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读者啊,我和他结了婚。我们悄悄地举行了一个婚礼。到场的只有他和我、牧师和教堂执事。我们从教堂回来后,我走进庄园的厨房,玛丽正在做饭,约翰在擦拭餐刀。我说:

“玛丽,今天早上我已跟罗切斯特先生结了婚。”这位管家和她的丈夫都是那种知礼得体、沉着冷静的人,你任何时候都可以放心地告诉他们一条惊人的消息,而不必担心你的耳朵会遭到危险:先是被突然的尖叫声刺痛,接着又让滔滔不绝的惊讶话震聋。玛丽确曾抬起头来,睁大眼睛看着我,她正给火上烤着的两只鸡淋油的那把勺子,确曾在空中停了足有三分钟,而约翰的那些餐刀,也确曾有同样长的时间停止了擦拭。可是当玛丽重又低下头去烤鸡时,却只是说:

“是吗,小姐?喔,当然了!”

稍过一会儿,她才又接着说:“我瞧见你跟主人出去,可我不知道你们是去教堂结婚的。”说罢又给鸡去淋油了。我回过头去看看约翰,他正咧嘴笑着。

“我跟玛丽说过,事情会怎么个样,”他说,“我知道爱德华先生——”(约翰是个老仆人,早在他主人还是这家的小儿子时就熟悉他,所以常用教名来称呼他)——“我知道爱德华先生会怎么个做,我也料到他不会等太久。依我看来,他做得对。我祝你快乐,小姐!”说着他有礼貌地拉了拉额发,表示敬意。

“谢谢你,约翰。罗切斯特先生要我把这个给你和玛丽。”我把一张五镑的钞票放在他手里,没等再听他说什么,就离开了厨房。后来,我打他们这个小天地的门口经过时,偶尔听到了这样的话:

“对他来说,她也许比哪个阔小姐都要好。”还说,“虽说她算不上顶漂亮,可她不是个傻瓜,脾气又挺好的。而且在他眼里她是个大美人,这谁都看得出。”

我立刻给沼泽山庄和剑桥写了信,把我的事情告诉他们,还详尽地解释了我为什么这样做。黛安娜和玛丽毫无保留地赞成我走这一步。黛安娜还说,她只给我度蜜月的时间,等蜜月过后,她就要来看我。

“她最好还是别等到那个时候,简。”我把信读给罗切斯特先生听时,他说,“那样的话,她就会太晚了,因为我们的蜜月将照耀我们一辈子,它的光辉只有在你我的坟墓上才会暗淡下去。”

圣约翰得到这个消息后怎么样,我不知道,我通知他这个消息的那封信,他一直没有回。六个月后,他给我来了封信,但只字未提罗切斯特先生的名字,也没提我的婚事。他当时那封信写得很平静,尽管严肃,却还亲切。打那以后,他尽管不经常但还是定期给我来信。他希望我幸福,而且相信我不会是那种活在世上、只顾俗事而忘了上帝的人。

你还没有完全忘记阿黛尔,对吧,读者?我可没有忘记。没过多久,我就提出要求并经罗切斯特先生同意,到他送她去的那所学校去看她。她重又见到我时那种欣喜若狂的情景,着实令我感动。她看上去既苍白又消瘦,她说她在那儿不快活。我发现,对她那样年龄的孩子来说,这所学校的校规未免太严了,功课也太紧,于是便把她带回家来。我打算再当她的家庭教师,可是不久就发现这不切实际。现在已有另一个人——我的丈夫——需要我用全部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因此我找了一所制度较为宽松的学校,离家也较近,我可以经常去看她,而且有时还可以把她带回家来。我留心不让她缺少任何东西,使她能过得舒适愉快。她很快就在新的住处安定了下来,在那儿过得很快活,学习上也有很大进步。随着她渐渐长大,完善的英国教育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了她的那些法国式缺点。到她离开学校时,我发现她已成了一个讨人喜欢、热心体贴的伴侣,温顺、和善,品行端正。她出于感激,对我和我一家人都很关心,我在力所能及范围内曾给过她的一点小小的帮助,她早就作了很好的报答了。

我的故事已接近尾声。只要再说几句有关我婚后生活的经历,简要提一下这篇故事中常提到的那几个人的命运,我就可以结束了。

到现在我结婚已有十年了。我知道一心跟我在世上最爱的人在一起生活,为他而生活是怎么回事。我认为自己无比幸福——幸福到难以用语言形容,因为我完全是我丈夫的生命,正像他完全是我的生命一样。没有哪个女人比我更亲近丈夫,更完完全全是他的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了(源出《圣经》,上帝造了一个男人后,“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详见《圣经·旧约·创世纪》第2章第22-23节。)。我跟我的爱德华在一起,永远不会感到厌倦,正像我们俩各自对自己胸膛中那颗心的跳动永远不会厌倦一样,因而我们总是厮守在一起。对我们来说,守在一起既像独处时一样自由,又像在伙伴们中间一样欢乐。我想我们整天都在交谈,而互相交谈只不过是一种更加生动活跃、可以听见的思考罢了。我把全部信赖都交给了他,他把全部信赖都献给了我。我们的性情正好相投——结果自然是完美的和谐。

