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亲爱的菲利克斯,我为你找到了一份工作。首先,我们必须有一场眼睛对眼睛的独白,把事情处置了。由于我正要去萨克森办事,我建议你在塔尼兹和我见面,我想塔尼兹离你目前所在的地方不太远吧。请速让我知道我的计划是否适合你。如果适合,我将告知你见面的具体日子、时间和地点,并给你寄路费。我所过的动荡的生活不允许我有固定的地址,所以你最好在信封上写上‘邮电局’(随后是一家柏林邮电局的地址)和‘阿德利安’。暂时再见。我希望听到你的回音。”(没有签名。)

现在信就摊放在我的面前,这封我在一九三○年九月九日写的信。我不记得“独白”是一时疏忽还是一个玩笑。文字是打在一张质地很好的、蛋壳蓝色的笔记本纸上,纸还有护卫舰作为水印;但现在纸角令人遗憾地沾了油迹,变脏了;也许是他的手印吧。看来我是收信人——而不是寄信人。得,信可能在路上走了很长时间,难道他或者我就不改变地址吗?

我还有两封写在同样的信笺上,但所有的回信都被毁了。如果它们仍然在我手上的话——如果我还保存它们的话,比方说,还保存那封十分愚蠢的、非常适时的冷淡的回信的话,我将这封回信(然后像毁掉其他信一样地把它毁了)给奥洛维乌斯看了,那我现在就有可能用书信体来叙述了。那是在过去获得巨大成就的体裁。埃克斯寄给瓦埃的信:“亲爱的瓦埃”——在上面你会找到日期。信件来来往往——就像在球网上丁丁冬冬飞来飞去的球。读者很快就不会注意什么日期;对于读者,一封信是写于九月九日还是九月十六日有什么干系?但不管怎么样,日期可以保持幻想。

就这样,埃克斯写信给瓦埃,瓦埃写信给埃克斯,一页复一页。有时候,一个叫泽德的外人搀和进来,对信函的来往做出他小小的贡献,他这样做完全是为了向读者(在这时,不瞧读者,除非偶尔瞥上一眼)澄清某件事实,因为埃克斯和瓦埃都无法,即使似是而非什么地解释这些事实。

他们也慎重地写:写上所有这些“你还记得当——”(接着是详细的回忆)之类的词句,倒不是为了唤起瓦埃的记忆,而是为了给读者以必要的参考——因此,总的来说,效果相当滑稽,正如我说过的,那些工整书写的完全没有必要的日期却特别地有趣。当泽德突然介入拿着一封写给他自己的信(正如这类小说所暗示的,这个世界是由通信组成的),告诉他埃克斯和瓦埃的死亡或他们幸运的结合中的什么事,读者会发现他更乐于读税务官员最公事公办的信函,而不愿读所有这些东西。我总是以超众的幽默感而闻名遐迩;由于极佳的想像力,它们自自然然地奔涌而出;缺乏机智的想象便很可悲了。

有一阵子。我将那封信重打下来,后来信不见了。

我能继续打下去;信溜到桌子底下去了。

一星期后,回信来了(我到邮电局去了五次,神经紧张极了):菲利克斯告诉我他感谢我,接受我的建议。正如没有受过教育的人写的信那样,信的语调与他平时交谈时的语调完全不一样:他的信读起来让人听到一种颤抖的假声,间杂着明显而空洞的停顿,而在现实生活中,他的嗓子是一种自得其乐的男中音,男中音每每降到教训人的男低音去。

我又给他写信,这次在信中附了一张十马克的钞票,约他十月一日下午五点钟在塔尼兹火车广场左边起始的大道终端一座铜骑马像附近见面。我既记不得那骑马像上的骑马人是干什么的(我想是一个俗不可耐而平庸的Herzog(德文,公爵。)),也不记得大道叫什么名字,但是,有一天,当我坐着一位商务上认识的人的车经过萨克森时,我们在塔尼兹堵车堵了两个小时,我的伙伴打他的复杂的电话;由于我的记忆具有一种照相的功能,我拍下了那条街,那座铜像和其他的细节——真的,一幅非常小的照片;如果我知道放大它的方法的话,人们也许还能辨认出街上商店的招牌呢,因为我那种机能的质量极高。

