,扣掉四分之一的马桶、水槽和四分之一的我用破门板架起的“书桌”,所余空间,已经不多。一个人整天吃喝拉撒睡,全部活动,统统在此。不过不以人为本位,小房间内也不乏“生物”,白蚁也、蟑螂也、壁虎也、蜘蛛也、蜈蚣也……都户限为穿、来去自如。至于狗彘不若的人,就自叹弗及。八号房的户限与来去,主要靠墙与地交接点上的一个小洞,长方形,约有30×15厘米大,每天三顿饭,就从小洞推进来;喝的水,装在五公升的塑料桶里,也从小洞拖进来;购买日用品、借针线、借剪指甲刀、寄信、倒垃圾……统统经过小洞;甚至外面寄棉被来,检查后,也卷成一长卷,从小洞一段段塞进。小房虽有门,却是极难一开的。门虽设而常关,高高的窗户倒可开启,可是通过窗上的铁栏看到的窗外,一片灰墙与肃杀,纵在晴天的时候。也令人有阴霾之感。在那种年复一年的阴霾里,我构想出几部小说,其中一部,就是《北京法源寺》。

由于在黑狱里禁止写作,我只好粗略的构想书中情节,以备出狱时追写。一九七六年我出狱,在料理劫后之余,开始断断续续写了前几章。一九七九年我复出文坛,在其他写作方面,一写十二年,出书一百二十种,被查禁九十六种,被查扣十一万七千六百册。这十二年间,几乎全部主力,都投在其他写作方面了,《北京法源寺》就被耽误了。十二年中,只断续写了万把字,始终没法完成。

耽误的原因其实不全在时间不够,而是我心理上的一个求全故障。伏尔泰(Voltaire)说过一句话:“最好是好的敌人。”(Le mieux est l’ennemi du bien.The best is the enemy of the good.)正因为我要写得“最好”,结果连“好”都踌躇下笔了。

国民党在台湾三十七年之久的报禁解除后,我决定创办《求是报》,一方面跟这个伪政权周旋,打倒它,为它送葬;一方面要用这种报纸媒体,造成时势,深入人心,为中国造前途。我深知报纸一办,我的时间就被困住,《北京法源寺》将不知何年何月问世了。因此我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每天写两个多小时,终于在去年年底,快速完成了它。艾维林渥(EvelynWaugh)说一部长篇小说需要六个星期才能完稿,我这部书,恰如其说。由于它只是我史诗式小说中的一部,我自不打算用一部小说涵盖所有的主题,所以,它涵盖的,只在四百个子题以内,但内容也很惊人了。

《北京法源寺》以具象的、至今屹立的古庙为纵线,以抽象的、烟消云散的历朝各代的史事人物为横剖,举凡重要的主题:生死、鬼神、僧俗、出入、仕隐、朝野、家国、君臣、忠奸、夷夏、中外、强弱、群己、人我、公私、情理、常变、去留、因果、经济(经世济民)等等,都在论述之列。这种强烈表达思想的小说,内容丰富自是罕见的。

为什么罕见?因为《北京法源寺》是历史小说。一般历史小说只是“替杨贵妃洗澡”、“替西太后洗脚”等无聊故事,《北京法源寺》却全不如此。它写的重点是大丈夫型的人物。这是一部阳刚的作品,严格说来,书中只有一个女人,并且还是个坏女人,其他全是男性的思想与活动。它写男性的豪侠、男性的忠义、男性的决绝、男性的悲壮。但它并不歧视女人,从光绪的珍妃的哀怨、到谭嗣同的闰妻的死别,都可反映出这些,只是它的主题不止于男女之情而已。

