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兄妹(1)

不能相爱的一对/亲爱像两兄妹

——《兄妹》

筱和和突然变得很忙,以至于郑谐见她要预约。他找了几次筱和和,她不是没接电话,就是说声正忙着便很快挂了电话。还有一回,已经约好了吃晚饭,却临时放了他鸽子。

也就是和和。若是换作别的女人,只消敢这么玩上一次半,就可以从郑谐的记忆名单里彻底被清除。

后来,郑谐再找和和有什么事,就索性让韦之弦代为转达,免得自己无趣碰钉子。

他疑心和和与时霖真的开始交往了,但碍于“男人八婆很无聊”的心理障碍,只能忍着。

筱和和以前谈恋爱时也会冷落他,找人时总找不见。所以每当和和谈恋爱,就是他越发无聊的时段,无聊到他也不得不去找女人凑合着交往,以打发突然闲下来没事做的时间。等和和的恋爱结束了,他一边安慰她不要伤心,一边教育她不要随便,一周与她见面三两回,他自己的那段凑数的交往也就渐渐消停了。

和和平时懒散归懒散,但一旦做事就变成一个认真投入的家伙,全力以赴,不撞南墙不回头,又倔又犟。这算她为数不多的优点中最亮眼的优点。

这一点恰是他最最欠缺的。父亲就常常训斥他活得没激|情没动力,从小到大就没对什么事情投入过,不管做什么都兴致缺缺。

这真怪不得他。他一出生就拥有一切,家世好,皮相好,脑子好,从小就如众星捧月,没有想要却得不到的东西,整天玩也能考第一、上名校,参加个运动会随随便便就能拿好几个冠军回家,至于学外语、学乐器,他也总是用比别人少得多的时间,就可以取得比别人好得多的成绩。

多年前有一回筱和和啃着薯片,翻着少女漫画,含糊不清地念了一句:“你的人生就跟喝白开水和啃馒头一样,真是什么惊喜都没有。”

那时他正坐在筱和和的电脑前,只用了不到两小时,就一路过关斩将地把她抓狂地玩了一个月也玩不到结局的单机游戏给打爆了,而且那是他第一回玩,连规则都不太明白。

所以他常常感慨,倘若他能像筱和和那样笨得恰到好处,那他的幸福感会强烈得多。

过了几天,他没见到筱和和,却在一家饭店里偶遇时霖,各自的饭局散伙后,两人换地儿小聚。

时霖不爱玩,郑谐也喜静,两人去饭店地下的娱乐城打台球。

台球室是豪华单间,很安静。两人一本正经地打了两局。时霖是台球高手,但也只勉强和半调子台球手郑谐打了一胜一负,啧啧称奇。

“我在国内的任务快结束了,下个月中就回美国。”

“这么快?你不是对和和有计划?”

“说起来有点搬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为了有能找她的借口,我自作聪明地向她公司指定只要她的设计稿,还提出许多要求,结果害她忙到连吃饭都没时间,更别提能把她约出来。”

“你学问越来越长,追女人的手段可一直不怎么见提高。”郑谐轻松地把球击入网中,“不过,她没时间跟你吃饭,一样也没空跟别人吃饭,连我都叫不出来。所以不要气馁,继续加油。”

“我的手段跟你那自然是没法比。”时霖笑了,“之前有人说,郑公子向来不待见垂涎他干妹妹的男人,见一个灭一个。敢情儿这都是传闻喽。”

“你运气好,赶上大赦日。那蠢丫头幼稚又天真,以后你别欺负她。”

时霖拍案大笑:“阿谐阿谐,我以前从没发现你身上竟闪耀着父性的光辉,晃得我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去你的。”

“和和幼稚又天真?我可没觉得。和和这小姑娘相当的有主见,但是好像都闷在心里,不太爱说话。你看着她坐在那里,突然很活泼,突然又很安静,有时像是比实际年纪还要再小上十岁,有时候又觉得完全超越了她现在的年纪,很让人琢磨不透的一个小女子。”

“时霖,你确定我们俩说的是同一个人?”

“难道和和有孪生姐妹?”

地下的手机信号不好,郑谐出去接电话时,回想时霖对和和的形容,觉得不可思议。果然一万个人眼中有一万个哈姆雷特,在时霖的眼中,筱和和完全就是传说中谜样的神秘女郎。

不远处传来吵闹的声音,喝斥声,以及女子的哭声。

这本一处龙鱼混杂的是非地,见怪不怪,没人愿惹事上身,倘若闹大,自然有店家前来制止。所以折腾了半天,只有远观者。

郑谐收了线,正准备回包间,那噪音的中心源里却有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却突然炸响:“住手!你再打她一下,我就报警!”

那音色柔美却相当的果断,四下里一下子静下来。

“你算哪根葱?我教育老婆关你屁事?滚,否则连你一起收拾!”

“你有力气没处发泄,可以去码头扛货,去工地盖楼,去拳击赚钱,还可以当国际佣兵打仗。只会在女人面前耍横,你算什么男人?”

有人窃窃地笑。男人要冲上去揍这名勇敢女子,被人拉开,而女子真的掏了电话开始拨号码。

保安和经理迅速赶到,劝说安抚,片刻间,这事偃旗息鼓了。

郑谐临去前朝那边看了一眼。那女子穿一身鹅黄色的职业正装,身材姣好,头发乌黑及肩。虽然看不见模样,但好身材加好声音,基本可判作美女,可惜有勇无谋,在娱乐场所穿成这样已经够弱智,还想强出头当一回包青天,简直没脑子。

他又回想起筱和和以前也曾在这样的事情上与人争辩,那副犯傻时的样子跟这女子有得一拼。

很晚的时候,郑谐与时霖在停车场告别。

郑谐的车停得很靠里。当他将车子缓缓地开出来时,从反光镜里看见一抹鹅黄色的影子立在停车场的某处,正四下张望,似在找寻什么。

他继续注视着那一点,然后便发现又有两个黑影子似乎正在接近她。

他思考了一秒钟,叹口气,猛打了一下方向盘,把车掉了头。

郑谐回去看见的就是两个奇装异服的年轻人把一个柔弱小女子逼得节节后退的场景。

他觉得烦,观察了一下形势,打开车门悄悄地走近他们,喊了一声“小薇!”