我九月十六日的信是手写的:收到对我九月九日的信的回信我非常激动,我在邮电局草草地写了这封信,等不及去找一架打字机了。何况,我也无需特别为我的几个手写体中的任何一个而感到羞耻,我知道我最终将可以证明我就是那收信人。信寄走之后,我感到一片紫色的、厚厚的、红色叶脉的枫叶从树枝上缓缓飘落到小溪里时可能有的感觉。

十月一日之前几天,我和妻子碰巧散步走过动物园;我们在一座人行小桥上停住步来,手肘靠在桥的栏杆上。我们欣赏着桥下静静的水面上准确地(当然如果忽视原物的话)映着公园树林多彩的秋色,蔚蓝的水晶般的天空,河边女儿墙的黑黝黝的轮廓和我们俯身的脸形。当一片树叶缓缓飘落,在河水朦胧的深处便不可避免地出现它的重影,轻轻地扑动着去迎接那飘落的叶子。它们的会面是悄无声息的。树叶旋转着飘坠下去,与它完全一样的、美丽的、致命的影子便急切切地旋转着向着它浮上来,与它相见。我无法将我的眼神从这些命定的会面移开。“喂,”丽迪亚说,叹息了一声。“秋天,秋天,”待了一会儿,她说,“秋天,是的,秋天了。”她已经穿上了豹皮花斑的皮大衣了。我缓步走在她后面,用手杖戳进落叶中。

“在俄罗斯,现在该多美啊,”她说(早春和晴朗的冬日她也会说同样的话:只是夏季对她的想像力没有任何作用)。

“……世界上并无幸福……但有宁静和自由,但……我早就希冀了解那令人羡慕的命运了。早就希冀了,困顿的奴隶——”

“喂,困顿的奴隶。我们吃饭早了点儿。”

“……一直在想逃亡……丽迪亚,你也许会发现没有柏林,没有阿德利安的胡说八道,生活会很沉闷?”

“啊,不。我也想到个什么地方去……阳光,海浪。一种美好的舒适的生活。我真弄不懂你为什么把他批评得这么厉害。”

“……是时候了,亲爱的,是时候了……心灵要求休憩……哦,不,我不是在批评他。顺便说一下,我们要那魔鬼般的肖像画干什么?那绝对是一个刺眼的玩意儿。时光日复一日地飞逝……”

“瞧,赫尔曼,骑马的人。我肯定她自认为是一个美人儿,那女人。哦,来吧,走过来。你拖在后面,就像一个闷闷不乐的孩子。真的,你知道,我很喜欢他。我很长时间一直在想给他一笔钱,让他到意大利去旅行。”

“……一种令人羡慕的命运……我一直……如今,意大利也帮不了一个蹩脚的画家多少忙了。曾经有过那样的时光,很久以前了。我,一个困顿的奴隶,一直在……”

“你瞧上去好像睡意蒙眬,赫尔曼。让我们振作起精神吧。”

我现在想非常坦率:我并没有特别想休息的经验;只是最近这成了我和妻子经常性的话题。只要我们两个人单独待在一起,我就非常固执地将话题转向正如普希金的诗说的“纯粹的欢乐的处所”。

同时我不耐烦地历数着日子。我将约会都推迟到十月一日了,因为我想给自己一个改变想法的机会;今天,我不由想道,如果我改变了想法,没去塔尼兹的话,菲利克斯可能还在那铜公爵雕像周围踯躅,要不就躺在附近的一条长凳上,拿着他的手杖从左到右,又从右到左,像每一个拿着手杖有闲暇的人一样,在土地上划着彩虹般的弧形(这永恒的将我们羁绊起来的圈,我们都被套在它的牢狱里!)。是的,就因为这样,他才能仍然坐到今天,我才能怀着极度的痛苦和激情不断地想到他;一颗巨大的发痛的牙齿,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将它拔出来;一个人不能拥有的女人;由于是在特殊的梦魇里,一个地方总是令人痛苦地无法达到。