《北京法源寺》中的史事,都以历史考证做底子,它的精确度,远在历史教授们之上(例如张灏写《烈士精神与批判意识》,作者俨然谭嗣同专家,但书中一开头就说谭嗣同活了三十六年,事实上,谭嗣同生在一八六五,死在一八九八,何来三十六年?)。在做好历史考证后,尽量删去历史中的伪作(例如根据王照《小航文存》和唐才质《戊戌闻见录》,谭嗣同在狱中,不可能再写信给康、梁),而存真实。不过,为了配合小说的必要,在刀口上,我也留下关键性的可疑文献(例如谭嗣同狱中诗,“去留肝胆两昆仑”的事,我在《历史与人像》中早有考证,但这是历史学的范围,不是小说的范围,在小说中,我另作处理),甚至还有将错就错之处(例如谭嗣同孙子谭训聪写《清谭复生先生嗣同年谱》中说“亲赴法源寺访袁”,但照袁世凯《戊戌日记》,他住的是法华寺。但我为了强调法源寺的故事性,特就年谱将错就错处理)。大体说来,书中史事都尽量与历史符合,历史以外,当然有大量本着历史背景而出来的小说情节,但小说情节也时时与史事挂钩,其精确度,别有奇趣(例如书中描写谭嗣同看到的日本公使馆“那一大排方形木窗”,事实上,是我根据一九○○年的一张日本公使馆的照片做蓝本写出来的。又如整个有关法源寺的现状,是许以祺亲在北京为我照相画图的;有关袁崇焕坟墓资料,是潘君密托北京作家出版社李荣胜代我找的;有关康有为、谭嗣同故居现状,是陈兆基亲自代我查访的……)。清朝史学家说“中有苦心而不能显”、“中有调剂而人不知”,大率类此。

史事以外,人物也是一样。能确有此人、真有其事的,无不求其符合。除此以外,当然也有塑造的人物,但也尽量要求不凭空捏造(例如小和尚普净,他是三个人的合并化身,就参加两次革命而言,他是董必武;就精通佛法而言,他是熊十力;就为共产党献身做烈士而言,他是李大钊。我把他定名为“李十力”,并在李大钊等二十人被绞名额中加上一名,就是因此而来。又如在美国公使馆中与康有为对话的史迪威,他确是中文又好又同情中国的人物,我把他提前来到中国,跟康有为结了前缘)。这类“苦心”与“调剂”,书中亦复不少。

总之,写历史小说,自然发生“写实的真”和“艺术的真”的问题,两种真的表达,小说理论头头是道。《北京法源寺》在小说理论上,有些地方是有意“破格”的。有些地方,它不重视过去的小说理论,也不重视现代的,因为它根本就不要成为“清宫秘史”式的无聊小说、也不愿成为新潮派的技巧小说,所以详人所略、略人所详,该赶快“过桥”的,也就不多费笔墨;该大力发挥的,也不避萧伯纳(G.B.Shaw)剧本《一人演说》之谶。

正宗小说起于十八世纪,红于十九世纪,对二十世纪的小说家说来,本已太迟。艾略特(T.S.Eliot)已咬定小说到了福楼拜(Flaubert)和詹姆士(Henry James)之后己无可为,但那还是七十年前说的。艾略特若看到七十年后现代影视的挑战,将更惊讶于小说在视觉映像上的落伍和在传播媒体上的败绩。正因为如此,我相信除非小说加强仅能由小说来表达的思想,它将殊少前途。那些妄想靠小说笔触来说故事的也好、纠缠形式的也罢,其实都难挽回小说的颓局。

在一般以小人物为小说的矮丛中,我高兴我完成了以大人物为主角的这部《北京法源寺》。写大人物是多么振奋自己、振奋人心的事!书中大人物之一谭嗣同,他以身殉道、“踔属敢死”(章太炎语),更是“清季以来”、“一人足以当之”的“真人物”(熊十力语)。他一生心血,全在《仁学》一书。写成之后,他感于台湾新丧日本之手,乃不用真名,而以“台湾人所著书”颜其封面,借哀浊世;如今,我独处台湾,写《北京法源寺》,“台湾人所著书”之谶,百年孤寂,又复重演。契阔四十载。今印此书以归故国,沧海浮生,难忘我是大陆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