我们婚后的头两年,罗切斯特先生的眼睛一直是瞎的。也许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如此亲近——才结合得如此紧密。因为那时我就是他的眼睛,正如现在依然还是他的右手一样。说实在的,我(像他常叫我的那样)就是他的眼珠(英语中,这个词还可作“宝贝”、“掌上明珠”解。)。他通过我看大自然,看书,我也从来不知厌倦地替他仔细察看,用语言来描述田野、树木、城镇、河流、云彩、阳光——描摹我们面前的景色,周围的天气——还用声音向他的耳朵传达了光线已无法向他的眼睛传达的印象。我永不厌倦地念书给他听,领他到他想去的地方,替他做他想做的事。在这种效劳中,我尽管感到有点悲哀,但却获得一种最为充分、最为强烈的乐趣——因为他要求我为他做事时,并没有感到痛苦羞惭,也没有感到沮丧屈辱。他是如此真心地爱我,因而他知道,在接受我的照料时。根本用不着勉强。他也感到我是如此深情地爱着他,我这样照料他,就是满足我自己最愉快的愿望。99csw.com

两年将尽时,一天早上,我正根据他的口授在写一封信,他走过来朝我俯下身子,说:

“简,你脖子上戴着亮晶晶的首饰吗?”

我戴着一条金项链。我回答说:“是的。”

“你穿的是件浅蓝色的衣服吗?”

我是穿着这么一件衣服。于是他告诉我,最近一段时间来,他好像觉得蒙在他一只眼睛前面的雾障变得不那么浓了。现在他确信这是真的了。

他和我一起去了伦敦。经过一位著名眼科医生的诊治,他的那只眼睛终于恢复了视力。他现在看东西还不很清楚,还不能多看书,多写字,但已不需人搀扶就能自己走路了。对他来说,天空不再是茫然一片——大地也不再是空无所有。当他把头生子抱在怀里时,他能看出那男孩继承了他曾有过的那双眼睛——又大、又亮、又黑。这时,他怀着激动的心情再一次承认,上帝已仁慈地减轻了对他的惩罚。

因此,我的爱德华和我都很幸福。尤其使我们感到幸福的是,我们最亲爱的那些人也同样幸福。黛安娜·里弗斯和玛丽·里弗斯都结了婚。每年一次互相轮流,她们来看望我们,我们也去看望她们。黛安娜的丈夫是一位海军上校,是个英武的军官,也是个善良的人。玛丽的丈夫是一位牧师,是她哥哥在大学里的朋友,从他的造诣和品行来说,完全配得上这门亲事。菲茨詹姆士上校和华顿先生,都很爱他们的妻子,她们也很爱他们。

至于圣约翰·里弗斯,他离开英国,去了印度。他终于踏上了他为自己选定的道路,至今仍在这条路上走着。他在危岩和险境中埋头苦干着,再也没有比他更不屈不挠、更不知疲倦的先驱者了。他坚定、忠实、虔诚,精力充沛、热情洋溢、无限真诚地为他的同类勤奋地工作着。他为他们开辟艰难的前进之路,他像巨人般一一砍倒阻塞在这条路上的信仰上和种姓上的偏见。他也许依然严厉,他也许依然苛刻,他也许依然野心勃勃,可是他的严厉是武士大心(英国作家班扬所著小说《天路历程》中引导克里斯蒂安娜进天城的人。)的严厉,正是大心保卫他护送的香客免受亚坡伦(《圣经》中无底坑的使者,袭击不信上帝的人的蝗群之王。详见《圣经·新约·启示录》第9章第1-11节。)的袭击。他的苛刻是使徒的苛刻,使徒只是代表上帝才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详见《圣经·新约·马可福音》第8章第34节。)

他的野心是崇高的主的精神那种野心,它的目标是要在那些被拯救出尘世的人们的最前列占有一个位置——这些人带着无罪之身站在上帝的宝座跟前,共同分享耶稣最后的伟大胜利,他们都是被召唤、被选中的人,都是忠贞不渝的人。

圣约翰没有结婚,他现在再也不会结婚了。他自己一人已经足以胜任这辛劳的工作,而这一工作很快就要结束了,他那光辉的太阳正匆匆地趋向沉落。我收到的他的最后一封信,使我眼里流下了世俗的泪水,也使我心中充满了神圣的欢乐。他正等待着他肯定能得到的报酬,他那不朽的桂冠。我知道,下一次将会由一个陌生人写信给我,告诉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他的主的欢乐了。那为什么还要为这而哭泣呢?决不会有死亡的恐惧来玷污圣约翰的弥留时刻;他的头脑会清晰明净,他的心灵会勇敢无畏;他的希望是可靠的,他的信念是坚定的。他自己的话就是一个很好的保证:

“我的主已经预先警告过我了,”他说,“他每天都更加明确地宣告:‘是了,我必快来!’而我每小时都更加急切地回答:‘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详见《圣经·新约·启示录》第22章第20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