在我行将离去的前夕,阿德利安和丽迪亚显示出耐心,而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在所有的镜子里审视自己。那时,我与镜子的关系还挺好。在这最后的两星期中,我让我的唇髭长了起来。这使我的面容变得更糟糕了。在我的没有血色的嘴唇上长出一个红褐色的疙瘩,在中间有一个淫秽的小缺口。我有一种感觉,这疙瘩是粘上去的;有时候在我看来,有一个多刺的小动物待在我的上唇。在夜里,半睡半醒之间,我会突然抓我的脸,我的手指找不到那疙瘩。所以,正如我说的,我踱来踱去,抽着烟,这一楼层每一个玷污的灵魂,以他充满疑虑和严肃的眼神瞧着我,一个匆匆忙忙地制造出来的人。阿德利安穿着一件蓝色的衬衣,戴一条假苏格兰领带,啪地甩着一张又一张扑克牌,像一个小酒馆里的赌徒。丽迪亚斜坐在桌边,一条大腿搭在另一条大腿上,裙子撩到长统袜之上,下嘴唇往外撅起,将青烟往空中吹去,眼睛盯着桌上的扑克牌。那是一个漆黑的喧闹的夜晚;每五秒钟广播电台大楼的苍白的光柱就会扫过屋顶:一种光的抽搐;一个旋转的探照灯的轻微的疯癫。从浴室微开的狭窄的窗户传来院子对面窗户里广播员甜蜜的声音。在餐室,灯照亮我的可怕的肖像画。穿蓝色衬衣的阿德利安甩着扑克牌;丽迪亚手肘撑在桌上;烟灰缸里冒出青烟。我走到阳台上。

“把门关上——有过堂风,”从餐室传来丽迪亚的声音。一阵大风让星星眨眼、抖动。我回到了室内。

“我们的漂亮人儿到哪儿去?”阿德利安问,没有对着我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人。

“到德累斯顿去了,”丽迪亚答道。

他们在打杜拉契基牌戏,一种骗戏。

“向罗马教皇西斯廷致以我最仁慈的敬意,”阿德利安说。“不,我恐怕压不住那牌。让我瞧瞧。出这张牌。”

“他最好上床去睡觉,他太困倦了,”丽迪亚说。“喂,你没有权利摸这副牌,这不老实。”“我不是故意的,”阿德利安说。“别生气,小妞儿。他去很长时间吗?”

“还是这张牌,安迪亲爱的,还是这张牌,你还是压不住。”

就这样他们继续了好一阵,有时谈论扑克牌,有时谈论我,好像我没在房间里,好像我只是一个影子,一个阴魂,一个麻木的人;他们开玩笑的习惯,以前我并不在乎,而现在在我看来似乎充满了含意,似乎存在的只是我的影子,而我真正的身体则在遥远的别处。

第二天下午,我在塔尼兹下车。我拎着一只手提箱,手提箱让我觉得别扭,因为我属于那种厌烦提东西的阶级;我喜欢的是在我闲逛时,炫耀我的鹿皮手套,舒舒服服地伸展我的手指,自自在在地甩动我的手臂,亮出我的亮闪闪的穿戴入时的脚尖,对我的脚,鞋是小了点儿,但鼠灰色的鞋罩却非常漂亮,鞋罩和手套在使一个男子具有成熟的优雅风度方面有同样的功能,那种优雅的风度无异于高级旅行物品所显示出的高贵身份。

我喜欢卖箱子的商店,那儿有一股好闻的味儿,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防护布下猪皮的贞洁;我有点儿离题了,离题了——也许我故意想离题的……没关系,让我们继续下去,我在哪里?是的,我下定决心要将我的包留在旅馆。什么旅馆?我穿过广场,到处张望,不仅想找旅馆,而且想回忆这地方,我曾经有一次经过那儿,记得远处的大道和邮电局。但我没有时间回忆。陡然间,我的视野中充满了一家旅馆的招牌、这家旅馆的大门、门两旁在绿色花盆里长着月桂树……但那些暗示奢侈的东西却原来是一种骗局,只要你一走进去,你就会被厨房传来的恶臭熏倒;两个毛茸茸的笨蛋在酒吧喝啤酒,一个老迈的侍者蹲着,舞动一条夹在腋下的餐巾的一角,逗弄一条肥肥的肚皮白白的小狗在地板上打滚,小狗也在摆动它的尾巴。

