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卓然

“快看快看,那是不是谈宗熠?”林喜儿大喊,打断了纪念的沉思。

纪念抬起头,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可不正是他?人群中,他是最气质卓然的。

他径直去了停车场,很快开着一辆迈巴赫出来。

林喜儿开车比纪念快,因此坐驾驶座,她见谈宗熠已经上路,立即驱车紧跟在后,第一次跟踪别人,纪念不由紧张起来,一双眼,紧紧盯着前方谈宗熠的车。

“对了,我记得Able以前是不开车的。”林喜儿忽然想起这件事来。

纪念点点头:“嗯,他说他不喜欢开车。”

四年未见,漫长得仿佛已过了一生,而他亦再世为人。

下午四点钟,大多数人还在写字楼里工作,路上车流量不大,透过车窗望出去,太阳已悄然西落,天空出现了大片的火烧云,灼烈灿烂,把湖面照得波光粼粼,瑰丽壮观。

谈宗熠等红绿灯时,眼角无意朝后一瞥,看见了那辆熟悉的牧马人,那辆车跟在他后面,与他保持着大约两百米的距离。他伸手揉了揉眼角,心底涌出一股酸楚,这酸楚顶得他胸腔微微发胀。

下了高架桥,谈宗熠忽地调转方向盘,重新转回市区,林喜儿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他已过了红绿灯,她也顾不上遵守交通规则了,闯过红灯迅速追了上去。

“才从市区出来这又要回去,他想干吗啊?”林喜儿不解地嘀咕。

纪念看着她问:“不会是被发现了吧?”

“他见过你开车吗?知道你的车吗?”林喜儿问。

纪念摇摇头:“没有。”

她与他到现在也只见过两次面,两次都在警局,哪有机会看她开车?

“那就是咯,路上这么多车,他哪能注意到我们?再说,就算注意到车,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他也看不清里面的人啊。”林喜儿说。

前方,谈宗熠的车开进了朝阳东区,这里算是G市的娱乐城,大大小小的酒吧、KTV,以及各种高端会所。

他把车开到一间会所前停下,然后开门下车,穿着制服的保安立即过来,他将车钥匙丢给他,然后大步走进去。

“绿野仙踪”,林喜儿看着这间会所的名字,随后也停下车。

她与纪念一起下车朝会所里走去,门前站着穿黑衣白裤的接待生,看见她们时,对方目光怪异,林喜儿与纪念的全部心思都在谈宗熠身上,因此并没在意,径直走向会所里。

会所里装潢优雅别致,是浪漫的法式风情,前台小姐穿鹅黄色低领长裙,衬得肤白如雪,林喜儿与纪念走过去时,她神色微微一怔。

林喜儿没等她开口,就主动问道:“刚才那位先生去了几楼,我们一起的。”

前台若有深意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笑容甜美道:“你好,我们这是男士洗浴中心,两位要是等人,可以先在楼下大厅稍作休息。”

闻言,林喜儿愣了愣,随即反应过来,微微有些窘迫,她看了眼纪念,她也是一脸尴尬的神色,但仍不死心地朝楼上望去。

“不用了,我们还有事,谢谢你。”林喜儿看向前台,礼貌地道谢后,挽着纪念的胳膊,在她耳边低声道:“我们去车里等。”

纪念点点头,两人一起转身离开。

上了车,林喜儿一脚蹬掉自己的高跟鞋,盘起腿靠在位置上,一边揉着肩膀一边说:“我记得Able可从来不进这样的场所啊,这么有洁癖的人,怎么突然就转性了?”

纪念的头靠着窗,眉毛紧紧皱在一起。他既是她熟悉的Able,又是令她格外陌生的谈宗熠。这四年,像是她与他之间的一道分水岭,把他们原本的人生硬生生地截成了两段,她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以至于让他对她和自己都下了这样的狠心。

可是,她不会放弃,她要知道一切真相,即使他不再爱她了,她也要听见他亲口与她道别。

“喜儿。”纪念挪了挪身体,换了个稍微舒服的姿势,“我忽然想起,我与Able在一起三年,竟然对他一无所知,只沉溺在两个人的情爱里。”