那两个人一愣。红衣女子反应甚是迅速,趁着那两人回头的当口,立即朝反方向跑去。

立时便有一人追了上去,另一人则冲着郑谐迎面就是一拳,被他轻巧地避开,反而晃了那人一个跟头。

他抽空朝那名女子那边望了一眼。停车场空间不太大,但那女子甚是冷静,绕来绕去也没走远,但是始终与另一名大汉隔了一车的距离。

郑谐从几辆车盖顶上轻巧地跳过去,拉住那女子:“走。”又转身朝两名大男人说:“别追,我已经报警了。”

那两个男人骂了一句娘,反身扑了上来。郑谐松手轻轻推开那女子,朝其中一人扑过来的方向退一步,顺势拉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反手劈在他的脖子上,抬腿就把他踢了出去,恰与另一人撞到一起。这人想来疼得不轻,半天没爬起来,另一人又冲上来,被郑谐又一招制住胳膊,拐手用肘部捣在他的肚子上,疼得那人半天直不起腰来。他拧着这人的胳膊观察着另一人,一边暗示身边的女子走得再远些,一边慢吞吞地说:“郑启雄若知道他手下的兄弟只会欺负弱女子,应该会觉得很没面子吧。”

“你……您……您认识我们大哥?”他手下那疼得直流汗的毛头小子慌张之下连称谓都改了。

“也不算太熟。只不过我们一起玩弹珠摔泥巴时,你们应该还没学会走路。”郑谐轻描淡写。

那两人就这么气势汹汹地来,气息奄奄地去,临走时陪着笑:“这位大哥,我们跟这位小姐开玩笑,只想吓唬吓唬她而已,真的没有恶意。”

他们没在停车场停留太久,免得滋生出更多的事,于是郑谐请那女子上了他的车。

“真要谢谢你。”

“不客气。”

“你学过武术吧,很厉害啊。”

“还好。”

“你怎么敢跟他们近身搏斗?不怕他们带枪?”

“我观察过,他们身上不可能有枪。”

“你怎么知道那群人的来历?”

“瞎猜的。”

“你真认识他们大哥?”

“不熟,只是小学同班过几年。”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你认识我?”

“啊?我随口说的,有一首歌名。”

女子安静下来,突然轻叫了一声:“你受伤了?”她有点忙乱地从包里找出纸巾替他按住伤口,又扯下颈上的丝巾替他绑紧。

伤口不大,只是小臂上蹭破了一块皮,如今开始流血。

说起来丢脸,大概是刚才他用手肘去击某个人时,那人的衣服上吊着金属挂件,就这么被暗器划伤。

郑谐叹为观止。这女子刚才在娱乐城跟小混混叫板时像法官一样正义凛然,在停车场被人围堵也镇定得像要去赴宴一般,现在居然如做错事的小孩子一样微微颤抖。

女人的确是一种很难猜测的动物,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为她们费脑筋。

郑谐看着她抖自己也晕,忍不住问:“你刚才明明知道得罪了人,为什么还敢一个人在停车场晃?”

“我总是记不住自己的车停在哪儿,找了很久也没找到。我以为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没想到那男人这么没气量没风度。”

郑谐想起一个从和和那儿学来的可能已经过了时的时尚词儿:这女子是从火星来的。

他把试图劝诫的话咽回去,她又不是筱和和,犯不着他来管。他问了一句最实用的:“你车牌号是多少?厂牌?颜色?”

他们开着车转了几分钟,终于找到了这位女英雄的那辆与她身上衣服一样颜色的车。整个停车场也就这一辆鹅黄色的车而已。

从那车型看得出此女出身富贵,不识人间险恶也算情有可缘。

女子坚持要陪郑谐一起去医院包扎伤口,被郑谐推辞后,带一点愧色地掏了名片给他:“你的伤口若有什么事,一定记得联系我。”

“小伤,不会有事。”

“破伤风,败血症,一切都有可能。你千万不要疏忽大意。”那女子用再认真不过的表情说。

郑谐再次确认这女子的确不是地球人。他等到那女子将车子慢腾腾开出来,自己也发动了车子。

他们并行了一段路,女子朝他招招手,打开车窗,他也打开。

“我叫杨蔚琪。”

“我知道,你名片上有写。”

“你叫什么名字?我改日一定要谢谢你。”

“举手之劳,不必挂在心上,再见。”

郑谐朝她挥挥手,将油门一脚踩到底,车子腾地冲了出去。

他开着车窗吹着风,听着疲疲塌塌的迷幻电子音乐一路开回家去。他承认这种音乐很难听,但是挺符合他目前的状态,颓废而没有生机。这是上次回家时,他的父亲送给他的评价。他的学者姑父则解释为:心理低潮期。

其实他这一两年都这德性,不但没有好转的迹象,反而越发地严重了。

按说遇上这么刺|激的事,又是打架,又是美女,他应该有点激动和振奋的感觉才是,但他还是无聊依旧,只有右手臂上丝丝的抽痛提醒他,今天晚上似乎比以前多了那么一丁点的余兴节目。