我要一间房间(申明我弟弟可能来和我同住),于是就得到了一间很大的房间,有两张床,在一张圆桌上放着一只圆玻璃瓶,里面盛着死水,就像在化学实验室似的。侍者走了,我多少有点儿孤孤单单地站在那儿,耳中轰鸣,心中充溢了一种奇异的惊讶的情绪。与我一模一样的那个人也许已经像我一样,也在这城里了;也许正在那城里等待着;这样,我由两个人代表着。要不是我的唇髭和衣服,旅馆的职员也许——但也许(我继续想着,从一个思想跳到另一个思想)他的容貌改变了,现在已经不像我了,我白来了。“哦,上帝!”我用力喊道,我自己也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这样说;难道我整个生命的意义不就在于拥有一个活生生的影子吗?为什么我要提到一个并不存在的上帝的名字呢,为什么在我的心中闪过那愚蠢的期望,希望我的影子改变了呢?

我走到窗前,往外看:那儿有一个荒凉的院子,一个肩膀浑圆、头戴绣花便帽的鞑靼人在给一个胸脯饱满的赤脚女人看他的一张蓝色小地毯。我认识那女人,我也认出了那鞑靼人、院子的一角长着的一丛芦苇、席卷着尘土的旋风、从里海吹来的柔和的风,以及那已经倦于整天瞧着渔场的苍白的天空。

这时,有人敲门,一个女侍者走了进来,手中拿来一只我要的枕头和便壶,当我重又回到窗户边,不复再是我见的鞑靼人了,而是一个当地卖裤子背带的小贩,那女人也不见了。在我瞧的当儿,又开始了融合和积聚记忆的过程,又开始了建立固定的回忆的过程;又重现了院子角落的芦苇,芦苇在生长,在聚合,又见到那红发的克丽斯蒂娜·福斯曼,我是在一九一五年通过肉体的接触认识她的,她在用手指触摸鞑靼人的地毯,尘土飞扬起来,我看不见核心在哪儿,核心周围聚集了所有那些东西,细菌、源泉就在那儿——我倏然间瞧见盛死水的玻璃瓶,上面写着“温”——就像在找东西游戏中那样;我也许能最终找到那件细小的东西,我不经意地注意到那细小的东西能立刻将我的记忆发动起来(或者我其实不应该找到它,就简单的非文学的理由来说,在那外省的德国旅馆房间里,甚至那风景,都隐隐约约丑陋地与许多年前的俄罗斯相像),这时,我想起了我的约会;我戴上手套,匆匆走了出去。

我沿大道走去,经过邮电局。一阵狂风吹来,将树叶吹落,在街上追逐着树叶——快走,跛子!——斜着穿过大街。尽管我非常急躁,但仍然像往常那样观察着,留意行人的面容和裤子,留意电车,跟柏林的相比,它们好像玩具似的,留意商店,一顶巨大的礼帽画在一面灰泥剥落的墙上,留意招牌,一家鱼店的招牌:卡尔·斯比埃斯,让我想起我过去曾经住过的伏尔加小村的、我认识的卡尔·斯比埃斯,他也是卖烤鳗鱼的。

我终于到达街的尽头,我看见铜马前蹄扬起,尾巴作支撑,像一只啄木鸟,如果骑马的公爵张开他的手臂再多使点儿劲,那么,这昏昏暮色中的整个纪念碑就像是彼得大帝创立的城市里的他的雕像。在一条长凳上,一位老人从纸袋里拿葡萄吃;在另一条长凳上坐着两位年迈的妇女;一位极其肥胖的病病歪歪的老女人斜躺在一把轮椅里,听着她们聊天,她圆圆的眼睛极度地兴奋。我在雕像周围绕了两三圈,瞧那在后蹄下盘绕的蛇,那拉丁的传说,那过膝的带有靴刺黑星的长统靴。对不起,那儿其实并没有蛇,我的幻想来自彼得沙皇——不管怎么样,彼得沙皇的雕像穿着半高统靴。