春日的午后,阳光温暖

,带着一丁点儿灼人的热度,晒得人浑身酥软,心情也跟着沉静温柔下来,林喜儿把脚翘在中控台上,仰着头眯起眼睛,顺着纪念的话,她想起一些事情,不由笑了起来:“那几年,你每次说起他,都是你们生活中的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你总是说,Able做的菜真好吃,Able又带你去了什么有趣的地方,Able在你生病时抱着你,给你念童话,给你唱英文歌。”

大概真正的幸福,就是两个人在平淡的生活里,始终把彼此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日复一日,不厌其烦地对对方好,照顾他的生活和心情,不必惊心动魄,不必跌宕起伏,只要温情而长久。

在这样的时刻,还有人能与她聊这些,这对纪念而言,是莫大安慰,那些幸福温暖的时光,是她全部信心和勇气的来源。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太阳把人晒得没了力气,广播里放着九十年代的粤语歌,缠绵温柔的曲调听得人昏昏欲睡。

纪念是先醒来的,眼珠子转了一圈才慢慢反应过来,车窗外,已是暮色四合,她霍地坐起来,打开门跳下车,绕着会所跑一圈,都没有看见谈宗熠的车。

她懊恼极了,耸拉着脑袋站在台阶下,身上披着的一条围巾,被风掀起了一半,短发散落,遮住半张脸,路灯与四周的霓虹灯交织成一片美丽的灯海,她置身其中,暗淡与明亮形成反差,像一幅画。

林喜儿走过去,有些抱歉地看着她,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慰道:“你在警局上班,一定能拿到他的住址,明天我们直接杀到他的老巢。”

林喜儿坐深夜航班回来,今天又陪着她奔波一天,已经够辛苦了,纪念不想再让她跟着难过,只好打起精神,朝她笑道:“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们先去吃饭,我带你去一家超棒的餐厅吃饭。”

“快快快,你去开车。”林喜儿推着纪念朝停车的地方走。

同一时刻,谈宗熠坐在最右边的一辆黑色路虎里,他靠着座椅,一只手搭在额头上,蹙着眉,静静望着不远处的两个人,直到她们驱车离开,他才缓缓闭上眼睛。

一小时前,他特意打电话给温茜,让她开车过来与他换,趁着她们睡着,他让温茜开走他的车,而他自己则坐在温茜开来的车里。

睡着的纪念,仍旧拧着眉,像个倔强的小士兵,仿佛连在梦里,也要坚持守护着什么。

纪念带林喜儿去的是一家川菜馆,餐厅里装潢一般,在林喜儿这种见多识广的人眼中,可不是一般的没格调,还没落座,她就想要换地方,可拗不过纪念,只好勉强留下来,直到尝了菜后,才眉开眼笑起来。

麻、辣、香,是川菜的特色,这家餐厅的菜,味道地道,林喜儿吃得过瘾极了。

吃完最后一道菜,她揉着肚子感叹道:“哎呀,简直要胖三斤。”

纪念哭笑不得:“胖三斤?你还真夸张!”

林喜儿突然想起什么,一脸兴奋道:“胖就胖了,走,我们现在去小吃街,我在国外时,就惦记着小吃街的串串。”

一念起,她就忍不住嘴馋心动,立刻就喊了服务生来结账,然后,拉着纪念匆匆离开。

G市有一条很著名的小吃街,她们还在念书时就有了,周边环境几番变化,但小吃街却一直没怎么变,长长的街道两边摆满各种小吃甜品,人声鼎沸,充斥着一股繁闹的烟火气。

林喜儿兴致高昂,从这个摊位跳到另一个摊位。她身材高挑,穿着白色露肩毛衣搭高腰修身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红色高跟鞋,在人群里格外引人注目。几个年轻男孩子从她身边经过,忍不住盯着她看,她转头就朝对方抛了个媚眼,几个男孩子纷纷一愣,然后低头匆匆离开。

林喜儿忍不住大笑,纪念白了她一眼:“人家还是高中生呢,你收敛点。”

“高中生怎么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林喜儿不以为然。

说完,她就转身去了一旁的果汁店,大声嚷着要来两份芒果冰沙。在明亮的灯光下,纪念转头看她,二十五岁的林喜儿,美得令人惊艳,标准的鹅蛋脸,眼眸明亮而深邃,鼻梁秀挺,五官有着亚洲人少有的立体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