我坐到一条空着的长凳上(一共有六条长凳)瞧我的表。五点过三分钟。麻雀在草地上欢跳。在一个可笑的扭曲的花坛里长着世界上最肮脏的花:紫菀。过去了十分钟。不,我太激动了,我不可能再坐在那儿了。我把香烟都抽完了,我发疯般想抽烟。

我走进了一条小街,经过一座黑色的清教教堂,教堂似乎很古老的样子,像个烟草店。我走进去之后,自动钟不断地敲打,因为我没有把门关上:“是否可请您——”一个站在柜台后面的戴眼镜的女人说,我往后退一步,将门砰然关上。教堂上面挂着阿德利安的静物画作:一只画在绿布上的烟斗,两朵玫瑰。

“怎么您——?”我笑着问。她开始不太明白,后来答道:

“我外甥画的——我的外甥最近死了。”

啊,我真该死!(我想。)难道我没有在阿德利安的画作中看到非常相似的东西,如果不是完全相同的话?啊,我真该死!

“哦,我明白了,”我大声说,“您有——”我说了我平时抽的烟的牌子,付了钱,走了出来。

五点二十分。

不敢回到那旅馆的房间去(给命运一个改变计划的机会吧),心中毫无感觉,既不觉得痛苦,也不觉得宽释,我在小街上走了好长一段时间,离那雕像越来越远,每走两步,我便停住点烟,但风不断地吹灭我的火,直到我找了一座门廊,摧毁了风(“摧毁了风”,原文是blasting the blast,而blast当名词用的时候作“风”或“大风”解,当动词用的时候既可作“送风”解又可作“摧毁”解。)——一个多么妙不可言的双关语!我站在门廊下,瞧着两个小女孩玩弹子戏;两人轮流着滚彩虹色的弹子,有时弓身用指背将它弹出去,有时用双脚夹住那弹子,嘣地一跳,将它扔将出去,她们最终要将弹子滚进一棵双干的白桦树下的一个小洞里;在我站着瞧那聚精会神的默默的琐碎的游戏时,我发现我在想菲利克斯不可能简单地因为他是我想象的产物而来到这儿,我的想象总是在热切地追求回忆、复现和面具,我在想我待在一个迢远的小镇是荒唐而谬误的。

我还记得那小镇吗——很奇怪,我感到困惑:小镇令人非常不愉快地回响着我在许久以前看见的东西,我还要描述小镇的具体细节吗?在我看来,那小镇似乎是用我往日的某些记忆的废料建成的,因为我发现小镇中有些东西对于我非常神秘地熟稔:一座淡蓝色的低矮的房子,我在圣彼得堡的近郊见过这同样的房子;一座旧衣店,那儿挂着我业已死亡的熟人的西装;一座街灯的号码(我总是喜欢注意街灯的号码)和我在莫斯科住的房子前面的街灯号码完全一样;靠近同样光秃秃的有同样枝杈树干的围着铁皮的桦树(啊,正是那驱使我瞧街灯号码)。如果我愿意的话,我还可以举出更多这类的例子,有些非常微妙,于是——我该怎么说呢?……非常私密,读者可能不能理解,我总是像一个称职的护士一样宠爱我的读者。我也不能确定上面所说的现象的特殊性。每一个有敏锐感觉的人都会对他以匿名手法复述的以往生活的片断很熟悉:对细节进行真真假假的处理,有一种令人恶心的抄袭的痕迹。让我们把它们留给命运的良知去判断吧,让我们怀着一颗颓丧的心,勉强再回到街尽头的纪念碑吧。

那老人吃完了葡萄,走开了;那快要死于水肿的女人给推走了;在那儿,只有一个男人,他就坐在我刚才坐的长凳上。他微微弓身向前,双膝分开,正在给鸽子喂面包皮。当我一瞧见他的不经意地靠放在左腿边长凳上的手杖,那手杖缓缓地活动起来;那手杖在沙石路上啪啪啪——往下滑去。麻雀惊飞起来,转了一圈,停栖在附近的矮树丛上。我注意到那男人朝我转过身来。

你是对的,我聪明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